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媒体的公共性和文化自主性?

——重庆卫视改革引发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月枝(1965-),女,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传播学博士(1996),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全球媒介监测与分析实验室主任,《全球媒介与传播》主编之一。1S6

原文出处:
新闻大学

内容提要:

本文以重庆卫视的去商业化改革和“红色文化”建设尝试为契机,讨论社会主义媒体公共性和文化建设的问题。如果改革初期的思想解放冲破的是对媒体商业化的意识形态羁绊,那么,在商业化媒体所同构的消费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与社会关系面临深刻危机的今天,我们需要冲破的是市场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教条和把西方媒体模式自然化、去历史化、进而规范化的偏颇。重庆的改革有许多局限,但这一改革呼唤我们面对中国的革命文化遗产和当下的社会主义文化诉求,并超越市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去想象自由的、民主的、和共享的社会主义传播和文化。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12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三十多年前,上海电视台的一则商业广告,打破了中国电视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一资助模式,开启了中国媒体商业化改革的新时代。此后,中国媒体商业化、市场化、资本化、集团化和全球化的政策导向与实践带来了影响深远的传播政治的转型(赵月枝,2008)。一时间,报摊多彩多姿了,荧屏光鲜亮丽了,媒体工作者的工资福利提高了,商业化都市媒体作为利益实体闪亮登场,成为构建中国“大众文化”的强大意识形态力量。在商业化媒体语境里,“中产阶级”被型塑与追棒,工人农民沦为“弱势群体”。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改革开放的官方自我表述一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是,作为“历史终结论”在中国的表达,一些商业化媒体在表达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文化价值趋向的同时,也已把自由主义政治意识形态当作“普世价值”来宣传。与之相呼应,在深受“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汪晖,2009)影响的中国新闻传播学术界,商业化、市场化和资本化进程不但被理解为中国媒体制度与西方媒体制度“接轨”的滥觞,而且是符合了某种普世和客观的“发展规律”。按这种立场,中国媒体改革的既定方向应该是让资本逻辑所驱动的商业化和市场化趋势进一步冲破地域逻辑(也即哈维[Harvey,2003]所指的logic of territory;在中国,这既表现为党的意识形态主导,也表现为国家在“条条”和“块块”两方面的管制[Zhao,2008]),而后,作为新自由主义政治改革的关键一环和媒体改革的最后攻坚,冲破党和国家在政治控制和新闻媒体私有权问题上的底线。

      然而,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在国内外新自由主义者们还正为当下的媒体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即媒体改革既不能实质性地摆脱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羁绊,更不能触及媒体私有化底线而或仰天长叹或黯然伤神之时,重庆卫视以其反新自由主义化直觉的去商业化改革和在“主流媒体,公益频道”的口号下的“红色文化”建设实践,从中国的西南角试图为深化中国媒体改革探路。2011年1月3日,重庆卫视宣布黄金时间弃播电视剧,用自办的“红色文化”节目来代替。2011年3月1日,重庆卫视宣布不再播放商业广告。重庆市财政拨款1.5亿元,重庆广电集团则通过内部“交叉补贴”机制为重庆卫视提供运作经费。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改革在中国媒体理论、政策和实践层面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流行的解读中,这既不是简单的中国传统历史演变观中的“30年河东,30年河西”的轮回,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有某种辩证意义的否定之否定,更不是西方式“公共电视”在中国的滥觞。相反,“重庆卫视是在走回头路,违反媒介的发展规律。如果中国的电视台都像重庆那样回到原点,我国也就不用改革开放了”(王先知、胡钰,2011)。

      因此,我们不得不面对和追问的是,在媒体和与其紧密相关的意识形态与文化领域,有没有超越社会制度的“发展规律”?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及相关的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已陷入深重危机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在中国媒体的商化改革已陷入困境的今日,去商业化是“走回头路”式的“倒退”还是改革合法性内在逻辑的演绎和代表其未来方向的“突围”?即使是对重庆卫视的公益频道建设最持否定态度的批评者,也不会否认在中国重构媒体公共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即使是对自上而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反三俗”(庸俗、低俗、媚俗)最有微词的评论者,恐怕也不否认商业化媒体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冲击。这样,我们就有可能追问,如何理解媒体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以及政府推动的媒体公共性建设?不是BBC就不可能是公共电视吗?与此相关,如何理解由重庆卫视推动的“红色文化”建设?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媒体的公共性建设应该确立何种目标?这样的媒体能否提供开放式和参与性的论坛,为中国改革提供最广泛的论辩空间,并让各社会群体获得自主性表达?本文以重庆卫视为切入点,提出相关的讨论。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不是重庆卫视的经验研究,更无意简单地为重庆卫视的理念和实践喝彩,而是希望以重庆卫视的改革为契机,引出有关中国媒体改革方向与路径的讨论。正是出于这一探索性考量,本文首先从重庆卫视改革最基本的“破”,即媒体“去商业化”这一层面展开,进而讨论社会主义媒体的公共性内涵以及公共性建设中的参与性和文化自主性等规范性问题。因而,即使对被国内某些学者奉为公共广播电视圭臬的BBC,本文也不是没有批判。作为学术讨论,我们有必要把BBC放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中来认识,在此过程中,本文有意征用英国的马克思主义批判传播与文化学术资源。

      一、媒体去商业化:“倒退”还是“前进”?违反“规律”还是符合改革的合法性要求?

      把媒体商业化运作当作“媒介发展规律”来认识和捍卫是很有当下“中国特色”的新闻传播学术话语。它是1980年代以来作为“冷战社会科学”(Schiller,1996)的美国实证传播学及其所隐含的“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与中国马克思主义传统学术语言形式在中国改革开放特定学术语境中的奇特的、没有学术自恰性的混杂构建体。任何制度都是具体社会历史过程的产物。商业化媒体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也是如此。如可伦(Curran,1978)和麦克切斯尼(McChesney,1993)等人的新闻传播历史研究所示,无论是英国报业还是美国广播电视的商业化发展,都是特定政治经济过程和各种社会力量争夺社会传播权力斗争的产物。虽然商业化媒体在当下西方主导意识形态里被认为是“自然”和天经地义的,但是,很少有自由主义媒体学者把商业化当作“媒介发展规律”来认识和捍卫。商业化媒体的合法性往往是构建在把商业化媒体,尤其是商业化私人媒体等同于“自由媒体”,而自由媒体是民主自治基石这一套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基础上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