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言学的主旨就是将语言看作一个异质有序(ordered heterogeneity)的系统,研究语言与社会的共变关系,并着重探讨在这个异质有序系统中语言是如何随着社会关系的调整而发生调节和变异的。由于语言是在交际中存在和发展的,因此语言的调节和变异,从根本上看体现为随着特定的交际情境的变动而调整交际的空间。从异质有序观来认识,这种调整既有跨时空的共性特征,也必然在特定时空中体现其个性差异。而所有的调节和变异都体现为语言成分及其关系在语言交际中的使用价值的重新分配。因此,考察语言调节和语言变异的对象、动因、方式及其过程、机制,必然要对语言成分及其关系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观察和描写;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很重要、也很基本的途径就是描写相关成分的交际空间及其变动情况。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图以新时期尤其是近年来两个称谓系统的变动过程为例,来说明交际空间的调节和称谓系统的变动之间的关系。 关于现代汉语交际中的称谓系统及其类别、称谓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心理及其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特定称谓的语用功能及其演变等,学界已经做了相当充分的研究,并得出相对一致的认识(如陈月明,1992;姚亚平,1995;崔希亮,1996;李明洁,1997a;马宏基、常庆丰,1998;曹炜,2005)。但就具体称谓的交际功能而言,大多着重描写称谓系统中每个特定称谓的具体交际功能,而较少关注不同称谓之间在语用功能上相互交叠的分布情况。即便是对特定称谓的语用功能的描写,大多也是从所属类别的角度来描写其在特定称谓系统中的定位。其实,有很多称谓语可以运用于不同的交际空间,因此其语义功能是复杂而变动的,这样在描写其语用功能时,既需要把握其基本的语用特征,又需要系统地刻画其变动的轨迹。而对这两个方面的认识将会深化我们对交际空间和称谓系统之间关系的了解,从而对语言是个异质有序的系统这个社会语言学的基本观念产生新的理解。本文通过两组用例的调查来刻画特定称谓系统的语言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讨论称谓语的语用扩散过程,揭示其中所蕴含的语言学价值。 一 “博士”PK“教授”:称谓系统之间的交叠式层级关系 笔者戴上博士帽后即到大学供职,单位宣传栏提及笔者的某些信息时,称谓上有个变化的过程。在笔者还是讲师时,一般称作“某某某博士”,从未见过“某某某讲师”的情况。笔者忝列副教授后,一般情况下还是称为“某某某博士”,似乎“博士”经“副教授”好听一点儿。笔者忝列为教授后,便决然改成了“某某某教授”,似乎“教授”又比“博士”顺耳了。当然,也偶有“我校(副)教授某某某博士、我校文学博士某某某(副)教授”之类的说法。为什么要这样变换呢? 众所周知,学士、硕士、博士,都是学位序列中的一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都是高等学校职称序列中的一级。毫无疑问,这两个序列中级别最高的分别是博士和教授。它们属于不同的序列,两者之间没有对应关系。从理论上说,两个序列之间的关系可以是:
由于序列不同,因此它们属于两个没有交叠关系的称谓系统,其中“博士”和“教授”可以用作称呼语,其他基本上都不用作称呼语。我们介绍某个人时,理论上既可以按学位来介绍,也可以按职称来介绍,根据需要来选择。然而,现时的情况却不完全如此。 我们介绍某位教师时,“学士”和“助教”一般是不会特别指出的,如很难见到“某某学士”或“某某助教”的说法(尤其是“学士”)。用“硕士、讲师”来介绍的也比较少见(在博士很稀少、副教授很难评上的时候,或可见到),此时,除了在简历性的说明中使用“硕士、助教、讲师”外,一般面称都直接说“某某老师”这样的通称。也就是说,在交际系统中,高级职称、高等级学位更为凸显,而中低级职称、中低等级学位一般难以凸显。 如果一位教师既是博士又是副教授,或者既是博士又是教授,当然可以两者兼顾。问题是,如果只用其一,该如何称呼呢?现实的优选等级是: 教授>博士>副教授(>老师) 这显然是一种杂糅的称谓系统,将两个交际空间叠合在一起,而又对整个交际空间做了新的分割,从而形成了称谓系统之间的交叠式层级(overlapping hierarchy)关系。然而这种杂糅的称呼方式,却能够实现特定的交际价值。它是在特定语用心理驱动下体现出来的一种婉转的人际关系:“教授”地位最高,水平理应最高;“博士”比“副教授”更有含金量。我们也不难见到这样的情况,将“副教授”的“副”字直接抹掉而称为“教授”,哪怕这个副教授还是个博士。由于我国目前通常只有教授才能当博导(博士生导师),副教授当博导只是特例,因此,“博导”似乎又是一个更高级别的称谓语(“博导”一般不能用作称呼语)。目前我国学者在编写自己的简历时,如果是博导,则往往特别提出来。如此一来,上面的称谓等级应该扩展为:① 博导>教授>博士>副教授(>老师) 这是对上面交叠式交际空间的新拓展,将学位层级、职称层级、导师层级这三个交际系统整合在一起,以致对同一个交际空间做了新的切分,从而体现了称谓使用中“就高不就低”的礼貌原则。遵此交际规则,说的人自然,听的人受用。显然,在这个等级序列中,“学士”或“讲师”(尤其是前者)是在等外的。一个学士,由于学术上的影响而成为教授,当上博导,自然更应该按这个等级就高不就低了。我国目前有很多著名学者、博导,实际上就是学士出身。而按现今的国际通例,拥有博士文凭是带博士研究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哪怕一个博士还是讲师,理论上也有资格带博士研究生;而一个教授,如果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理论上带不了博士研究生。在这种情况下,“博导”就难显尊贵了,基于此种情境的称谓系统所反映出来的交际空间自然与我们有所不同。如在国外学者的简历中,很难见到“博士生导师”一词,便是证明。因此,仅就上面这个交叠式称谓系统而言,是颇具中国特色的(这可以作为文化语言学所关注的现象)。这就更彰显了这一称谓系统的特殊的交际价值。同一个称谓语,系统不同,语用价值有别。这正体现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本原则:区别性原则(差异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