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与学生行为的关系解析

作 者:
高巍 

作者简介:
高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博士,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访问学者(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学行为同时涵盖教师教的行为与学生学的行为。教师的教是改进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校教学改革的着力点,是促进学生学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教学行为具有外显性、动态性、个体性、目的性、情境性等特性;根据不同维度,教学行为有多种分类。教师与学生能结成稳定的、持续的、牢不可破的关系就在于二者的活动与行为趋向具有相关性,有不可或缺且无法割裂的内在必然联系;但教的行为与学的行为是不同的行为,具有各自特有的性质与特点,故应以学定教、以教促学。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字号:

      教学行为同时涵盖教师教的行为与学生学的行为。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引起、维持和促进者”。教师教的行为能够引起、维持并促进学生的学习行为,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确定、课程资源的重组、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学习过程的管理、教学内容的呈现、学习方法的指导、反馈和强化的实施、作业的布置等行为都直接决定着教学效果的优劣,教师的教是改进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校教学改革的着力点,是促进学生学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当然,这并不是说学生的学无足轻重;相反,正是因为学生能动有效地学的重要性,我们才把教师的教作为研究选题,因为考察教师的教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学,教的质量最终反映在学的质量上。因此,我们择取教师的教学行为为研究对象,将与此相对应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活动称为“学习”或“学习活动”。

      一、教学行为的内涵

      人的行为是指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包括人的动机、观念、需求、情感、态度、意志等在行为上的表现,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并在一定力量支配下的自觉的能动活动。行为的产生和变化总是有原因、有目标的,它具有自发性、因果性、目的性、持久性、效果性、可变性等特点。[1]

      教师行为是一种角色行为,除了人类行为的共同特征之外,还有其教师角色的行为特征,[2]是基于角色使命职责、职业精神和个性特征的行为,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中所采取的行为方式总和,其主体和核心是教学行为。

      教师教学行为是教师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主体和核心,本文中的教学行为特指教师的教学行为,即教师基于自身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教学技能、实践经验和个性心理特征,在准备、实施和评价教学的过程中采取的行为方式的总和,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围绕教学目的和要求,由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各种显性的和隐性的行为的总体。教师的教学认知理念的因素(学习理论、教学理念、教学设计理论等)、情感的因素以及动作技能的因素在教师教学行为的构成中起着主要作用。教师教学行为的选择和教学行为的有效性直接决定着教学效果的成败,是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的直接和主要因素。[3]

      二、教学行为的特性

      (一)外显性

      相对于教学思想、教学理念而言,教学行为是可观可感、外显于他人的。正因如此,才使课堂教学现场观察和记录成为可能。

      (二)动态性

      课堂教学始终是以一连串的教学行为展开,且各个行为即时显现、不停转换。教学行为又总是包含着一定的操作步骤,包含着若干按一定程序予以完成的动作,例如,教师提出问题——等待若干时间——指定学生回答——提示与追寻答案——评价——澄清答案等基本环节,这些行为流程的不断转换流动,构成了课堂教学连续的、周期性的动态过程,推动着教学不断向前延展。

      (三)个体性

      任何一种教学行为都不能脱离活动的主体——教师而存在,其各异的行为风格必然显示出不同教师的不同个体特性。在很多情境下,教师的教学行为都表现出非常鲜明的个性色彩。对于一个问题的阐释,有的教师直陈明述,有的教师旁敲侧击;有的温婉自然,有的慷慨激昂;有的朴实沉稳,有的幽默机智,教师因其自身个性的不同,对教学过程理解不一、学生观各异而形成各自不同的行为模式、教学风格,这些便是教学行为个体性的典型表现。

      (四)目的性

      教学行为由教学目的决定,并指向特定的对象——学生,如为了激发学生好奇心、引起学生的积极思考而提问,为了帮助学生记忆新公式而进行演示推导,为了帮助学生了解某种物质的物理或化学特性而进行操作实验,为了教授学生某种肢体技能而动作示范等。教学行为的目的性根源于教师对国家教育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教学法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理解与把握,根源于教师对教学过程本质的把握,根源于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和教师个人的教育信念,是其教学理念和教育哲学的集中表现。

      (五)情境性

      课堂教学行为具有强烈的情境性,很多学者都将行为与情境紧密相联。情境既可被视为现象学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最小单位,又可被视为若干人之间存在有某种行动关系时的一种现象。[4]如勒温所言:“为了理解或预测行为,就必须把人及其环境看做一种相互依存因素的集合。我们把这些因素的整体称作该个体的生活空间,并用B=f(PE)=f(LS)来表示(B表示行为,P表示行为主体, E表示环境,LS表示生活空间)。”[5]生活空间是人与环境的集合,行为发生于生活空间之中,它既是人与环境的函数,也是生活空间的函数。换言之,行为不仅受到行为主体即人的影响,也受到情境的影响。

      课堂教学行为瞬息万变,不同的行为事件组合构成了不同教学情境,不同的教学情境又决定着教师教学行为的选择与变换。教学行为不能是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行为流程,而是根据不停变化的教学情境而转换运用不同的教学行为。教学行为的情境依赖性,也是“教学有法,却无定法”的原因之一。比如说,教师在讲述的过程中突然有学生主动质疑,教师便要暂时变讲述行为为倾听行为,然后,或选择自己直接解答该学生的问题,或选择让其他学生代答,或重新演示关键环节让提问学生本人自己领悟,或等到课后单独辅导,教师瞬时行为的选择依赖于当时的教学情境,也体现着教师的教育智慧。

      三、教学行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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