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质轻文”:“他者”视域下的《南华真经》注疏群体文质观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雄燕,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美学,陕西 西安 710062;李西建,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美学,陕西 西安 710062

原文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成玄英、陈景元、陆西星、程以宁等人注解疏通《南华真经》时,继承了道家《庄子》“尚质轻文”的审美主张,但四人审视文质的立论视角却迥然相别。自西汉以后,儒家既已将论人、论史的文质观延展到了文学领域,并且无论是论人、论史或论文,儒家都主张文质彬彬的审美标准。但成玄英等四人的文质标准主要用于论人或论史,且他们“尚质轻文”的标准与儒家“文质彬彬”的文质审美要求,显然是相对立的。成玄英、陈景元、陆西星、程以宁等人所属的道教文化,虽然一直在借鉴儒家思想文化精华,但道家道教文化一直是儒家文化的“他者”,且成玄英、陈景元、陆西星、程以宁四人之间其实也互为“他者”。在“他者”视域下,四人文质观的内在差异以及儒道两个文化场域在文质思想上的差异性,其内在原因昭然若揭。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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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2)02-024-027

      “文质”是中国传统美学中一对十分重要的范畴。对文质思想的研究成果不可谓不丰富,但既有成果更多的是将笔墨集中在儒家的文质观上,至于道家的文质思想,尚且只是探究儒家文质思想的一个参照点,遑论道教的文质思想。事实上,道教中人对“文质”也有着深刻而系统的理论阐释。梳理和探析方外之士的文质观,对丰富和充实文质思想,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尚质轻文”:《南华真经》注疏群体的文质观及其整体性

      文质观是中国传统美学一对基础性范畴。老庄道家明确提到“文质”这一对范畴的是《庄子》。《庄子·缮性》认为“文灭质,博溺心”[1]522外在的文饰若遮蔽了内在的质地,民众就会迷失本性,无法回归其最初的本真状态。《庄子》从“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出发,反对任何文饰,尊崇质朴归真,在文质观上明确主张“尚质轻文”。

      唐代成玄英、宋代陈景元、明代陆西星及程以宁等道教学者都对《南华真经》进行过注解疏通。《庄子》在文质观上“尚质轻文”的审美主张,为成玄英等历代对《南华真经》进行阐释的道教学者所承继。从老庄道家到道教,在文质观上形成了“尚质轻文”的清晰文脉。

      唐代著名道教学者成玄英对《庄子》“文灭质,博溺心”一句的解释是:“不知质是文之本,文华则隐灭于素质;博是心之末,博学则没溺于心灵。”[1]554他认为在质与文之间,质处于根本性的地位,过于文饰会掩盖质地。

      以此为基础,成玄英极力贬抑雕琢,反对繁文缛节,而主张真实质朴。对《列御寇》“从事华辞,以支为旨”一句,成玄英解释为:“圣迹既彰,令从政任事,情伪辞华,析派分流为意旨也。”[2]652对外在的虚华,他是持一种反对态度的。他说:“去华,故美恬淡。”[2]407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认为不同的作品形式,应该有与其形式相适应的内容。他说:“夫《诗》道情志,《书》道世事,《礼》道心行,《乐》道和适,《易》明卦兆,通达阴阳,《春秋》褒贬,定其名分。”[2]641并且,他对交流表达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内容清新意蕴深远。在《说剑》一文中,他认为庄子之所以能让赵文王动心,关键是庄子表情达意时“词旨清远”。[2]641

      对《渔父》“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一句,成玄英的解释是“节文之礼,世俗为之;真实之性,禀乎大素,自然而然,故不可改易也。”[2]646成玄英认为“礼”这种表面的文饰,世俗之人才比较看重,而修道者注重的是真实质朴的本性。

      宋代道教学者陈景元虽未对《庄子》“文灭质”原文进行直接阐释,但他无疑受到了成玄英的影响,认为强调知识而不讲德性,无异于尚文去质:“无德而有知,尚文去质也。”[3]1124字里行间无疑蕴含着对尚文去质的贬抑。

      明代陆西星、程以宁受成玄英、陈景元等人的影响,认为外在文饰会导致人真性的迷失,从而主张“尚质轻文”。对上引《庄子》原文,陆西星进行了大段的阐释:“知不足以定天下,而又益之以文博,文则灭质,博则溺心。于是乎,始有偏行之礼乐,争逐于末,而忘其本。是以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而复其初。盖至是而世与道交相丧矣。”[4]145尽管陆西星的阐释有点复杂,但与《庄子》“文灭质”原意一脉相承。

      程以宁《南华真经》注疏在对《庄子》“文灭质”的阐释上,也基本上是沿用《庄子》原文:“用其知不足,又附益之以礼乐,以文灭质,以博溺心,争逐于末,而忘其本。是以无以反性而复其初。”[4]388程以宁认为如果外在文饰遮蔽了内在质朴,则无法回归到最初的本真之性。而且在文质关系上,他认为只要真正彻底实现了“质”,真正做到了“大质”,就会有大文、至文出现。他说:“静则不动矣,而能使群动。故无为而尊,朴素而无文矣,而至文者出,故莫与争美。”[4]371对《庄子·天道》“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故礼仪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文句,程以宁也以文质互替思想进行了阐释:“今吾试按齐楚吴燕之歌异转而皆乐,九夷哭殊其声而皆悲,是以圣人因时致宜为民理,故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夏质而不文,周文而不质,古之法起可行于今,今之法,可膠于古乎?”[4]379程以宁认为夏代与周代,文质相替。

      应该说,成玄英、陈景元、陆西星、程以宁四人对文与质的理解和阐述,各家观点不完全雷同,而且论述的深浅和详略也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归属于道教文化这个场域,而且后来者都从前人处吸取了思想养分。因此,在传承道家文化的过程中,他们在“道法自然”的哲学基础上,主张“尚质轻文”,从而在文质观上形成了一个整体,呈现出同质性。

      二、儒家文质观的整体性及与道家文质观的扞格

      毋庸置疑,对文质观论述得最早最全面的,当然非儒家莫属。儒家经由文质论人而后论史,最后将文质观引入到文学领域,儒家文质观“经历了一个由伦理哲学、历史哲学到文化哲学的历史发展,最后才进入文学领域。”[5]

      以文质来论历史进程的记载,最早见于《礼记·表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儒家这一思想为汉代董仲舒所承继,他认为社会生活的更替说到底就是文质递变的过程,一个时期若过于尚文,必有另一时期以质补救。他在《三代改制质文》云:“王者之制,一商一夏,一质一文。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主人。”[6]儒家不但用“文质”论历史更替,而且也用“文质”来论人品修养。最早用文质来论人修养的,是孔子。《论语·雍也》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儒家从成人伦、美风俗的社会理想出发,主张通过礼乐诗教等方式,使人文质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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