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审计研究回顾与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明辉,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刘笑霞,河海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原文出处:
学海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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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渐加剧、政府审计部门对环境审计工作的逐步探索以及国外环境审计研究的影响,我国关于环境审计的研究迅速增加。这些研究,对于促进我国民众了解环境审计相关理论和方法、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经验从而推动我国环境审计实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客观地说,无论是在研究的广度、深度,还是在研究方法上,现有研究均存在明显的不足。本文拟对我国相关研究加以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研究方向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研究和实践有所借鉴。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总体来看,我国关于环境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主题:

      (一)关于环境审计基本理论的研究

      与我国传统相一致,国内学者比较注重对环境审计基本理论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环境审计的概念。许多学者都探讨了环境审计的概念。其中,多数学者是在借鉴国外相关定义(如IIA、ICC、EPA、IN-TOSAI对环境审计的界定)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审计的概念,如刘威(1996)和曾宪策(1997)都是直接借鉴ICC的定义。不过,也有一些学者的定义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如张以宽(1997)、浙江省审计学会(1997)、黑龙江省审计学会(1997)、陈东(1999)等都是从审计的监督职能入手来定义环境审计。不过,将环境审计的职能界定为监督,实际上过于强调环境审计的行政强制性,而将自愿性环境审计排除在外,这与环境审计的历史和未来发展趋势不符。此外,监督职能也难以涵盖环境绩效审计。从本质上来说,环境审计仍然属于审计的一个分支,其核心仍然是独立的审计人员收集证据以评价被审计的环境活动以及相关的认定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因此,在研究环境审计的定义时,不应当偏离这一基本点。不过,我国环境审计的概念是否应当与西方有所差别?环境审计与环境评价、ISO的环境审核、环境管理等相似范畴的关系如何?等等,尚需要进一步的厘清。

      2.环境审计的对象、范围与内容。福建省审计学会课题组(1997)、陈汉文和池晓勃(1997)、陈淑芳和李青(1998)均认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曾宪策(1997)认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与环境有关的组织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作为这些活动信息载体的有关资料,张以宽(1997)则认为,环境审计对象是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环境管理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而天津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00)认为环境审计的对象和内容是经济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上述对环境审计对象的不同理解,实际上反映了对环境审计概念的不同理解,尤其是对环境审计与环境评价、财务报告中环境事项的审计等概念之间关系的不同理解。许多学者和机构还对环境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探讨,尽管其不完全一致,但均没有超出国外环境审计的范围,都可以归结为管制性环境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和遵循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两类。

      3.环境审计的目标与作用。对于环境审计的目标,我国学者的看法五花八门,但大体上不外乎真实性、对环境法规的遵循性(合法性)、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或效益性三方面。此外,一些学者还将审计目标划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最终目标和直接目标等不同层次。关于环境审计作用的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规范分析为主。如刘威(1996)阐述了将环境审计纳入企业内部审计对于企业经营战略决策的意义,黑龙江省审计学会(1997)则从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企业环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内部控制系统和会计核算制度三个角度论述了环境审计的作用。第二阶段以经验研究为主。由于ISO14000包括了环境审计的要求,而许多企业会在年报中披露其通过ISO14000认证的信息,因此,一些学者从研究ISO14000认证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入手考察环境审计的作用。如王立彦和李伟(2004)以实施ISO14001的企业为对象,对企业环境策略的目标、实施环境策略的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王立彦和袁颖(2004)、王立彦和林小池(2006)、耿建新和肖振东(2006)分别从股票回报、企业内在价值和产品出口的角度研究了ISO14000认证的价值。这些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开展环境认证的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不过,环境认证与企业环境审计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因此,上述研究并非真正意义上对环境审计的作用进行检验;另一方面,现有关于环境认证的研究关注的是企业自愿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接受环境认证,而对于我国更普遍的、由政府推动的强制性环境审计的作用,则少有学者研究。此外,环境审计的影响应当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研究时,应同时考虑环境审计对微观主体环境管理及绩效的作用和对本地区环境资源保护的作用,而上述研究关注的都是环境认证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对于环境审计的宏观作用,则缺乏研究。

      4.环境审计理论框架。如陈思维(1998)从环境审计的客体范围、主体分工、目标和目的、依据等四个方面对环境审计的理论结构进行了探讨,李雪和杨智慧(2004)提出,应当以环境审计目标作为环境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张晶和高运川(2004)认为,环境审计的理论要素包括:环境审计的概念结构、目标、假设、准则、依据、程序和方法、对象和本质,并且对这些要素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不过总的来说,现有研究只是对环境审计理论框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探讨,并没有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环境审计理论框架。要构建环境审计的理论框架,必然涉及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已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其观点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观、受托责任观、外部性观以及大循环成本观。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概念之间可能并非是不相容的关系。例如,可持续发展某种程度上是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而外部性与受托责任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关联。因此,环境审计最根本的理论基础究竟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不过,应当注意的是,尽管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其本质上仍是一种审计,只不过其审计的对象是环境事项。也许,包含环境责任的广义受托责任更接近环境审计的本源,这既反映了审计、鉴证的本质,又体现了关注环境事项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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