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的历史分期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仁钧,1952年生,辽宁大学马列教研部副教授。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问题的提出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中国,已昂然行进了40多年光辉而不平凡的历程。对新中国的历史发展进行科学的分期,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而且也是理论和史学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党史工作者们经过辛勤的努力,对于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的分期,基本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分期(即新中国的历史分期),尚未展开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因此,近几年出版的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著,一般都借用了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的分期。这就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的分期是否完全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分期?笔者认为,两者是不完全相同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是国家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定和直接影响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这是党的领导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关系,而不是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关系。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两个各不相同的研究范畴。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历史分期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以建国后中共党史的历史分期,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分期是不妥当的。

      二、新中国历史分期的基本依据

      建国后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研究范畴。那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搞清两者的主要区别,对于正确地确定新中国历史分期的依据是极其重要的。

      建国后的中共党史,着重研究中国共产党在成为执政党后,如何在进行自身建设的同时,通过其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与指导国家建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则是着重研究政府等有关机构如何实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体地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国家建设。笔者以此认为,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变化脉络是新中国历史分期的基本依据。

      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从宏观上看是一个整体。但在40多年建设事业的发展中,不同的时期建设工作的着重点又有所区别。这种区别在主观上是由党和国家在不同的时期所确定的不同的中心任务所决定的。在客观上则是由各种条件的限制和主观脱离客观实际等因素所导致某一时期实现中心任务时限的缩短或延长。在40多年建设的发展中,各个时期必然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依据这些特点,便可以区分出新中国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

      三、新中国的历史分期

      依前所论,笔者认为将新中国40多年的历史划分为三个发展时期较为合适。

      第一个时期: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间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至1956年12月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这是新中国的创立和建设新国家的奠基时期。这个时期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以三大改造为中心的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新中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基本规模,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这个时期分为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时间是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建立至1952年12月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但尚未彻底胜利。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尚未彻底完成:国民党的残余武装尚在华南、西南等地负隅顽抗,祖国大陆尚未完全统一;广大新解放区农村的土地改革尚未进行;国民经济面临着极其严重的困难。这就决定了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一)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彻底消灭国民党的残余军队,统一全国大陆;镇压各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在新解放区的广大农村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二)实现由各级军事管制委员会到各级人民政府的过渡,为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政治基础。(三)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奠定实现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主要经济基础。(四)全力恢复国民经济。到1952年年底,全国工农业生产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从而为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时间是自1953年1 月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至1956年12月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

      在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恢复了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国家开始转入有计划的发展国民经济,同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以三大改造为中心的社会主义革命。根据我国的特点,党和国家采取和平的方式,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为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奠定了基础。这个阶段的主要内容有:(一)制订并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重点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二)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重要法律文件,奠定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三)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展开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成为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确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而使我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四)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初步探索。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发表和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对建国以来的建设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从理论上揭开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序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