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的创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少华,1963年生,历史学硕士,湘潭师范学院历史系讲师。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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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是当代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担负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的使命。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联合国的创建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一点已被各国广泛承认。前苏联外长葛罗米柯指出:“不能想象四大国(指苏、美、英、中四国——引者)未达成协议就能召开联合国家会议”,〔1〕建立联合国。 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对联合国的诞生作出过重要贡献”。〔2 〕本文试图就中国在筹建联合国过程中的活动与作用力求进行比较系统的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学者。

      一

      中国是第一个提出主张建立战后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即联合国的国家。

      “二战”爆发中断了“一战”后相对和平的局面,宣告了标榜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国际联盟的破产。这样,如何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建立“二战”后普遍的持久和平,成为各国共同思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提出建立战后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即联合国,承担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

      关于建立战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的思想与主张,学术界一般认为:“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是1941年8 月由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3〕他们认为, 《大西洋宪章》希望在战后建立“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4 〕“这一提法后来被人们普遍视为未来国际组织的同义语”,〔5 〕“这是最初播下的联合国的种子”。〔6 〕另一观点认为, 英国等14 国代表1941年6 月于伦敦签署的《同盟国宣言》是“导致建立联合国一系列步骤的第一个步骤”。〔7 〕此《宣言》指出:“持久和平的唯一真正基础是,各国自由人民志愿在一个已经摆脱侵略威胁、人人享有经济和社会安全的世界中进行合作。”〔8〕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不符合历史事实,最早提出建立战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即联合国这一主张的是当时的中国政府。 1939年11月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所通过的会议《宣言》,首次提出在“此次东亚与西欧战事结束之时,诚能产生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则人类和平共存之光明,庶几随战争之终结而开始”,并呼吁“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皆为此一崇高目的,即建立一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而努力。”〔9〕

      把中国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宣言》提出的关于建立战后国际组织的主张与《大西洋宪章》及《同盟国宣言》中有关的内容相比较,可以看出:第一、中国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宣言》公布的时间早于《大西洋宪章》和《同盟国宣言》的签署;第二,从文字上看,前者用明确完整的文字表达要建立“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而后两者则缺乏明确的文字表述。《同盟国宣言》的内容表达已如前所述,此处不再赘述。《大西洋宪章》相关之详细内容,有必要在此列出,以作对比。这就是“两国相信世界所有各国,无论为实际上或精神上的原因,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倘国际间仍有国家继续使用陆海空军军备,致在边境以外实施侵略威胁。或有此可能,则未来和平势难保持,两国相信,在广泛而持久的普遍安全制度未建立之前,此等国家军备的解除,实属必要。”〔10〕上述两个方面的对比,充分证明最先提出建立战后国际组织即联合国主张的是中国国民党政府。此后,中国政府又“迭次宣示于世界”,“主张即时成立国际平等互助之团体,以实现和平与公道,永绝战事罪恶之根源”,〔11〕并强调“非国际有公正永久而有实力之机构,不足以保障人类集体之安全。”〔12〕

      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宣言》首次提出建立战后有效的、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要求世界爱好和平的力量把建立这种国际组织作为共同的崇高的目的。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努力。这种主张与思想在中国引起了广泛的积极影响与反应。

      当时中国主要报刊刊载了五届六中全会《宣言》全文,并为此发表社评。《中央日报》、《大公报》在社评中专节引用了《宣言》中提出的建立战后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的主张与思想,并进行了专门论述,分析这种主张与思想的意义,强调并呼吁中国军民和世界爱好和平的力量把它作为共同努力的崇高目标。前者指出:中国的抗战,“不仅关系中国的独立强盛,还联系世界的安全组织”,争取建立战后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对中国来说,“我们的抗战,抱着这一个理想,亦负着这一种责任。”〔13〕后者指出:中国在抵抗日本侵略的同时,“更愿与世界协力,建立全世界之有效的安全组织”,五届六中全会《宣言》提出的世界和平力量共同努力建立战后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的主张,“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愿望与呼吁”,“我们中国是正为此抱负而努力,更希望东西两半球负责任具远见的政治家,能够无嫌无猜,共为此目的而努力,使全世界同跻于和平幸福之域。”〔14〕国民党要员张群在1940年元旦讲话《今年国民努力的目标》中号召把五届六中全会《宣言》提出的建立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的目标,作为新年“全国同胞在国际关系上应当共同努力之点。”〔15〕根据五届六中全会《宣言》上述主张与思想,1940年1月22 日国际反侵略运动中国分会扩大组织成立二周年纪念,该会副会长邵力子在中央电台讲话中指出,中国分会要和总会及各国分会合作,在“这次大战后,建立强有力的和平机构,来维持集体的安全,使全世界各民族无论大小强弱皆能生存发展于自由空气之中,不复有兼并侵略的祸害”。〔16〕

      中国是最早受法西斯侵略的国家,在日本步步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中国屡次申诉于国际联盟,并求助于《非战公约》、《九国公约》其他签字国,要求他们主持公道,制止、制裁日本的侵略,但没有取得任何效果。日本的侵略使国际联盟及有关国际公约的信誉扫地,德国发动“二战”后,使它们完全破产。久遭战祸痛苦的中国迫切要求恢复正义的和平,并求和平持久稳定。这是中国首先提出建立战后维持和平与安全的普遍性国际组织主张的根本原因。

      二

      中国积极参加创建联合国的筹备与组织工作,为制订《联合国宪章》做出了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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