选好用好审计组长的几点思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香花,北京市昌平区审计局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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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组长是指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在行政和业务方面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组开展与审计事项有关各项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审计组实施审计工作的核心。《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并且明确了审计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选好用好审计组长,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的质量。

      审计组长须具备的几种能力

      职业胜任能力。审计组长要熟悉和掌握查证问题的审计技能,同时具备审计、会计、财经、法律、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不同角度指导审计组成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正确判断和合理定性。

      组织协调能力。审计组长要围绕审计任务,合理整合审计资源,在人员分工、工作程序和进度等方面做出安排,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果断决策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审计组长作为现场指挥员,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及时处理。否则会由于时间的拖延导致一些问题取证困难,从而影响问题的定性和处理。

      综合分析能力。审计组长要有高度的综合判断能力,从宏观的层面认识和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脉络,抓住问题本质,找出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文字表达能力。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组长要对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审核把关,有时需要亲自动笔撰写,这就要求审计组长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述能力。

      进一步发挥审计组长作用的几点建议

      实行审计组长任职资格制度。担任审计组长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和任职资格,并通过一定程序来确定。应设置不同级别层级的审计组长任职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根据审计组长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特点来设置。报考审计组长的条件可以从参加审计工作时间和应具备的文化程度等方面加以限定。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组长任职资格考试后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须持证上岗。

      赋予审计组长必要的权力。除了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明确规定的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等权限外,在审计机关内部,还应赋予审计组长以下几项权力:一是审计组内部的用人权。在不影响全局工作的前提下,给予审计组长一定的选择审计组成员的权力,审计机关领导应在统筹考虑人员知识结构、工作胜任能力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审计组长的要求。二是分工权。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长根据审计组成员的组成情况,相互配合、扬长避短,安排审计组成员应承担的具体事项。三是管理权。给予审计组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如内部分配、工作安排、业绩评价、学习机会、评选先进等涉及审计组成员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四是审计处理权。在不影响全局的前提下,审计机关可根据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情节轻重、违纪违规金额的大小,划定范围,赋予审计组长一定的审计处理权。

      建立审计组长奖惩制度。作为审计组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审计机关应建立相应的审计组长考核奖励制度,在学习、培训、津贴、福利等方面向审计组长倾斜。可采用设立审计组长奖等方式对审计组长实行奖励,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项目进度、审计质量、审计成效、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对审计成员的指导等。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审计组长任职资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对审计组长编写的审计方案由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案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审计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是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重大事项的审计报告应当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三是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结果作为审计组长工作考评的一项内容。四是建立审计工作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及时沟通,采取实地检查、事中检查、事后反馈等多种方法,对审计组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从而达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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