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音的美学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红梅,湖北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赵红梅(1969-),女,湖北丹江口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美学。

原文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病态的城市降低城市人的幸福指数,并易成为城市人恐惧的对象。城市噪音是造成城市恐惧的因素之一。它破坏城市人协调的肉身感知系统,造成城市人肉身环境的恶化,从而使城市人因烦燥分神而走向反和谐。现实中,城市因为“重眼损耳”、忽视声环境的优化并于无形中对人进行“环境分割”,造成人和谐感官的变形。从环境美学的视角来看,控制与化解城市噪音是打造宜居、乐居城市的重要环节。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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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1-0016-03

      城市化是21世纪的必然走向。城市是我们的家,是都市人身体得以舒展、精神得以憩息的地方,是肉身与精神的安居之所。它应该是宁静的、安详的,是充满诗意的乐居之地。但是如果从城市美学的角度审视现代都市,我们发现,城市不仅存在着“eyesore”(刺眼的东西),而且也存在着“earsore”(刺耳的东西)。城市噪音的存在,使作为身体与精神的栖息地的城市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被破坏了。特别是临近主干道的居民,他们的精、气、神不仅没有凝聚与加强,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被耗散与削弱。城市噪音作为“城市病”的一种,败坏着城市人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指数。如果说造型艺术是在说服我们,那么声音则直接使我们的心情欣然或抑郁、舒适或不安。为了凝聚人的精、气、神,使城市人成为生气灌注的和谐整体,本文从美学角度对城市噪音进行审视批判,并提出一定的化解办法。

      一、城市噪音的美学批判

      (一)反和谐。美学是关于美的欣赏与创造的,即使现在的各种美学审丑,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达到美与人的身心和谐,即通过“丑的恶心”达至“美的追求”。与音乐相比,噪音具有反美学的性质。面对刺耳噪音,人们甚至不能心平气和地与之对话,当然也就无所谓美学审视了。所以,至今很少有人从美学的角度对噪音进行评判。其实,噪音无处不在,它作为一种存在,究其本质就是音的不和谐,是和谐之声的颠覆,是音的动荡与不安、无序与杂乱。研究表明,悦耳之音在声级、频谱和节奏上都保持着平衡,而“频率混杂、主音和信号音不能被很好地区别的声景观则为低保真度,低保真度的声音在声级、频谱或者节奏三者中至少有一个或多个失去了平衡。这种不平衡往往会引起人的烦恼”[1]。物质性的噪音易使人肉身不适,并导致人心烦意乱(当然精神方面的噪音也会导致人肉体与精神上的不和谐状态,但本文的切入点是物质性的噪音)。外在的噪与内在的“燥”相通。城市噪音不管是由何种原因引起的,它导致的结果就是不和谐。这种不和谐不仅是一种外在的物质之音的不和谐,而且也会引起主体内在的不和谐。毕竟外在世界与人这一小宇宙是统一于大宇宙这一整体的。事实证明,城市住房噪音影响人的睡眠、听力,敲打人的心脏,从而影响人的情绪。如果说音乐是音的和谐状态,宁静的音乐易使人沉静下来,能使人的灵魂得以净化与升腾,那么噪音则恰恰相反。噪音是声音的无节奏与杂乱状态,它易使人狂燥不安、失眠头痛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身心疾病。音乐的原始要素是和谐的声音,它的本质是节奏。它具有一种凝聚力,具有一种神圣性,使人凝神;而噪音是一种耗散力,具有一种魔性,使人分神。前者使人身心和谐、引人飞升,后者使人身心分裂、坠于阴暗。

      城市噪音不仅可能对个体造成身心伤害,而且也会使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阻力。因为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的是身心和谐的建设者,身心不和谐的人自身的环境建设都存在困难,也就没有精力来完成和谐社会环境的建设。因此,和谐的人需居住于和谐的环境中,我们可以通过声环境的优化为人身心和谐提供物质基础。

      (二)反人性。人是有五官感觉的。五官感觉无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传统美学家认为视听是更为纯粹的审美感官。当然,实践与理论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城市建筑与规划中,人们又将审美感官节略为单纯的视觉。谈到中小城市规划建设问题时,不少地方政府往往把大量的精力放到马路的拓宽、街道植被的种植、建筑的整齐美观等方面。如有的地方官员要求把临街房刷成统一的红色,有的官员规定临街建筑的统一高度。大多数城市将其规划目标定为“绿化、美化”。这些规划目标不能说完全没有价值,但是其规划偏重“象”的设计,表现出一种视觉美的追捧和反生态、反人性的方向。建设形态决定人的生活方式,建什么样的城市,城市人就怎么样生活。城市建设重“形”,城市人也就重“形”。

      其实,仅仅关注视觉的城市美化运动在国外早已遭到质疑。如今,生态立市、整体生态系统的和谐已成为国外城市规划的精神主旨。在他们看来,“城市是影响整个地球的人类文明的基石”[2](P1)。城市规划如一盘棋。不仅要关注“物”的排列组合,而且要关注“气”的流注灌通。“物”有“形”,“气”无“形”。“无中生有”,没有“无”,“有”难以独存。要盘活城市规划这盘棋,既要重“有”,也要重“无”。

      也就是说,一个有生机、有特色、舒适而宜人的城市不能仅仅关注可观可触的“形”,也要关注可以用心体悟到的“无形”的存在。相对于视觉环境的众多实象来说,听觉环境就虚空多了。因为在听觉中感知到的东西不像线条、轮廓那样坐实,它不能像视觉环境中的那些实象一样来表现客观世界中的具体事物。

      因此,城市建筑美的欣赏与营造不仅应尊重视觉,也应尊重听觉。不仅要关注视觉环境,也要关注听觉环境。不仅应注意创造具有视觉美的景观,也应创造出具有听觉美的景观。如此才能满足人全面的审美需要。因为“声音不仅是声学测定和频谱分析来导出的单纯物理量,而且是带有鲜明的个人感情色彩诸如喜恶、记忆、健康、心理等的社会文化存在”[3]。如果城市的规划仅仅关注视觉的舒适而忽略了声音上的宜人,这样的规划是不健全的、重形的,它必然陷入对色彩、大小、粗细的倚重而忽略了旋律、律动、节奏等更具内敛性的美。偏重人的视觉而轻视人的听觉,无形中突显了眼睛的价值,而贬低了耳朵存在的意义。眼睛和耳朵之于人不仅是重要的审美感官,而且也是一个健全的人必备的身体器官。“有色彩的听觉”这一观念精要地说出了听觉与视觉的关系。“当人们在听德彪西的《大海》时,眼前就会出现大海,而在听《幽灵船》时,就会闻到大海的气息。”[4](P84)音乐可以描绘出给眼睛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并通过人的精神将耳朵与眼睛协调起来。过于倚重视觉环境的美化而遗漏声环境的优化,无形中将完整的人进行了“环境分割”,即通过“养眼损耳”的方式将人和谐的感官进行扬抑,甚至打压使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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