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边疆移民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入坤,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博士、副教授。徐州 221008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新中国的边疆移民几乎与新政权的建立同步,从一开始就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它是在巩固边防、解决就业、加快边远地区开发建设、应对灾荒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边疆移民的类型有两种:政府组织的集体移民和农村人口的自发移民。政府组织的集体移民是50年代边疆移民的主流;农村人口的自发移民则贯穿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这一时期边疆移民的特点主要是:国家建设状况对移民活动的影响明显,移民工作的组织程度高,移民安置的主渠道是多种形式的公有制经济组织,移民性质复杂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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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E29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2)-02-0052-13

      移民是人口流动的一种方式,是人们在外在因素的吸引或内在因素的压力下,为追求适宜的生存环境和经济利益而变更永久居住地的行为。研究移民的历史是把握社会发展演变的重要途径。边疆移民是一种较为独特的移民类型,有悠久的历史,也是相关历史研究和人口学研究的重要研究领域。新中国成立后的边疆移民是中国人口流动的重要内容,有着相当的规模。对这样的历史,目前的权威性国史学著作和移民史方面的著作甚少涉及。因此,研究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边疆移民不仅有助于把握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社会发展变化,也有助于拓展国史学研究的领域。

      一

      边疆移民几乎与新中国的建立同步。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这一活动持续不断。比如东北地区,河北省自1949年11月19日起,先后分8批共移出14642人;1950年春平原省移出灾民12855人,这些人被分别安置在原黑龙江省和松江省的庆安、铁力、富锦、鸡西、汤原等地①。当年秋季,黑龙江又先后十次接收关内移民8291人(其中平原省6918人、河北省1286人、热河87人);从1952年九十月至1953年,黑龙江省又接收来自热河5个县、辽宁3个县以及沈阳市的集体移民3715户,13946人②。从1954年秋到1956年秋,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在黑龙江省安置移民37万人③。据1956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1955年和1956年共有37万多移民来到北大荒④。

      又如西北的新疆地区,人口净迁入量在最初几年较小,每年平均只有3万人左右,从1954年开始大量增加,1959年达到高峰(净迁入人口51.1万,净迁入率83‰,超过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的6.5倍)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1954年到1957年先后接收了山东、河南、河北、江苏、上海等地的支边人员和知识青年,以及一些刑满新生就业人员。到1957年底,兵团总人口达31万余人,其中职工17.8万人。1958年,兵团接收了3万名职工子女和家属参加工作。1959年至1960年又接收了来自安徽、江苏等地支边青壮年10万人,吸收自流人员21万人。到1961年底,兵团职工总数达到50.3万人,总人口86.6万人。⑥进入新疆的移民除了部分居住在乌鲁木齐、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等市区外,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两侧的山麓地带的绿洲地区,南疆腹地移民甚少。

      新中国成立初期边疆移民的范围从一开始就是全国性的,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的边疆地区均有大批人员移入。据黑龙江等15个省截至1955年11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包括省内省外移民在内,有组织的移民共162019人。重点的黑龙江省共移民94919人。这些移民除尽量被安排在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外,政府还为他们建立了42个移民新村。辽宁移民16116人。北京向甘肃移民6205人。福建沿海地区向山区移民2268人。浙江、内蒙古、湖南、湖北、热河、甘肃等省均进行了少量的移民开荒。⑦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边疆移民基本上分为两种类型:政府出面组织的集体移民和农村人口的自发移民。边疆集体移民在1949年底就开始了,主要是灾民安置,规模不大。国家有组织地大规模从内地向边远地区移民则始自1956年。当年春夏两季,从山东、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和上海移往黑龙江、甘肃、青海、江西、内蒙古、新疆的移民达43.3万余人。还有广东、福建、辽宁、吉林、浙江、江苏等18个省在省内移民29万余人。国家对这项事业非常重视,仅黑龙江、甘肃、青海和内蒙古等9个省区为移民工作投资1亿余元。⑧政府鼓励和支持内地及沿海地区的劳动者参加边疆地区的生产建设事业。从1949年至1958年先后有114万人响应号召前往新疆、黑龙江、云南、海南岛等地工作。⑨

      国家组织的大规模移民除了1956年的垦荒移民,还有50年代末的支边移民和60年代中期以后的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58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作出了发动内地青壮年支边的决定,计划在1958年至1963年间从内地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浙江、广东、川东等省区动员570万青壮年到内蒙古、东三省、新疆、甘肃、青海、宁夏、云南、海南、川西等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⑩。经过两年努力,有17个省、自治区动员和安置支边青壮年及退伍兵99.7万人(另有随迁家属44.6万人),其中由山东去东北三省38.8万人,从江苏、安徽、湖北三省去新疆25.1万人,从河南去甘肃、青海18.7万人,从浙江去宁夏8.1万人,从湖南去云南2.3万人(11)。

      早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有一些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场建设。1964年到1965年,青海、甘肃、陕西、宁夏4个省区分别成立了农建师。一大批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的知识青年被分置到农建师,成为开发西北的一支重要力量。“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7年至1972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四川、江苏等三市九省有116万知识青年被跨省区安置,其中62%的人被安置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等地多人少、有待开发的边疆或偏远地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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