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美学》中的神性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文颖(1975- ),男,河北保定人,南开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讲师,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神性”一语在黑格尔的《美学》一书中频频出现,“神性”问题在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而“理念”在实质上便等同于“上帝”、“神”、“普遍精神”、“绝对心灵”等用语,有着深厚的宗教与神学的内涵。“神性”当指种种普遍的精神力量或内化的心灵实体,如智慧、勇敢、忠贞等等;通过人的具体形象去表现普遍的神性精神是黑格尔心目中最高的艺术理想,诸神、英雄、圣徒等等这些“神性的东西”成为理想艺术的表现中心,而古希腊雕塑、史诗、悲剧以及中世纪的宗教绘画与骑士传奇则成为理想艺术的典范。因此,黑格尔特别反对与神性精神相悖的种种因素作为艺术表现的中心,包括抽象概念、有限现实、有限心灵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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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性”(或“神圣性”)一语在德国古典哲学家、美学家黑格尔的《美学》一书中频频出现,“神性”在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黑格尔在书中明确写道:“只有靠这种自由性,美的艺术才成为真正的艺术,只有在它和宗教与哲学处在同一境界,成为认识和表现神圣性、人类的最深刻的旨趣以及心灵的最深广的真理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时,艺术才算尽了它的最高职责。”[1](P10)(着重号为原文所加)“艺术首先要把神性的东西当作它的表现中心。”[1](P223)遗憾的是,这一点并没有引起国内诸多《美学》研究者应有的重视,到目前为止,从这一角度来立论的著作并不多见。个中原因或可归结如下:马克思、恩格斯虽曾明确指出但并不过多提及黑格尔哲学的宗教、神学内涵,主要考虑的是吸收其合理内涵以建立唯物论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而原苏联与中国学界大概误解进而延伸了这一做法,在解读黑格尔学说本身的内容时,也将它固有的宗教、神学内涵排除出去了。这种做法当然不够妥当,有失学术研究客观与公正的立场。

      一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1](P142)这是黑格尔给美所下的著名定义。在黑格尔的哲学、美学思想中,“理念”无疑是一个核心概念,只有理念才是最高的真实,是世界真正的本体。而“理念”在实质上便等同于“上帝”、“神”、“普遍精神”、“绝对心灵”等用语,有着深厚的宗教与神学的内涵。

      黑格尔的“理念”实则等同于“上帝”,这还要从有关基督教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谈起。上帝是否存在及可否认识的问题在西方哲学史上非同小可,自中世纪以来无数思想家都试图给予回答。黑格尔也并不例外。但他不满意于之前有关这一命题的种种理论,尤其反对康德的不可知论以及直觉主义的观点(即认为上帝只能依靠直觉来信仰,而不能靠理性来证明)。他十分明确地说:“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2](P37) “哲学除神以外也没有别的对象,所以其实也就是理性的神学,并且就它对真理服务来说,它也就是永远对神的服务。”[1](P129)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安瑟伦把“上帝是最完善的东西”作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出发点,但是他却最终把上帝视为一个抽象的、静态的纯粹概念,从而导致一种片面性和不完善性。黑格尔批判继承了这种旧形而上学,把它改造成了自己思辨的、即辩证法的哲学。既然上帝是最完善的,那么必然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关键便是思维与存在是如何达到具体的统一的,也就是说概念如何扬弃自己的主观性而走向客观性或现实的。这样一来,上帝便只能被理解成自为的精神,理解为一个动态的概念,在自我否定和自我复归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即完善性和无限性。这种能够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的概念就是上帝,就是理念。他说:“至于上帝之形而上学概念,就此说来,被理解为:我们应只讲纯粹的概念,这一概念通过自身成为实在的。因此,上帝(神)的规定在于:他是绝对的理念,亦即他是精神。而精神,绝对的理念,是概念与实在的统一;于是,概念在自身内则是总体,从而亦是实在。”[3](P413)

      可以看出,黑格尔的上帝作为绝对理念已经被思辨化、理性化了,这不同于基督教信仰中的人格神(如《旧约》中的耶和华)。但是,上帝/理念并非与此无关。国内有学者指出,基督教“三位一体”、“道成肉身”、“蒙难”及“复活”等教义内容不过是黑格尔哲学概念的譬喻和表象;在其早期的神学思想中,理念从普遍性到特殊性再到个体性的辩证运动过程就是通过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表象形式来表达的。圣父被看作普遍概念那原始的合一;圣子耶稣降临人世则为“道成肉身”,通过变形成为特殊的、有限的存在;圣灵又是对于圣子的否定,通过圣子耶稣的蒙难和复活,一切对立都最终被扬弃了,一切分离都在团体精神即圣灵中实现了真正的统一。[4](P105)这样,黑格尔一方面对基督教教义和表象进行了合理化阐释,完成了对神学的哲学化改造;另一方面又把理念、精神提高到绝对,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完善的、无限的)上帝,从而使哲学成为更为精致的神学。[4](P117)

      应当注意的是,黑格尔《美学》中大量使用的“神”“神性”等语汇,其含义更加宽泛,并不局限于基督教的“上帝”,而是包括所有异教神在内,特别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诸神。这种泛神学观的谈论方式,体现了黑格尔思想中非基督教的一面。

      理念是富于神学内涵的最高真实,而艺术则是对于这最高真实的一种把握,对于理念的一种认识形式。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这种认识的第一种形式是直接的也就是感性的认识,第二种形式是想象(或表象)的意识,最后第三种形式是绝对心灵的自由思考。这三种形式分别是艺术、宗教和哲学,它们作为理念精神实现自身的三种方式,构成了人类认识最高真理的三个阶段。[1](P129~133)这里,黑格尔所赋予艺术的神学及宗教内涵显而易见:艺术和宗教、哲学拥有共同的本质内容(即理念/神),只是采取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绝对理念的发展过程中,艺术的地位低于宗教,并终将被宗教及哲学所超越。而在《精神现象学》中,古希腊艺术更曾被黑格尔直接称之为“艺术宗教”,构成了所谓宗教精神从自然宗教向艺术宗教再向天启宗教运动发展的过程。

      二

      《美学》一书开篇即指出,美学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1](P3)。可见,在黑格尔看来,美就是指美的艺术,或者说就是艺术美。他明确说道,“艺术即绝对理念的表现”,“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1](P87)。当具体的理念显现于适合的具体形象,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妥帖统一,就构成为艺术美或美的艺术,黑格尔称之为“理想”。“理念和它的表现,即它的具体现实,应该配合得彼此完全符合。按照这样理解,理念就是符合理念本质而现为具体形象的现实,这种理念就是理想。”[1](P92)有时黑格尔将“艺术美”直接称之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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