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俄藏黑水城文献》出版以来,西夏社会文书因其独特的文献和史料价值,受到学界的强烈关注,业已出版了多种释读和研究成果。笔者在研读这些成果的过程中受益良多,但也发现一些西夏社会文书如果结合《宋史》阅读,可以提供一些有益于释读、研究的背景知识,或可加深对西夏社会文书的理解。下面是对榷场文书、扑买文书及手实文书的补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榷场文书 《俄藏黑水城文献》有15件西夏汉文文书,反映了西夏与金的贸易问题。对这15件文书,学界已有较为系统的考释和解读,在文书校录、书写格式复原、文书形成年代、文书内容与性质、文书价值与意义等方面,①都做了很好的释读和研究。但对于文书中所记夏金贸易为何以“川绢”和“河北绢”作为结算手段未作出合理解释,笔者就此谈一点看法。为了说明问题,现将文书所记贸易中使用“川绢”“河北绢”的情况列于下: “博买川绢价肆拾捌疋半,收税……叁拾赤捌分,准河北绢叁拾叁赤玖寸……”② 连抄壹万伍伯钱,计捌疋……计壹疋。河北绢贰疋,计肆疋。③ “价壹佰壹拾壹段,收税川绢……准河北绢贰疋柒赤柒寸……”④ “绢价玖拾玖疋半,收税川绢……壹赤叁寸陆分,准河北绢……肆赤陆寸柒分……”“博买川绢……拾柒疋半,收税川绢壹拾……准河北绢壹疋贰拾陆赤贰……”⑤ “博买川绢价贰……壹疋壹赤玖寸贰分,准河北绢……”“收税川绢叁疋叁拾伍赤柒寸贰分[半]……”⑥ “计河北绢壹拾壹疋,计⑦贰拾贰疋……河北绢玖疋,计壹拾捌疋”⑧ “博买川绢价……绢贰拾陆赤贰寸半……”⑨ “博买川绢价玖拾肆疋。收税……贰拾伍赤陆寸。准河北绢壹疋壹拾肆赤”⑩ “川绢价伍拾柒疋半,收税川绢……捌赤,准河北绢(11)壹疋壹拾伍赤……”(12) “博买川绢价叁拾叁……川绢壹疋贰拾赤捌寸,准[河北绢]……贰拾捌赤肆寸贰分半……”(13) 关于上述文书所记,杜建录先生以为宋朝川蜀出产的“川绢”和宋金河北路出产的“河北绢”,因西夏与宋金的贸易关系,是西夏境内非常流行的丝织品。杨富学先生则指出:“我们不能将文书中‘博买川绢价’简单地理解为买到多少川绢,而应该理解为购买货物折合成川绢价值是多少,也不能将‘收税川绢’理解为收税的实物就是川绢。这里的川绢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而非用于交换的商品。”(14)毋庸置疑,这个看法正确指出了西夏榷场交易的结算活动实行的是宋代川绢和金代河北绢两种实物货币并用,而以川绢为主的双货币结算制。正如孙继民先生所说,“这对于我们认识西夏的货币制度、结算制度以及西夏与金代、宋代的贸易关系、经济关系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进一步指出“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西夏在本国的榷场交易中舍本国货币而不用,却采用南宋的川绢和金朝的河北绢。这无疑为我们研究三者之间复杂的经济贸易关系提出了新课题”。对于孙继民先生提出的新课题,笔者试做进一步探讨。 其一,以物易物的博买是宋金时代各民族之间贸易的普遍现象。宋朝建立之后与沿边少数民族政权或蕃部贸易是用铜钱作为支付手段的,但宋太宗以后情况有了变化,太平兴国八年(983),“盐铁使王明言:‘沿边岁运铜钱五千贯于灵州市马,七百里沙碛无邮传,冬夏少水,负担者甚以为劳。戎人得铜钱,悉销铸为器,郡国岁铸钱不能充其用,望罢去,自今以布帛、茶及它物市马。’从之”。(15)这条材料说明太平兴国八年以后,宋与沿边蕃部的贸易以茶马贸易的形式为主。宋把境内外不同种类之间物物交易称作“博买”,请看几个有代表性的事例:景德二年(1005),“令三司抽算商旅茶,许民就西京、白波、巩县及缘河仓入粟博买”。(16)熙宁七年(1074),“诏河北路转运、提举司置场,以常平及省仓岁计余粮减直,许民以丝绵绫绢增价博买,为转运司年计,或俟秋成博籴”。(17)元丰二年(1079)“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李宪言:卢甘、丁吴、于阗、西蕃,旧以麝香、水银、朱砂、牛黄、真珠、生金、犀玉、珊瑚、茸褐、驼褐、三雅褐、花蘂布、兠罗绵、硇砂、阿魏、木香、安息香、黄连、牦牛尾、狨毛、羚羊角、竹牛角、红绿皮交市,而博买牙人与蕃部私交易,由小路入秦州,避免商税打扑。乞诏秦、熙、河、岷州,通远军五市易务,募博买牙人,引致蕃货赴市易务中卖,如敢私市,许人告,每估钱一千,官给赏钱二千,如此则招来远人,可以牢笼遗利,资助边计。从之”。(18)元丰四年(1081),“权发遣群牧判官郭茂恂言:准诏以陕西博买蕃部马并粮草,所用钱物不一,不如蕃部所欲,致所买数不多,欲专以茶博买马,以彩帛博买粮谷,及以茶马并为一司,令臣具经久利害”。(19)可见北宋不仅在西部地区入中博买粮食,而且与西部诸族的贸易主要采取物物交易的“博买”形式。“博买”品种繁多,其中茶叶、马匹、粮食和绢帛为大宗。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北宋与西夏之间的贸易一般也属于物物交易的“博买”,但由于辽朝禁止卖马给北宋,而西夏没有禁止,宋购买西夏的马匹大致多以铜钱支付交易。庆历六年(1046),“诏保安军、镇戎军榷场,岁各市马二千匹,博买羊一万口”。(20)这里市马二千匹是用铜钱支付完成交易,而博买羊一万口则用其他物品交换而来。熙宁八年(1075),“又诏三司,具未置熙河路买马场以前,买马钱物岁支若干,于何官司出办,自用茶博买后如何封桩,申中书取旨”。(21)由此可知西夏与北宋的贸易物物相易的博买与货币交易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