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审计审理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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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现代审计与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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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审理重点内容

      (一)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安排,是审理工作检查的依据,因此,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应重点关注:一是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在未进行审前调查或审前调查不深入的情况下编制;审计的重点内容编制是否突出;必须采取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有要求;审计人员的组织分工是否恰当;审计实施过程中,遇有需要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时,是否进行了调整。二是审计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是否在审计目标、内容与重点、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是否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做到目标具体,重点突出,分工明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内容和重点是否按照规定的分工、方法和步骤得到有效落实;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是否真实、完整地记录;记载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是否按要求完整地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全部写入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有无隐瞒、遗漏问题。

      (二)关注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问题事实的审理。关注审计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事实是否清楚,或者只反映浅层次的内容,忽视了深层次的内容,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审计取证是否充分;引用定性、处理依据的法规是否恰当,有无引用失效、废止的法规,问题的定性是否准确,涵盖了问题的全部内容;同类项目审计报告中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及处理的一致性;被审计单位答复意见存在异议,而审计组未采纳的问题。

      (三)关注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在审计实施和处理权限未分离、统一由业务部门执行的情况下,审理要关注业务部门将审计问题消化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不予反映,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在审阅档案资料时,要细心关注审计证据、记录、工作底稿是否将一些重要问题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一些重要审计内容是否有审计记录,一些重要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运用。

      (四)关注审计评价及审计建议的审理。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审计报告中审计事项的评价要严谨、有依据,防止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总结,与审计内容关系不大的事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防止空洞。同时,也应关注在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不在审计报告问题中反映,而在审计建议中反映。

      (五)关注审理发现共性问题的审理。在对多个审计项目实施审理过程中,常常会发现共性或常规问题的重复出现。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关注这些问题,将它们的定性标准、定性及处理依据规范下来,可减少审计人员和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审计质量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将精力集中在对审理中发现深层次问题的研究。

      二、适时前移审理关口

      目前,审计署是在审计组代审计机关出具结论性文书时实施审理。省厅是在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进入审理程序。适时前移审理关口是在保障审理人员独立性的前提条件下,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提前介入:

      (一)在现场审计过程中或现场审计结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之前,由专职审理人员在审计业务部门复核的基础上,实施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前期审计工作的审理,随后,对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代拟稿及被审计答复意见进行审理。这样做有利于及时补证,避免审计报告二次征求意见。不利因素是如果审理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业务不熟悉,经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被审计单位对审理意见提出不同意见,审理人员处于被动局面。

      (二)专职审理人员改变既定的审理时间要求,适时介入审计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理,尽早掌握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不利因素是审理人员的独立性受到质疑,易产生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职责混为一起。

      (三)通过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问题交换意见会的形式,及早介入,及早了解审计项目的情况,及时纠正审计取证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和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的行为。

      以上三种形式总体有利于现场补证,及早了解情况,审理人员较快进入审理程序,深化审理的内容。

      适时前移审理关口,还要充分利用OA平台实现。目前省厅已提出了通过OA开展审理工作的思路,就是根据计划管理部门上传的审计通知、审计实施方案,以及业务部门上传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日记进行跟踪审理。审理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审阅后批复,提出意见,反馈审计组,审计组现场纠正。并将此意见并入传统审理意见中,实现传统审理与OA审理的连接。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审理人员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对发现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及时补证;二是实现审理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提高了审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可以缓解审理工作在年底积压,影响审理质量的情况;四是审计资料一经上传,难以更改,即使更改也会留下痕迹,可监督审计组对审计证据的人为销毁、变更。实现OA网上审理,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规范上传AO数据包的内容,不重复、不漏传,传递的资料视同提交审理的资料。二是明确上传资料的责任,上传到资料要经过审计组长或组长指定人员复核,签字后方可上传。三是上传的资料要设置权限,统一由专人上传。否则,再好的思路也难以实现,会使AO网上审理工作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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