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第一线的审计组,处于各种矛盾交汇的风口浪尖上,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往往高于审计机关其他岗位。加强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于推进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防范审计权力运行风险,保障审计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审计组岗位的基本特征 审计组是审计机关的基本工作单位,是审计项目的直接实施者,是审计执法权的主要执行者,是审计机关对外窗口的重要体现者。其岗位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组织形式的临时性。审计组是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为完成某个具体审计任务而成立的临时性工作组织,审计机关每实施一个审计项目必然成立一个甚至多个审计组,并且审计组随审计项目结束自然撤销。其组织形式的临时性非常明显。 (二)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审计组作为一个工作单元在实施特定审计项目时,代表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法》赋予的经济监督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法律层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审计组在行使职权层面也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自由”空间很大,对被审计单位怎么审、审多深,如何评价、如何定性,报什么、如何报,等等,有较大决定权。 (三)人员管理的自主性。组织形式的临时性和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决定了审计组管理模式的自主性。审计组长是审计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对审计组及人员的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可根据审计任务、审计地点、审计人员以及审计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决断负责:在管理方式方法、时机地点、松紧程度等方面弹性较大,自主选择性较强。 (四)工作场所的地域性。现场审计方式下,多数审计组远离审计机关,在被审计单位或与审计项目关联的单位工作,又因被审计对象不固定和项目需求不同而经常变换工作场所,涉及到县、乡、村、户,可以是办公室、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林区水库等,工作地域广、变动大。 (五)现场实施的时限性。实施审计项目的时限一般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非遇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调整,并且一般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时间相对较长,少则一个月,多则数月,审计执法时间跨度较大。 (六)易受干扰的客观性。审计组长期与被审计单位打交道,难以回避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等负面问题,同时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也对审计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审计人员面临种种诱惑、干扰甚至威胁等考验。 二、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 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因道德素养、法纪观念、内控机制、外部监督、环境因素等原因,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可能性。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客观地存在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内部监管等审计执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主要表现形式有四个方面: (一)思想道德风险。一是理想信念缺失。个别审计人员思想空虚、精神颓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放松自我要求,降低道德水准,经不起各种风险考验和利益诱惑,导致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二是法纪意识淡薄。有的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对审计业务法规制度不关注,缺乏基本法律常识;有的审计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少数审计人员不能严格约束自己。三是职业素养不高。有的审计人员缺乏职业谨慎,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情况不作了解和分析,察觉不到潜在的风险;少数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打交道时盛气凌人、居高临下,或被人利用。四是廉政意识不强。个别审计人员审计“生命线”意识不强,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廉政规定。 (二)行使职权风险。一是滥用职权,少数审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查询银行账户、封存资料资产等;有的审计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审计事项的定性畸轻畸重、有失公正;有的隐情不报,抛弃原则,私自“放水”,搞“人情审计”、“关系审计”。二是以权谋私,有的利用被审计单位职能、资源为自己或他人办理与审计无关事项;利用审计执法权与被审计单位做交易,谋取私利,收受贿赂。三是徇私舞弊,利用审计中掌握的敏感信息为个人谋取利益,自己或授意他人向被审计单位通风报信并授意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逃脱责任。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发现的重要审计事项查不深、查不透、查不实。 (三)内部管理风险。一是审计组人员选配不科学,有的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欠缺,有的违反回避原则。二是审计组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够,有的进点前不进行廉政教育,进点时不张贴审计纪律公示,审计中不加强廉政教育,出点时不进行廉政小结;有的审计组廉政责任、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没有得到较好执行。三是疏于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提醒不及时,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严,对失职、失察、失误行为问责不严。四是有的审计人员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自身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不需别人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对待监督,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同级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找岔子,下级监督是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思想上抵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