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初期苏联支持中国政府对南海主权的捍卫

作 者:
郭渊 

作者简介:
郭渊,史学博士,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中心教授。

原文出处:
俄罗斯学刊

内容提要:

二战结束前后,苏联不断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对于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予以承认,对当时中国政府恢复南海诸岛主权的行动起了积极作用。冷战初期,苏联在旧金山和会上与中国政府积极配合,坚称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主张将这些岛屿交给中国政府管理。虽然苏联的主张遭到了美国的拒绝,但其尊重历史事实的态度,对于中国捍卫南海诸岛主权斗争是有力的支持。苏联报刊舆论也对中国捍卫南海主权的斗争予以有力声援。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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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联通过国际条约对中国南海诸岛主权予以明确承认

      二战结束前后,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得到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等国际条约的明确承认。1943年11月22~26日,中国、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以及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关于中国的领土主权问题,美国总统罗斯福建议公开宣布:“应当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来攫夺和侵占的太平洋一切岛屿,应当把日本从中国窃据的一切领土如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华民国。辽东半岛及大连、旅顺两港必须包括在内。”①蒋介石担心在日本归还中国领土时,苏联会乘机“赤化中国”和吞并部分领土。为消除蒋介石的顾虑,罗斯福表示将争取斯大林赞同他的提议,并讨论苏联在远东的领土目标②。

      三国领导人会晤结束后,美国总统助理哈里·劳埃德·霍普金斯根据三国达成的一致意见,草拟了开罗会议宣言,但是当时并未公开发表。在会议闭幕后发表的公报中,只向全世界公布了一些已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款:三大盟国进行这场战争是为了制止并惩罚日本的侵略。三国并不想为自己谋求利益,也无意于扩张领土。三国的目的是: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在太平洋地区夺取或占领的所有岛屿应予剥夺;日本从中国人手里窃取的领土,诸如满洲、福摩萨(台湾)和佩斯卡多尔列岛(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华民国。此外,还应将日本从其凭借武力和贪婪所取得的其他领土上驱逐出去③。就会谈内容本身而言,这“是有利于中国和亚洲殖民地人民的”④。

      罗斯福和丘吉尔于1943年11月27日赴德黑兰,同前来参加德黑兰会议的斯大林会晤,并听取他的意见。同时,罗斯福将自己同蒋介石的谈话告诉了斯大林⑤。11月30日,丘吉尔问询斯大林对《开罗宣言》中有关日本归还其侵占领土内容的意见。斯大林回答称,他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⑥。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正式发表《开罗宣言》,重申中、美、英三国前述会议公告内容,郑重宣布:“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4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⑦宣言保证把“日本侵占的所有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并规定各签字国必须战斗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宣言上签字时指出:“这些原则很简单,又基本,其中包括归还偷盗的财产给当然的主人。”⑧《开罗宣言》是第一份确认台湾、澎湖列岛和南海诸岛等是中国领土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性文件,从法律上明确了日本侵略台湾、澎湖列岛和南海诸岛等领土的非法性,为战后中国恢复对台湾、南海诸岛等领土的主权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国民政府特别满意《开罗宣言》中有关领土问题的决议⑨。

      但是后来的越南政府却混淆视听,认为《开罗宣言》列举了日本应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未提及西沙、南沙群岛。越南外交部1974年2月14日发布的白皮书说:“在开罗会议上虽然蒋介石元帅是对帕拉塞尔群岛(西沙群岛)和斯普拉特利群岛(南沙群岛)有要求的唯一国家,但他没有提及在最后宣言中包括这些岛屿在内(该宣言说明,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国)。”⑩越南政府的观点是对南海诸岛历史的一种误解或无知。众所周知,二战前日本一直视西沙、南沙群岛为中国领土,1938年7月6日,日本对于法国于同年7月3日占领中国西沙群岛一事发表声明:“1900年及1921年英、法两国声明中,业经宣布西沙群岛系属海南行政区之一部,故目前安南(越南古称——编者注)或法国对西沙群岛之要求诚属不公。”(11)占领西沙、南沙群岛是日本侵略中国领土阴谋的一部分,1939年日本占领南沙群岛后,就把南沙群岛连同西沙、东沙、中沙等群岛命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省管辖。所以战后将台湾归还中国,也就自然而然地表示要将南海诸岛一并归还中国。另外,因日本侵占中国领土较多,没有必要在《开罗宣言》中一一列出,就以“等”字来包括那些被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其中就包括了南海诸岛。由此不难理解,《宣言》中提及日本将台湾归还中国,当然包括南海诸岛(12)。

      开罗会议后,随着德国和日本在东、西方战场上节节败退,为加速战争进程,1945年7月17日,美、英、中三国的首脑及外长在柏林近郊波茨坦召开会议。会议期间,三国首脑讨论了结束对日作战的条件以及有关对日本战后处置的方针,并通过了由美国代表起草、英国赞同并邀请中国参加的《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13)。该公告再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14)8月8日,苏联政府对日宣战并发表声明,签署了《波茨坦公告》。杜鲁门后来回忆说,苏联代表莫洛托夫曾向美驻苏大使哈里曼申述对日作战的理由:“苏联考虑从8月9日起对日本处于作战状态,他强调说虽然苏联政府有一个时期考虑这一行动只能在8月中下旬,但苏联政府现在严格地履行了其于战败德国的三个月以后参加太平洋战争的诺言。”(15)苏联政府的态度和立场,是有利于当时中国政府恢复南海诸岛主权的。

      《波茨坦公告》是《开罗宣言》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和延伸。各国政府首脑重申必须把这场战争进行到底,日军欲继续抵抗,必将全部毁灭,重申台湾、南海诸岛等必须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实际是对日本发出的最后通牒。在《波茨坦公告》发表20天后,日本即宣布无条件投降,并于1945年9月2日签署了《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接受美利坚合众国、中华民国和大不列颠国政府首脑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发表、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参加的《公告》条款”(16),无条件投降。这样,《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组成了国际法律链条,台湾、南海诸岛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得到了确认,且具有无可否认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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