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香港纪事

作 者:

作者简介:
齐鹏飞 齐辉 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

原文出处:
北京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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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9月14日 年仅16岁的邓小平第一次途经香港。三天前, 邓小平在上海登上法国邮船“鸯特蓬莱”号,欲赴法国勤工俭学。是日,该邮船途径香港泊一日。

      1929年7月至8月 第二次途径香港。邓小平奉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之命,离开上海,乘船途径香港,赶赴广西,主持百色、龙州起义。

      1929年12月中旬 第三次途径香港。是年12月上旬,邓小平从广西龙州出发,回上海汇报工作,中旬到达香港,参加了中央军委在香港召开的“对广西红军工作布置的讨论”会议,就广西起义准备工作作了汇报。

      1930年1月至2月7日 第四次途径香港。 邓小平在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后,大约于1月底离开上海,途径香港,取道越南,于2月7 日回到了广西。

      1931年2月下旬 最后一次途径香港。是年的旧历新(公历2月17日)年过后,邓小平离开了他率领的转战在江西的红七军,从崇义到广州,经香港、赴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

      1974年5月25日下午 邓小平、 周恩来总理等参加毛泽东主席同英国前首相、保守党领袖希思的会谈。在谈到香港未来时,毛泽东与希思两人均同意: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当晚,邓小平为希思举行了欢迎宴会。他说:“尽管中英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在我们两国之间还存在着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交朋友,发展关系。”这是邓小平首次就香港问题发表谈话。

      1979年3月29日 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勋爵, 并同他进行了亲切的交谈。邓小平说:“我们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到了1997年,无论香港问题如何解决,它的特殊地位都可以得到保证。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请投资人放心。”这次谈话表明邓小平已初步有了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的构想。

      1980年5月12日 会见英国前首相、现工党领袖卡拉汉。 邓小平强调,投资者可以放心在香港投资,将来不论采取何种处理方法,投资者必不会有所损失。

      1980年8月4日 会见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布力克,同他讨论了香港问题,并提及香港政制改革及政治前途问题。邓小平对香港的未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坦率发言,使布力克深信香港1997年后,依然安稳无忧。

      1981年7月6日 会见香港环球航运集团名誉主席包兆龙、主席包玉刚一行。

      1981年7月18日 会见香港《明报》社长查良镛, 并同他进行了亲切的交谈。邓小平对查良镛说,六中全会后,中国还有三件事:在国际上继续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搞好经济建设,这是最重要的事情。

      1981年8月26日 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枢, 并同他就实现祖国统一问题交换了看法。

      1982年1月11日

      会见海外朋友李耀基时首次使用“一国两制”的提法。1981年9月30日, 中国政府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叶剑英宣布了和平统一台湾的九条方针。对此,邓小平对李耀基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大体也是这几条。”

      1982年4月6日 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邓小平向希思表明了中国收回香港主权的立场,包括收回主权后在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继续保持香港的自由港和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他还重申了叶剑英宣布的统一台湾的九条方针也适用于香港,并建议英方研究这九条方针。最后,邓小平同意希思的看法,认为现在是考虑处理香港问题的时候。

      1982年5月21日

      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香港知名爱国人士霍英东和夫人。

      1982年6月15日 会见香港《大公报》负责人费彝民、 工商界人士王宪诚、汤秉达等12位知名人士,并明确表示中国政府要在1997年前后,恢复行使香港主权,同时要找出一个妥善办法,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

      1982年9月24日 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同她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邓小平在向撒切尔夫人表明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时,着重谈了三个问题。 一是主权问题; 二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的问题;三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问题。通过这次谈话,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商谈。〔1〕

      1983年6月23日

      会见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港澳政协委员,并表示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若于1984年9月尚无协议, 中国届时将公开宣布自己的解决方案。

      1983年6月25日

      会见出席全国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港澳代表和委员,并发表了谈话。邓小平说,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不会改变,要继续把港澳工作做好。他再次强调了实现祖国的统一是80年代,也是90年代我们要办的三件大事之一。针对英方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中顽固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而使谈判陷入僵局这一情况,邓小平说:“我们要给英国人下台阶,谈判可能不从‘收回主权’开始,而是先谈1997年后怎么办。”同时明确指出:“不做李鸿章第二,租约不予延长。”邓小平这一谈话,为中英双方打破僵局,重开谈判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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