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是……的”结构的句法和语义是汉语语法研究中尚未完全解决的一个问题。关于什么是“是……的”结构,近年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从宽,认为含有“是”或“的”、带强调意义的句子都应该看作“是……的”结构。虽然这些句子内部或许可以分出若干个小类,但是其中的“的”都应该分析为同一个“的”(袁毓林2003;熊仲儒2007等)。另外一种从严,认为有严格时体限制的“是……的”结构(如(1)、(2))与没有时体限制的“(是)……(的)”(如(3)、(4))是本质上不同的结构。Paul and Whitman(2008)列举了许多证据证明前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是……的”焦点结构,在分析的时候应该严格与其他“是……的”句或“有‘是’无‘的’”句(bare shi sentences)区分开来①。 (1)鲁迅是什么时候写的阿Q? (2)是姐姐开的门。 (3)我(是)吃过蛇肉的。 (4)是弟弟没/应该洗盘子。(Paul and Whitman 2008) 本文的研究范围就限定在这种严格意义上的“是……的”焦点结构。本文采用一个形式标准和一个意义标准来定义这类句子②:形式上的标准指的是这类句子不可去掉“的”,即去掉这类句子末尾的“的”会导致句子不再合法或在时体意义方面发生改变③;意义上的标准指的是这类句子必须表达认定焦点(identificational focus)④。只有同时符合这两条标准的“是……的”句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在这部分“是……的”句中,“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不出现的。鉴于“是”的隐现条件与本文所要阐述的观点并无直接联系,本文不在此问题上作进一步展开,仅依照袁毓林(2003)以及龙海平、肖小平(2009)对“是”的处理办法,把这个结构记为“(是)……的”焦点结构,把含有该结构的句子称为“(是)……的”焦点句。 国内外的时体研究对“终结性”(telicity)这一概念的认识都经历了一个逐渐明晰的过程⑤。鉴于汉语的时体特征并不是本文讨论的中心内容,本文参考Smith(1994)和陈前瑞(2008)中对汉语基本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的命名和分类,抽取这些情状类型中终结性特征最为明显的两种来施行与“(是)……的”焦点结构相关的各种句法测试。这两种情状是达成情状(achievement,如:吃完那个蛋糕)和活动情状(activity,如:吃蛋糕)。达成情状是汉语中典型的终结性情状(telic situation),它包含一个内在终止点(built-in endpoint,又译为自然终止点);活动情状是汉语中典型的非终结性情状(atelic situation),它不包含终止点,可以无限持续。 本文的讨论将引进事件的终结性这一概念,从“(是)……的”焦点结构的两种格式“V的O”与“VO的”人手,考察终结性对该结构各方面的限制。本文的讨论将证明终结性这一概念的引入能够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该结构的时体特征,同时揭示“(是)……的”焦点句在信息结构方面一些尚未讨论过的特点,为各种格式的“(是)……的”焦点句提供更为简洁和统一的语义解释。 1 “V的O”与“VO的” 传统语法描写认为,现代汉语“(是)……的”焦点结构存在两种变体,本文把这两种变体称为“V的O”格式与“VO的”格式(见例(5)、(6))。许多文章都提到这两种格式的差异,例如:在非正式语体中,“V的O”比“VO的”更为常见;“V的O”格式存在于中国大陆普通话以及若干北方方言当中,台湾“国语”却较少使用,而“VO的”格式在大陆普通话和台湾“国语”中都属于高频结构(孙爽2008;Simpson and Wu 2002;Paul and Whitman 2008)。 (5)我是昨天买的票。(“V的O”格式) (6)我是昨天买票的。(“VO的”格式)(Simpson and Wu 2002) 迄今仅有两篇论文分别为这两种格式给出了形式句法学的解释。Simpson and Wu(2002)把“的”分析成一个表示过去时态的动词附缀(verbal clitic)。他们认为,“V的O”与“VO的”两种格式出现的原因跟动词附缀“的”在附着(cliticisation)的过程中可以有两个宿主(host)有关:“的”直接附着在动词后面时形成“V的O”;“的”附着在动词短语后面时形成“VO的”。他们认为,这一附着过程是自由的,但如果宾语“比较冗长”(heavy),“的”一般会选择附着在整个动词词组的后面。熊仲儒(2007)把“的”分析为一个语气词,在CP之上有自己的功能投射MoodP。他认为两种格式的根本区别在于“V的O”包含了一个话题化的操作,而“VO的”中却没有,其主要证据是“V的O”中的宾语不允许出现无定成分。熊文并没有提及这个话题化操作是由什么因素触发的。无论是Simpson and Wu的分析还是熊仲儒的分析都预测中国大陆普通话中“V的O”与“VO的”两种格式之间的转换是自由的。然而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为了探索两种格式相互转换的条件,我以问卷的形式搜集了42名以汉语为母语者的语感判断数据⑥。被试被告知他们会看到若干组句子,每一组句子都包含三个句子。每组句子都试图表达同样的意思,但它们的通顺程度可能有所差别⑦;他们的任务是为这些句子的“可说性”做出判断,判断标准如下:-2我从不这么说,-1我不太可能这么说,0我没有感觉,+1我有时这么说,+2我经常这么说。在数据统计中,“我没有感觉”的答案被当作无效答案处理,不参与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