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敌国战败投降,是战胜国政府、人民和军队的当然权利。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作为结束战争的法定程序之一,反法西斯盟国接受战败国德、意、日的投降,在各国进行得大体较为顺利,且由此划定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集团的分野,即所谓的雅尔塔体系。唯独中国,在受降权的归属问题上出现了尖锐的对立。国共受降权之争,是抗战期间双方实力对比消长变化的反映,实质则是对未来中国控制权的争夺。受降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与美国政府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联。美国政府从其战后远东的战略利益出发,一直期望出现一个由国民党政府及其领导人蒋介石完成统一的亲美的中国,并把受降权作为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的重要砝码,从一开始就毫不犹豫地站在国民党一边。虽然美国再三声称不支持蒋介石进行内战,但以协助受降的名义,尽其所能地从各个方面给予国民党政府和军队以援助,事实上已经介入了国共内战。面对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垄断受降权的复杂局势,中共采取两手策略,一方面通过交涉和谈判据理力争自己的合法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展开积极的军事行动以做好应付内战的准备。由于国民党拒绝让步,中共争取受降权的政治努力没有取得实际的效果,受降权的法理之争,最终演化为全面的军事对抗。到马歇尔来华调停国共冲突时,内战的态势已经基本形成。受美国对华政策内在矛盾的制约,马歇尔无法也不可能改变中国局势发展的这一趋势。 一 中共与国、美方面关于对日受降权的交涉 美国在日本本土投放原子弹和苏联出兵东北,加速了日本最后失败的到来。当共同的民族敌人被战胜之后,国共之间的矛盾顿时突显。随着战争胜利而来的接受日军投降问题,立即成为国内斗争的焦点。国共两党的领导人,都没有预料战争会结束得如此迅速,因而缺少足够的心理准备。但是,长期对立的双方都再清楚不过地意识到,受降权的归属,直接关系着谁能从战败的日军手中接收大片沦陷区的国土、人口,收缴日军的武器装备,迅速扩大自己的实力,从而为今后与对方的全面抗衡抢得先机和优势。因此,双方都不愿意轻易放弃这一历史赐予的良机,一场围绕受降权问题的斗争就此展开。 作为在太平洋战场打败日本的主要力量,美国在国际上主导了对日受降事宜。在中国战场,客观存在着国共两党的政府和军队,两者都是与美国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的盟友。罗斯福总统就亲口对斯诺说过,自己一直在对中国的“两个政府”做工作,希望能把他们结合在一起①。战争胜利之际,美国理应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和对国共两党的影响力,就受降权问题同国共双方进行协商,做出公平合理的协调。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继任的杜鲁门及其政府从一开始就蓄意把中共排斥在受降之外,决定由国民党单方面垄断中国的受降权。还在战争结束之前,美国方面就已对国民党受降之事预作安排。1945年7月30日,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向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指示,按顺序占领上海、釜山、烟台、秦皇岛等亚洲港口,“以使中国军队迅速收复失地”②。根据这一指示,魏德迈于次日与蒋介石、宋子文会谈并达成协议,商定由美国帮助国民党占领华北各港口和城市,美国海军陆战队则扼守中国的一些铁路要地,等候国民党军队前去接收。8月1日,魏德迈将协议内容向美国陆军部作了报告,明确提出只有国民党军队才得接受日军投降,建议增派美军,并授权其在国民党军队暂时来不及集结的地方代表蒋介石行事,要求批准他向夺占地盘的国民党军提供一切可能的后勤支援③。8月10日,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对魏德迈发布如下指示:1.美国太平洋战区部队准备控制中国战区的重要和交通枢纽,以协助中国战区各部队。进入中国战区的美军归中国战区司令指挥,该司令负责与蒋介石委员长协作,规划并执行在中国战区的一切行动;2.目前军事援助仍将继续,以支持中国中央政府为重占中国战区目前为日本占领的全部地区所必要的军事行动;3.在中国战区,只有严格限制在军事形势所必需的情况下,才可与中央政府以外的中国军队及机构打交道。由美军占领的中国地区将移交给中国中央政府所指定的部队和机构;4.