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保障制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学云,山东省安丘市实验中学

原文出处:
中国教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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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个体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能,实现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不断增长专业发展意识的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是国内外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教师的发展与制度的发展必须同时进行,现代化的制度建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其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课程认证制度是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保障制度。

      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一般包括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鉴定制度和发放制度三部分内容。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作为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执业许可制度,旨在保障教师队伍达到基本的素质要求,是教师专业化的制度保证,也是一种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政策导向,是一种政府行为,它主要解决教师队伍的“入口”问题。“教师资格制度是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核心,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实行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1]

      从国际经验来看,当代各国教师培养都以教师资格制度为基础,围绕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教师培养方案,教师教育院校培养的教师最终要满足教师资格制度规定。[2]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并于1996年开始试点。1996年9月召开的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提出:“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教师职业标准,认定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吸收师范专业毕业生及社会优秀人才从教。”教师资格制度首次吸引非师范毕业生从教,为打破独立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进行制度上的准备。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完善以现有的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由此,全国进行了师范教育结构调整。教师资格制度于2000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对于形成教师准入机制,拓宽教师来源,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教师专业发展最有力的保障制度,但是,在有关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政策配套建设和法规完善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格认定流于形式,几乎所有的在职教师都是一次认定,终身有效,而不是定期认定;吸收非师范类优秀人才从事教师工作,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打破师范院校封闭定向的培养模式,是世界教师教育的发展趋势,但是,教师资格应“择优上岗”,“门槛”设置不应该过低;传统的教师在职研修目标强调理论知识,忽视教学实践能力,教师参与校本课程试验、开发的机会,开展行动研究等能力需要提高;相关教师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的认定体制尚需建立健全等。

      在传统的以定向型为特征的教师教育体制下,教师资格认定主要是学历替代性认定,具有师范院校毕业的学历证书就意味着具备教师资格;在以非定向型为特征的教师教育体制下,教师教育的概念基本上等同于教师证书教育的概念。其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主要是解决教师队伍的“入口”问题,把已经做好适当专业准备的人引入到教学工作岗位,这个“入口”与职前教师教育的“出口”相衔接。[3]为此,国家要明确教师行业的准入条件,规定教师必须经过国家考试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经过一定期限的教师行业实习,方可成为正式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从现代大学的属性来看,现代大学的教师教育从根本上说要以教师资格标准为依据。因此,应建立基于教师资格标准的以教师教育专业考试为前提的“三权分离”管理模式的教师资格体系,即“以政府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为基础,在通过鉴定的教师培养机构的教师教育专业学习,参加国家考试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4]即教师资格标准的管理权力在政府,教师资格考试的权力在国家考试中心,而教师资格课程的提供权力应该在教师教育机构,只有这样,才可能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国家权威性,并对教师执照体系进行重建。

      二、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认定制度

      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是指大学机构、学院、研究院、学系或大学机构内的其他行政主体,这些机构专门负责中小学教师和其他教育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认定是对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进行评鉴、认可的过程。教师教育和培训机构认定制度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教师教育的质量,并为其专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师教育进入到现代大学已经是一个发达国家教师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一个国家教师教育水平高低的标志。“现代大学的一个基本治理结构是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的结构,教师教育应该作为我国现代大学的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应该成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5]因此,必须建立教师职前培养的专业学院。现代大学的教师教育专业学院首先要建立机构资质的认定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以现代大学的专业学院为组织机构的教师教育学院体系。

      教师职后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外在条件。教师专业发展是多层次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为了满足这种多层次性和多样性,需要由通过鉴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来满足教师的培训要求,因此,需要制定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并与教师职前培养机构的资质标准相联系。教师的专业发展贯穿于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进修的全过程,一体化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教师教育一体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教师教育机构中打通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建设一体化的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其次加强教师教育机构与中小学的合作,逐步将教师教育的重心下移到中小学校,致力于建立以教师校本培训为核心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学校应该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负有一定责任。从目前我国中小学校对教师承担的责任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负责教师的录用;给教师提供工作岗位;负责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负责教师教研活动和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负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等。对于教师团体专业成长而言,现有中小学承担的责任还相当有限。“中小学校应该承担参与教师职前培养、促进教师职后发展以及提升教师专业社会贡献力的责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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