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创新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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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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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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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在四川省成都市联合主办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创新研讨会。会议由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代审计研究所、审计系、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承办。会议邀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20余所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四川省审计厅、《会计之友》等单位的120余位专家、教授及研究生参加了研讨。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骁、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社长王鸿津、中国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刘力云、四川省审计厅副厅长廖代永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

      会议共收到论文50余篇,围绕“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治理”等议题,选取34篇论文进行交流,其中主题报告11篇,分论坛研讨报告23篇。现将研讨会上专题发言和研讨发言的主要观点和内容综述如下。

      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

      围绕“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这一主要议题,会议的主题报告和分论坛主要就国家/政府治理结构、要素及运行机制的相关理论,国家审计在服务与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方面如何发挥功能作用的策略与路径,以及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引起的审计理论创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针对国家治理、国家审计的本质与内涵,以及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尹庆双教授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国家审计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国家是享有主权的政治组织,政府是行使主权的政治组织。政府是介于国家与国民的中间组织,因此,国家治理并不等于政府治理。国家治理的特征表现为治理主体的“一主多元”性和治理权威的多样性。为了建立“有序的市场、有限的政府、有为的社会”,必须明确界定政府治理与公共治理,重新定位国家、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相应的,现代国家审计体系的构建,必须明确国家审计与政府审计之间的关系。

      北京交通大学张立民教授基于利益矛盾视角,围绕审计与组织治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以及命题的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分析了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关系。张立民认为,国家审计是以既定的公共权力结构为基础,通过检查、评价和报告反映公共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及其结果的相关信息,降低因利益矛盾导致的道德风险和信息风险,引导、约束公共资源获取、分配与使用行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契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契约形成、执行、完善的基础。国家审计要为国家治理搭建平台(基础设施)、国家审计要树立国际视野和风险导向意识,要把国家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应该从权责利动态平衡的角度,确定不同时期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标准。同时,国家审计对现有权责制度安排产生的影响是改良性的,而非革命性的。

      对外经贸大学叶陈刚教授对国家审计结构与机制进行了探讨。他指出,我国的国家审计是公共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现行国家审计的弊端日益突显,改革势在必行。他通过国内外国家审计体制比较,对我国现行的审计结构与机制进行了剖析,对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和国家审计的发展趋势作了初步探索。

      西南财经大学潘学模教授以菲律宾总统阿基诺访华开销预算等三则新闻为引子,阐述了国家审计的本质、审计机关的地位,以及国家审计与政府审计等问题,并对国家治理与治理国家进行了分析。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张军博士基于国家审计成熟度模型,以美国审计署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重庆工商大学王杏芬副教授以世行贷款重庆城市环境项目为例,对政府投资绩效审计与政府治理的关系作了分析。浙江万里学院徐荣华副教授探讨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内在联系及作用机制,四川师范大学何云教授从经济学视角探讨了国家治理中的审计角色定位和审计技术创新问题。

      围绕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与国家审计、国家治理的关系,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蔡春教授认为,任何组织都需要治理,都需要建立适当的治理结构,运用适当的治理机制,解决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而任何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建立都离不开审计。国家治理的核心是监控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促进公共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妥善处理或均衡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保证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蔡春从构建全新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创新国家/政府审计对象载体;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审计;树立受托经济责任理念,推进责任政府建立,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构建并实施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构建并实施权力导向审计模式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路径。

      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郝振平教授围绕受托责任、权力匹配与权力制衡以及国家审计对各类审计的影响作了深入分析。他指出,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三E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很多新的审计类别,都是在国家审计中诞生的。用传统的受托责任观很难解释上述新的审计类别的产生,用权力匹配的受托责任观,则能较好地解释这一问题。

      南京审计学院郑石桥教授沿着国家治理整体构造、问责机制到国家审计这一逻辑路径,探究国家审计的本质,并以此为出发点对国家审计差异化进行解释。他介绍了国家审计机关设立的制度背景,在对研究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简要回顾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家治理、问责机制和国家审计的理论框架,并对国家治理、问责机制和国家审计差异化产生原因进行了解释。郑石桥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国家审计属于经济问责,问责对象是政府治理系统中的任务确定及资源配置子系统。在经济问责系统中,国家审计基本功能是经济问责信息保障机制,当鉴定经济问责信息的真实性时,就是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当直接提供经济问责信息时,就是直接报告业务。经济问责主体还可以将经济问责中的其他权限配置给国家审计,从而在国家审计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扩展国家审计的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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