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957;TU-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160-04 建筑美学思想是美学中有关研究建筑审美功能问题的思想,而道教建筑的美学思想则是以道教建筑为研究对象的。宗白华在谈到建筑时说:“建筑之特点,一方不离实用,一方又为生命之表现。(或表示民族之精神)”[1]宗教建筑同其它建筑形式一样是实用与美的结合体,具有满足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两种功能。只是相比其它非宗教类的建筑而言,宗教建筑更加强调象征性与精神方面的功能,尤其是“生命之表现”。因此,宗教建筑通过建筑物的线条、比例、材料以及装饰、色彩等方面所呈现出的不同的建筑美,表达各宗教独特的建筑美学思想。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以道家思想为主、集采众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宗教。道教建筑作为道教文化的物化形式,其作用不仅在于满足其宗教功能,如祭拜、修行、举行斋醮仪式等,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道教建筑这种物化象征形式使道教信徒获得对生命的审美感受,并由此展现道教的文化内涵、哲学理念以及神仙信仰。 一、自然之美的美学思想 “自然美”是道教的最高境界。对于自然之道的重要性,《无上秘要》卷100《入自然品》说:“道曰:自然者,道之真也。无为者,道之极也。虚无者,德之尊也。惔泊者,德之宫也。寂嘿者,德之渊也。清静者,神之邻。精诚者,神之门。中和者,事之原。人为道能自然者,故道可得而通。能无为者,故生可得而长。能虚无者,故气可得而行。能惔泊者,故志可得而共。能寂嘿者,故声可得而藏,能清静者,故神可得而光。能精诚者,故志可得而从。能中和者,故化可得而同。是故凡人为道,当以自然而成其名。”[2]为了体现“以自然之道为美”的“自然之道”,道教建筑十分注重与大自然的联系。道教认为只有热爱生命、尊重自然,认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在美的体验中实现对道教生命境界的追求。对于道教建筑来说,就是要处理好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营建建筑时尽可能地不破坏自然、尊重自然,借自然之景与自然融为一体,这样就会体现出这种自然之美了。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注疏》卷3中说:“自然者,妙之本性。性非造作,故曰自然。”[3]重点提出了“性非造作”,这正是道家、道教美学思想的精神所在,也是指导道教建筑的重要美学思想。宗白华在《技术与艺术》一文中谈到了一个例子: 就建筑来说,在山明水秀的地方,我们若于适当地点有一亭翼然,我们会感到它融合于自然,以它的线条姿式表现出山水的线条姿式来。此亭确为人工造的,而非自然的表现,然而吾人偏能感觉其为自然。这种矛盾的心理的确是很神秘,很微妙的。何以吾人感觉到它为自然,而非人工的呢?这不能不归功于古代的人,能了解自然。他们深知每一种不同的山水,均各有其特有之色、线、结构、灵魂,造成它特殊的风格。我们当然不能改变山水,创造山水,但能体验到山水的风格,伟大的建筑家能因山就水,度其形势,创造适合的建筑物,表达出山水的风格,以人为的建筑结构显示出山水的精神灵魂,有画龙点睛之妙。[4] 这段话虽然讲述了一个看似简单的例子,但其中包含了深刻的哲理,这个哲理与道教“法自然”的建筑思想是一致的。特别是最后的总结更是将“伟大的建筑家”“法自然”的具体方法呈现了出来。道教在宫观选址、布局与营造上正是遵循了这一原则,特别是在山地宫观建筑中体现得尤为充分,从现存的青城山、武当山、龙虎山等道教建筑群中可以充分感受到这样一种自然之美。这些道教建筑可以称得上是“伟大的建筑家”因山就水“法自然”的杰出作品。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道教宫观都有自然环境可资利用,对于在远离山林的地方,诸如都市、城镇营建道教宫观,那如何来体现这种自然之美的美学思想呢?对于这种情况,道教多以人造园林的形式创造“自然环境”来辅助道教建筑营造出这种“自然之美”,让道教建筑与道教园林和谐共存、互为补充,深入其中则给人一种宛若天生的审美感受。因此,道教园林也成为了道教宫观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审美组成部分。 二、“返朴归真”的美学思想 “返朴归真”的思想源于老子之道。老子在《道德经》中对“朴”也多有论及,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5],“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6]等等。一般意义上来说,这里“朴”的意思是指最接近于“道”的物质。但也指朴素之意,如“见素抱朴”,要求人们具有抱朴守道、遵从自然、素淡清真的审美观念。庄子在老子的理论基础上又提出了“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7]、“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8]的理论。这个“朴”在道家看来是指事物的原始状态,其中蕴含了大量的美。由此,道家将“朴”作为美的最高标准,主张保留事物本身完美的原始形态,进而保留其中所蕴含的美,不主张以华丽、繁复的修饰为美。崇尚自然、含蓄、冲淡、质朴,崇尚不事雕琢的天然之美,排斥镂金错彩的富丽堂皇之美。 在道教中,“返朴归真”原指学道者通过修炼性命,摒弃伪性,返归人原初时的淳朴和纯真的本性,与道同一。起初这是道教中人的一种修炼方法,后来也渐渐成为了道教中人的一种生活态度、生活方式。既然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那么为其修炼、生活提供空间场所的建筑也应具有这种思想内涵才能与之协调。宗白华在《略谈艺术的“价值结构”》一文中说:“世界唯有最抽象的艺术形式——如建筑、音乐、舞蹈姿态、中国书法、中国戏面谱、钟鼎彝器的形态与花纹——乃最能象征人类不可言状的心灵姿式与生命的律动。”[9]道教建筑可以说最能象征道教信徒的心灵与“生命的律动”。道教建筑在营建过程中以道教信徒修炼、生活的需要为指导进行,而这种需要也是以道教“返朴归真”的美学思想为基础的。通过物化的转换,使得道教“返朴归真”的美学思想逐步渗透、体现在道教建筑中。因此,道教建筑不仅要满足道教中人在修炼、生活中物质与精神方面的需要,而且更是要将这种蕴含在道教建筑中“返朴归真”的美学思想通过建筑表达出来,通过审美过程中所体悟到的建筑美学思想进一步深入地体悟到道教的哲学思想。宗白华先生说得好:“(形式)不只是化实相为空灵,引人精神飞越,超入美境。而尤在它能进一步引人‘由美入真’,深入生命节奏的核心。”[10]要达到“由美入真”的目的,这就需要道教建筑具有特殊的美学思想——返朴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