只要军事情况许可,在华日军无论是整体的还是零散的,都只向蒋介石委员长或他的代表投降。向美军指挥官投降的在华日军,在与中方达成满意的安排和待遇条件后,移交给中国中央政府;5.你当帮助中国中央政府将军队迅速运送到中国的关键地区,你还可以在正常职权范围之内,给予中国军队其他援助④。虽然这个指示也表示不支持国民党政府“打自相残杀的战争”,可却批准魏德迈向国民党军队提供几乎一切可能的援助,特别是同意他把国民党军队运送到势必与中共军队冲突的“关键地区”,其倾向性是不言自明的。这个指示成了日后在华美军介入国共冲突的基本依据。 大约在8月12日以前,驻华美军总部的参谋人员即与国民党方面商订了一项受降计划,准备在150天的时间内,用美国的海空军把国民党军队运往各关键地区。魏德迈在给美陆军参谋长马歇尔的信中已经预见到,执行此项计划,必然会遇到已经包围或占领这些地方的中共军队的抵抗,国民党军队“不仅需要对付日本人,而且会与共产党展开战斗”,但他仍决心这样去做⑤。一向敌视中共的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8月12日致电美国国务院,明确提出把中共排除在受降范围之外。电报称:“如果美国政府和联合国允许中国的一个拥有武装的敌对政党接受日本投降,并缴收日本人的武器,那么中国的内战便会因而不可避免。我已建议依照投降条件,日本须将所有在中国的武器,包括日本兵士手里的日本武器,支持日本的中国傀儡部队以及同日本一起作战的游击队的武器,交给中国国民政府。”“我同意魏德迈将军的报告,并建议国务院敦促投降条件应规定:不准把日本人的武器交给中国共产党武装部队。”⑥中共受降便会引发内战,国民党受降则可避免内战,这就是赫尔利的逻辑。 杜鲁门政府完全采纳了赫尔利的建议。8月17日,马歇尔通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道:应该让日本清楚,按照波茨坦公告条款,在中国的日军只能向蒋介石投降。同日,麦克阿瑟签署第一号总命令,其中规定:“在中国境内(除满洲外)、福摩萨以及北纬16度以北的法属印度支那境内的日本高级指挥官以及所有陆、海、空军的辅助部队,应向蒋介石委员长投降。”⑦9月2日这一命令正式发布后,侵华日军司令官冈村宁次随即下令,日军不准向没有国民党政府授权的军队投降。为阻止中共军队进入日军占领区,杜鲁门总统亲自批准了利用日军维护社会秩序的决定。他后来解释说:“蒋介石的权力只及于西南一隅,华南和华东仍被日本占领着。长江以北则连任何一种中央政府的影子也没有。”“假如我们让日本人立即放下他们的武器,并且向海边开去,那末整个中国就将会被共产党人拿过去。因此我们就必须采取异乎寻常的步骤,利用敌人来做守备队,直到我们能将国民党的军队空运到华南,并将海军调去保卫海港为止。因此,我们便命令日本人守着他们的岗位和维持秩序。等到蒋介石的军队一到,日本军队便向他们投降。”⑧美国最高当局为阻止同为战胜方的中共军队受降,竟然不惜利用尚未解除武装的日军,可谓费尽心机,却也为此招致长久的诟病。 在美国与国民党政府秘密策划单方面受降的时候,中共也为争得受降权采取了必要的行动。苏联宣布对日作战后,毛泽东要求八路军、新四军向日伪军实行广泛的进攻,消灭敌人,夺取其武器和资财,猛烈地扩大解放区⑨。8月10日,得知日本有条件地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消息,延安总部立即以总司令朱德的名义发布第一号命令,要求各解放区部队依据波茨坦宣言规定,向附近日军送出通牒,限其在一定时间内缴出全部武装;向附近伪军送出通牒,限其于日军投降后率队反正,听候编遣;如遇敌军拒绝缴械,坚决予以消灭。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日本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指出:“苏联参战后,日本已宣布投降。国民党积极向我解放区收复失地,夺取抗日胜利的果实。这一争夺战,将是极猛烈的。”为此,将党的任务分为两个阶段。在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放区,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夺取武器与资源,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决定还要求各解放区将军队大部迅速集中,脱离分散游击状态,组成超越地方性的正规兵团,以便在解决敌伪时保证取得胜利。解决敌伪后,主力应迅速集结整训,提高战斗力,准备用于制止内战方面。在将来阶段,则要准备对付国民党的大举进攻⑩。同日,延安总部又接连发出第二至第七号命令,令晋绥、晋察冀和山东军区各以一部兵力向东北进军,配合苏军作战,消灭日伪军;令各解放区部队向本区一切敌占交通要道展开进攻,迫使日伪军无条件投降,对收复的城镇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保护人民(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