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8世纪后,西方现代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给予人们以空前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权利,社会的进步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人们也更深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冲突、生活的不幸、精神的分裂,法国大革命给欧洲思想界带来的喜悦与失落是当时身处现代社会的人们最真实的心灵写照;理想尚未实现,苦难接踵而至,现代性危机从未这样严重,解决危机的要求也从未如此迫切。德国古典哲学与美学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境中承担起化解社会冲突、弥合精神分裂,实现各种矛盾现象间的和谐统一,从而修复现代性缺陷的思想重任。因此,和解与怎样和解便成为德国古典哲学与美学的重大问题。德国古典美学总是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出场,美学既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构成,又是其最精彩的阐释形态。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和解真正成为现代性的基本主题,而和解的主题又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表达。黑格尔说:“和解这个词就是这样一种实际存在着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它的对方中……这种精神就是一种相互承认,也就是绝对的精神。”(黑格尔,1983年,第176页)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的审美判断力理论是为了在承认主体知性能力与理性能力的前提之下,和解主体性内部的知性能力与理性能力的对抗;费希特和谢林的同一性美学是通过和解主体与客体的矛盾、精神与物质的冲突,来求索主客体的统一、精神与物质的协调;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则要在保持各种现实存在的合理性的同时,扬弃现实存在的片面性,从而和解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危机。因此可以说,和解是德国古典哲学最深刻的美学诉求。 一、审美判断力:康德的和解方案 为摆脱宗教对人与世界关系的设定,启蒙思想开启了建设人的主体性的思想工作,用主体取代上帝。康德将人与世界的关系起点确立为人所具有的既非物质又非主观意识的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知性能力使人成为认识主体,自然成为人的认识对象,人与世界构成了认识关系。理性能力使人成为自由主体,人的社会活动被视为行为客体,人与世界构成了实践关系。然而,在康德的思想体系中,认识不自由,自由则不可认识,人的认识活动与人的实践活动没有普遍性联系,现象与本体不能统一、必然与自由相互对立、认识与实践无法通约,最终导致整体性、大写的人的分裂,主体性内部出现了严重的对抗。为化解主体性的内部对抗,康德撰写了《判断力批判》一书,提出一种和解方案,方案的根本在于为人的主体性设计一种既不是知性又不是理性,却能够将这两种能力统一起来,使人类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经验世界与本体世界发生联系的主体能力。康德把这种具有中介功能的主体能力称为判断力。判断力分审美判断力和目的论判断力。知性能力构成了人类以逻辑为中介、以分析综合为特征的认识活动,理性能力则为主体建立了理念原则,提供的是以自由为底蕴的道德律令与伦理法则。但是,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都不能在特殊中显现普遍,在现象中包孕本体,而介于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的判断力却可以做到这一点。审美判断力不能像知性能力那样提供知识,也不能像理性能力那样生产观念。审美判断力在对世界下判断时,对象的内容与主体不发生实际联系,而对象的形式则向主体呈现意义。康德称审美判断力的这种主体性特征为审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当目的由主体来设定并仅仅为着主体时,合目的便是主体需要的满足。主体需要的满足引发了主体的愉悦情感,审美判断力在判定对象美或不美时,“不是把(它的)表象凭借悟性连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相结合)连系于主体和它的快感和不快感”。(康德,第39页)审美情感含纳着判断对象的存在又显现着主体的价值,从而完成了“从自然概念领域向自由概念领域的过渡”。(同上,第35页)由此可见,主体的审美情感功能既“从各种的或同一种的难以计数的对象中把对象的形象和形态再生产出来”(同上,第72页),又将对象的形式“不作为思想,而作为心意的一个合目的状态的内里的情感”(同上,第140页)传达着自己;审美情感使审美判断力与理性能力通联了。可见,情感功能是审美判断力能够和解主体性内在矛盾的根本所在。如果说审美判断力具有强大的主体和解力的根本在于人类的情感功能的话,那么,想象力就是实现主体和解的关键。在批判哲学中想象力是感性与知性之间重要的中介性主体功能。当主体与世界构成关系时,想象力将感性直观经验提供给知性的逻辑形式,经验具有了科学理解、普遍认识的可能性;同时想象力又使知性的逻辑框架图式化,感性直观经验显现出可被认知并可被运用的规律性特征。可以说,想象力实现了审美判断力与知性能力的统一。情感功能使审美能力与理性能力相协调,想象力又使审美判断力与知性能力相和谐。这样,在审美判断力中主体的知情意统一了,特殊主体与具体形式的契合而产生的主体的情感功能和想象能力实现了现象与本体、认识与实践的通联,化解了知性能力与理性能力的对抗,大写的人成为完整的主体。 当主体使用其审美判断力对世界进行判断时,主体内部各主体性能力协调共存,主体成为充满美感的审美主体,而世界则以自由形式为对象方式与主体和谐对应,世界成为审美对象,人与世界也就构成了审美关系。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有四个基本规定性: 1.就判断的质而言,审美关系的存在是一个主体的情感过程,这个过程中的情感性质既不同于具体欲望满足所产生的纯感性快乐,也不同于道德行为引起的纯理性愉悦。纯感性快乐和纯理性愉悦的本质与特征为产生快感的对象所决定,并在同化对象、使对象失去独立存在意义中实现快乐。换个角度看,这两类快感都具有功利性质,都属于有限的、不自由的情感。而在审美关系中,判断只涉及判断对象的形式,这形式又契合着判断的目的,所引起的情感愉悦始终观照着形式自身,对象形式在判断过程中处于自足的位置上,拥有独立的价值。由于只涉及对象形式而远离内容,审美情感自然不会受到对象的限定,所以审美情感是自由的,无功利的。 2.就判断的量而言,审美关系以判断的方式出现时,判断主体不是借助普遍的范畴、概念对客体进行判断,而是通过个体的审美情感对客体下判断,所以审美判断是单称判断。这是审美而不是认知,无法为人们提供知识,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不能为人类创造技术理性的重要原因,也是审美活动可以确保人的个性自由,维护自然人性不受知识主宰或科技压迫的秘密所在。同时,审美判断又不是一般的单称判断。在一般的单称判断中,主体面对判断对象时,主体先对判断的对象产生了主体反应后才对对象的性质、特征、形态、方式产生判断,譬如春季跳入河中,产生凉的感受,才会作出河水温度低的判断。显然,在一般单称判断过程中,主体反应在前,判断在后,判断结果仅对判断个体有效,常年冬泳的人就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对河水作出温度太低的判断。而审美判断则是先有了美的判断后才产生主体美感,判断在先,美感在后。换句话说,作为单称判断的审美判断具有判断的先验性,表达着判断力在想象力作用下产生的形式符合由想象力与知性能力之间的和谐所建构的普遍性。 3.就判断的关系而言,无论是全称判断还是一般的单称判断,判断结果对主体的满足总具有直接而明确的目的性。然而,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既与实用、欲望、伦理、实践无关,又无明晰的概念逻辑,从而也就与任何特定目的无关,审美判断仅仅是由于想象力与知性能力趋于一定的和谐自由,才使美具有了某种合目的性质。这种合目的性“可能没有目的,但是关于它的可能性的解释,又只在我们把它说明是出自一个意志的时候,才能使我们理解。再则,我们对于我们所观察的东西不是常常必须通过理性(依照它的可能性)来领悟的。所以我们对于一个形式上的合目的性,尽管我们对它不设想一个目的(作为目的关系的素质)作为它的根柢,仍至少能够观察到并在一些对象上见到”。(康德,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