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并非“文学革命”的首倡者

作 者:
李玉 

作者简介:
李玉 四川大学历史系博士生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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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一生自命为中国“文学革命”的“导师”,并且多次强调这项“前空千古,后开百世”的事业,是他们几个留美学生泛舟康奈尔凯约嘉湖,谈笑游玩之余“偶然产生的”,是几位留学朋友后来把他“逼上梁山”的结果。事实上,胡适并非中国近代第一个提出“文学革命”之人。因为无论在提倡白话还是倡导“诗界革命”与“小说界革命”等方面,在胡适之前都已有人先行了一步,都已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一)

      早在戊戌维新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人物就已注意到了文言对人民思想的窒息和对广办教育的阻碍。《无锡白话报》的创办人裘廷梁专门撰写了《论白话为维新之本》一文,指出:“愚天下之具,莫如文言;智天下之具,莫如白话。[①]”其后,梁启超也对古文“言”(口语)、“文”(书面语)相分离的现象进行了深入检讨,指出了它的三大害处:第一、“言文分,则言日增而文不增,或受其新者而不能解,或解矣而不能达,故虽有方新之机亦不得不窒”;第二、“言文分,则多读古书不足以语于学问,故近数百年来,学者往往瘁毕生精力于《说文》、《尔雅》之学,无余裕从事于实用”;第三、“言文合,而主衍其音,识其二三十字母,通其连缀之法,则望文而可得其音而可解其义。言文分而主衍形者,则仓颉篇三千字,斯为字母者三千字;《说文》九千字,斯为字母者九千;《康熙字典》四万字,斯为字母者四万。夫学二三十之字母与学三千、九千、四万之字母,其难易相去何如。故泰西日本妇孺可以操笔札,车夫可以读新闻,而吾中国或有就学十年而冬烘之头脑如故也。[②]”梁启超所言虽不免有点偏颇,但也确实揭示了古文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已日益成为国人接受新知识、新文化和新思想的桎梏。为了进一步开通民智,传播新知,唤起广大民众支持变法维新事业,资产阶级维新派人士已开始尝试用白话作为宣传和教育手段,例如1897年在上海创刊的《演义白话报》和《蒙学报》,1898年5月在无锡创刊的《无锡白话报》等,都是完全用口语编写的白话报刊。这些报纸“以话代文”,其办报宗旨为“俾商者、农者、工者及童塾子弟,力足以购报者,各能通知中外古今及西政西学之足以利天下者”[③],产生了非凡的社会影响。此外,维新派所办的其它报纸大都文字浅近,通俗易懂,如《湘报》上发表的皮嘉佑的《平等说》、《醒世歌》和吴凤笙的《大家思想歌》等文即是其中的几例。

      尽管资产阶级维新派所写白话文、所办白话报还存在着不少局限,而且成效有限,但是却不能因之抹杀他们开中国近代白话运动之先河的历史作用。因为正是他们,最先认识到了古文对人民接受新知识、新思想的阻碍作用,最早开始从事“将文字交给大众”的事业[④];正是他们,在中国近代最早用白话文来传播资本主义文化,并向以古文为载体的封建文化发起了强有力的冲击。

      (二)

      19世纪末期中国白话文运动的发展,不仅扩大了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政治宣传,而且推动了中国近代早期资产阶级新文学潮流的兴起。而这股新文学潮流的主要特征就是对中国传统诗歌、小说、戏曲等文艺形式进行革新。

      “诗界革命”最早是谭嗣同、夏曾佑于1896年提出的。他们最初倡导的新诗主要是把当时资产阶级文化的一些新名词放入旧式诗体之中。正如梁启超所言,“当时所谓新诗者,颇喜寻扯新名词以自表异”[⑤]。新诗仅仅装一些“新名词”,当然是不够的。后来,梁启超等人积极提倡“以旧风格含新意境”,“熔铸新理想以入旧风俗”[⑥],将“诗界革命”推向深入。梁本人愤于中国诗界“被千余年来鹦鹉名士占尽矣”[⑦],立志“为诗界之哥伦布、玛赛郎”,彻底改造中国诗界。他提出了新诗的三个要求:第一要有新意境,第二要有新语句,第三要学习古人的风格。有人可能会对梁氏“学习古人风格”,“以古人风格入之”[⑧]等提法提出质疑,其实,梁启超所指并非是古人表情达意的古文手段与方法,而是指学习、借鉴中国古典诗歌的音韵与格律等形式,使新诗在描写“新意境”,抒发“新理想”的同时,更增加其艺术效果。事实上,胡适早期创作的白话诗也都依照古诗的格律与音韵要求,如胡适《尝试集》的开篇之作《蝴蝶》和另一首诗《赠朱经农》即是。

      不过,梁启超虽然提出了“诗界革命”的三大要求,并积极实践,使他的诗在“白话化”、“散文化”和“社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但由于他一直忙于政务,并未能专心从事“白话作诗”的研究,他的“新诗”多属“偶然得之”,数量不多,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远不及他的政论文。

      晚清之际,倡导“诗界革命”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就是黄遵宪。黄遵宪,作过二十多年外交官,足迹遍五洲,是一个接触西方资本主义文化较多的人。他不仅检讨、批判了中国古文“语”、“文”分离的存在特征,而且积极要求变更文体,使新文体“适用于今,通行于俗”,“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能通文字之用”,以至于“人人遵用,人人乐观”[⑨]。在“通行于大众”的前提下,黄遵宪提出了自己对新诗的见解:他主张写“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要求写诗“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要做到“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例如,他的《杂感》诗曾这样写道(节录):“义轩造书契,今始岁五千!以我视后人,若居三代先。俗儒好尊古,日日故纸研;六经字所无,不敢入诗篇。古人弃糟粕,见之口流涎;沿习甘剽盗,妄造丛罪愆。黄土同抟人,今古何愚贤?……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这首诗大胆地将进化论思想引入文学领域,用以说明文学的流演过程和发展趋势,号召今人不盲目崇拜古人、模仿古人,今人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全新的艺术手法。最后六句竟主张“我手写我口”,且用口语俗话作诗,就连胡适本人也承认,“这种话可以算是诗界革命的宣言”[⑩]。正是在这种“写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举吾耳目所亲历者,皆笔而书之”的思想指导下[①①],黄遵宪写下了许多描写新事物、表现新思想、充满爱国激情的写实性诗篇,如《羊城感赋》、《悲平壤》、《哀旅顺》、《越南篇》、《台湾行》等。他的诗现实主义地反映了19世纪后半期中国的历史面貌,被后人誉为“诗史”。他的诗“持律不严,选韵尤宽”,不避方言俗语,力求浅显平易,极受时人欢迎,以致“新诗脱口每争传”[①②]。可以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方面,黄遵宪的提法和做法已经同胡适在《文学改革刍议》中提出的新文学“八不”主张相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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