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道路的探索

——纪念李维汉诞辰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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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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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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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本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道路。李维汉是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方面著名的理论家和卓越的领导人,对这条道路的探索作出过杰出的贡献。今年6月2日,是李维汉诞辰100周年纪念日, 特撰此文,对李维汉探索解决国内民族问题道路的光辉历程和理论贡献作一阐述,以示对他的纪念和缅怀。

      一、对少数民族解放道路的探索

      民族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问题就是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国内各民族的压迫,实现民族解放。

      早在延安时期,李维汉就开始致力于民族问题的研究。红军长征初到陕北,李维汉就担任了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成为党中央任命的第一个民族工作机构的负责人。1939年初,党中央成立了西北工作委员会,主管西北陕、甘、宁、青、新、蒙各省的少数民族工作和地下党工作,李维汉担任西工委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此间,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极大的革命热情,有组织有计划地领导开展了少数民族工作,并进行理论研究。

      当时的西北地区,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复杂。日寇入侵西北,采用军事占领和政治分裂两手策略,不但占领了绥远大部分地区,还策动德王成立了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并阴谋策动回族上层在甘、青、宁三省成立一个类似伪“满洲国”的“大回回国”,制造民族分裂,破坏我国的统一。日寇的威胁利诱和挑拨,加上国民党反动统治者继续推行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压迫政策,使蒙古、回回等民族的上层人士对抗战表现出冷漠动摇的态度,甚至存在投降日寇的极大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指明少数民族的解放道路,争取西北各少数民族参加抗日战争和反帝反封的民族民主革命,就成为党的一项严重的政治任务。

      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李维汉带领西工委的同志,对蒙古和回回民族进行了研究。一面大量搜集文字资料,一面深入蒙、回民族聚居区实地考察,在全面分析研究两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的蒙古民族问题的提纲》。两个提纲经党中央讨论通过作为指导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李维汉还另外撰写了《长期被压迫和长期奋斗的回回民族》、《回回民族研究》两篇论文,发表在延安《解放》杂志上。两个提纲及两篇论文主要解决了如下问题:

      第一,系统研究了“回回”的历史,明确肯定回回是一个民族。承认回回是个民族,这是解决回族问题的先决条件。针对国民党不承认回回民族,认为回回“已经汉化”,“回回是信了回教的汉人”等等说法,李维汉指出:中国的回回主要是元朝随蒙古军进入中国的回回民,回回在元朝,已经大部分脱离了行伍生活定居在一定的土地上,从事耕种,发展了农业以及手工业和商业,成为一种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民族”。〔1〕它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虽然受到汉化,但并没有同化于汉族,仍然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征:经济上的“门宦与天课”;政治上的“政教合一”;还保留着自己的文字和风俗习惯。全民族信仰回教(伊斯兰教),是回族的一大特征。但是“伊斯兰教对于回回民族,不只是简单的宗教信仰”,而是“回回民族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2 〕在一定意义上,“是回人结合而成为民族的‘绳索’,是回族团结奋斗的旗帜”。〔3〕这些透彻的分析, 有力地驳斥了那种回回问题是宗教问题不是民族问题的说法,维护了回回的民族自尊心。

      第二,揭示了民族问题中的三个基本矛盾,指出了回回和蒙古民族的解放道路。他指出,日本入侵后,摆在回、蒙民族面前有三个基本矛盾:回、蒙民族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回、蒙民族同汉族的矛盾(这主要是国民党实施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造成的);回、蒙民族内部民主力量同封建势力的矛盾。因此,回、蒙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就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消灭国内民族不平等,消灭封建残余”。〔4 〕根据列宁关于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的原理,李维汉进一步指出,少数民族反对帝国主义压迫和国内民族压迫,这是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回、蒙民族“这三个历史任务的解决与整个中国革命的发展和胜利不可分离”。〔5〕因此,回、 蒙人民必须“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而在日寇要灭亡中国的情况下,必须与中华其他各民族团结起来,共同抗日,共求解放。

      第三,提出了党对回回、蒙古民族的具体政策。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共50条,主要内容有:启发回、蒙民族对抗战的认识和信心,激发他们的抗战热情;帮助回、蒙民族组织和壮大抗日武装部队,充实国防力量;回、蒙民族在政治上“与汉族享有平等权利”,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之权;帮助回、蒙民族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尊重回、蒙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根绝大汉族主义传统,教育汉族人民以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少数民族人民,同样,教育回、蒙人民以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其他民族,纠正狭隘民族主义。〔6 〕这样全面地阐述对少数民族政策,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是毛泽东同志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各民族平等联合、团结抗战、共同建国方针在回、蒙民族工作中的具体化,对于争取和团结回、蒙等少数民族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投身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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