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号]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公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国务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温家宝总理2011年7月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督导,并按照“整改—规范—提高”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属于操作层面、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要迅速加以解决;属于体制机制或者是历史遗留性问题的,要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求,以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中央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 1.部分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未落实到部门问题。财政部正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切实加强代编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将代编预算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对2010年底未执行的代编预算,财政部报经国务院同意已全部作出安排;对抽查的“物资收储支出”等3个项目预算,财政部2011年已不再代编“驻艰苦及污染地区人员回国工作医药费”预算,将于2012年停止代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专家津贴”预算,并督促有关单位准确编制和执行“物资收储支出”预算。 2.中央部门归口管理的部分本级支出预算年初到位率低问题。财政部在组织编制今后基建支出预算过程中,将督促发展改革委做好预算细化工作,并确保中央本级支出年初预算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比例不低于75%。发展改革委已于2011年初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逐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3.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未及时细化落实到省(区、市)问题。财政部正在完善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方法,拟进一步扩大提前通知地方转移支付的项目范围和资金比例,将客观条件允许的部分转移支付预算及时细化落实到相关地区,并通过加快工作进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研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等方式,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部2011年已据实调减预算规模,并开展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进一步加强了保费补贴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分投资计划下达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1.扩大投资专项范围安排支出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编制以后年度投资计划时,严格按照规划申报和安排项目,防止再出现规划外安排投资的现象。 2.少数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问题。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旅游局、农业部、林业局修改完成了3个专项的“十二五”规划;会同气象局、财政部、农业部完成了5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关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方面的两个“十二五”规划,规范了相关投资计划申报和下达程序。 3.未按建设进度下达贴息补助问题。能源局正在制订《煤炭产业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的内容和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下达进度,并督促有关项目加快实施进度。 4.少量投资计划下达滞后问题。发展改革委今后将加快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有关方面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下达投资计划。 5.部分投资资金闲置问题。发展改革委加快了2011年度农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投资计划。 (三)关于有些收支事项处理不够规范、部分资金未及时清理安排使用的问题。 1.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未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体系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2.以前年度结转的出口退税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财政部正在根据经济发展形势逐步清理,统筹安排使用。 3.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时未全面反映上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和结余问题。财政部已要求各部门编制预算时,对上年年底结转资金情况作充分预计,并在预算编制中全面反映、统筹使用。 4.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后未统筹安排使用问题。为满足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财政部从2011年起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纳入了基金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