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云辉,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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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是培养审计人才的摇篮,要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课程设置的合理与否是影响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对此,已有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改进建议,有基于就业导向的,有从时代背景出发的,也有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手的。笔者认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综合多方面因素,对审计专业课程体系系统地进行分析,优化课程体系,促进高素质审计人才的培养。

      一、审计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据统计,国内有33所大学开设了审计学专业,大部分院校的学院网站上公布了详细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通过对学科方向、审计专业隶属学院、审计专业人才定位、主干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统计和对比,笔者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现状。

      (一)开设审计专业的院校情况

      我国开设审计专业的高校较少,共33所,其中财经类院校占67%,综合类占18%,其余为15%。这意味着在专业性非常强的财经类院校开设审计专业的比例较高,而综合类或者其他类型的院校并不注重审计人才的培养。

      从审计专业隶属学院来看,大多设在会计学院下,部分院校将审计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只有一所院校(南京审计学院)单独将审计作为一个二级学院进行人才培养。各高校为培养适应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也相继开设了一些与审计相关的专业。除了审计专业在约90%的高校中开设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相对其他专业方向较多,约为30%;其次是偏重国外执业教育方向的ACCA和CGA,分别在约15%和9%的高校中开设;最后是一些具有专业特色的内部审计和工程管理方向,只占约6%和3%的比例。

      其中有17所高校明确指出审计专业学生应掌握的主干学科,其中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无一例外地在所有院校中开设,其次是统计学的开设比例相对较高,达到约82%;部分院校为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开设了金融学和工商管理类课程,分别为约30%和12%的比例。专业主干学科的定位实际上对专业基础课的设置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直接影响到学生专业基础的扎实程度。

      (二)专业核心课程开设情况

      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学习的重点,也是研究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的重点。审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会计学科类课程,另一部分是审计学科类课程。在33所开设审计专业的高校中,有20所高校在专业介绍中列举了审计专业核心课程,经过分类和统计,有41%的会计学科类课程和54%的审计学科类课程,其余为5%。总体来说,两类学科所占的比例相差不大。

      针对这20所院校开设的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笔者将课程合理性研究有助于的主要课程进行了汇总和划分。审计学的基本理论课程在所有院校都有开设,这也是每一位审计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应当掌握的基础知识。财务审计也是审计人员必须要了解的,有13所高校开设了此课程。其次是按照三大审计主体划分的相关课程,内部审计在各高校开设最多,一部分原因是近些年市场对内部审计逐渐重视的结果,排在后面的分别是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考虑到有些院校开设了注册会计师方向的专业,因而在审计专业中的社会审计课程就相对减少了。审计实务或案例以及计算机审计有8所院校开设。其余的三门课,风险管理、审计准则和审计技术方法仅各有一所高校开设,是大部分院校关注较少的课程,应作为课程研究的重点。经统计,这20所院校的专业核心课程数量在10门以上的有10所院校,而有三所院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兰州商学院和广东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的较少,都在10门以下,专业选修课程则设置较多一些。针对审计的实践性强这一特征,一些院校设置了专业实践课程,其中12所院校有详细的实践课程介绍,开设审计实验课程的为8所,开设会计实验课程的为6所,还有计算机审计模拟实验和ERP实验也有院校着手尝试,但开设的不多,各为3所。

      二、审计专业课程体系的不合理因素

      通过对当前审计专业的课程设置分析,可以看出课程体系建设的几点不合理之处。

      (一)审计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标准不清晰

      专业主干课是构成专业课程体系的核心,是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专业课程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去掉重复的内容,合并相近的课程,取消不成熟、内容贫乏、口径过窄的课程(陈志华,2008)。

      目前,审计专业的主干课包括审计学原理或审计学基础、财务审计以及以按三大审计主体划分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基础课程。显而易见的是,专业主干课是依据社会分工划分的,三大审计主体虽各自担负着不同的使命,执行不同的功能,但也具有共性。三者的审计客体都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审计职能都围绕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展开,共同遵循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基本特征,在审计方法的运用、审计程序的设置等方面都有相似性(曾晓红、刘海燕,2009)。因此,以审计主体为划分依据来设置课程必然导致课程的冗余度高,造成学科建设的混乱,导致学生接受的知识结构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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