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反舞弊工作的定位 首先,遏制舞弊是管理层的责任。舞弊在组织管理层对下属过多授权与信任的环境下滋生出来,管理层对所发生的舞弊行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是管理层应尽的义务。其次,内部审计有责任协助组织遏制舞弊。内部审计有责任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揭露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协助防止舞弊。内部审计承担协助管理层预防、发现、纠正舞弊行为的职能,承载着管理层对反舞弊工作的殷切期望。协助组织预防并查处舞弊是内部审计的使命。 内部审计反舞弊工作的局限性 内部审计范围的局限制。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内部审计在查处雇员舞弊和下级分支机构的舞弊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当高管层发生舞弊时,内审人员就显得底气不足,一方面内部审计受其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对上司进行审计,显然形成矛盾。 内部审计资源配置的局限制。在民营企业发展之初,企业的所有者身兼经营者与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尚能有效协调经营与监督。但企业发展必是以生产经营实现盈利为重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导致经营与监督的不平衡。同时,舞弊行为的多样化和隐蔽性导致发现舞弊的难度越来越大,舞弊调查的经费开支日渐增长,并往往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反舞弊工作受到人力资源、经费方面的制约,只能有重点地开展实施。 审计方法的局限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经济形式的多样发展,舞弊手段也层出不穷,反舞弊调查往往处于被动的态势。同时,面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众多交易所产生的海量数据,审计发现舞弊犹如大海捞针,传统的审计手段日益捉襟见肘、难以应付。 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的对策 针对舞弊行为,民营企业家要下定决心,内部审计部门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打好艰难、持久的反舞弊战争。笔者认为民营企业应借助内部审计,重点做好如下六项工作。 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平衡信任过度与监管过度。虽然舞弊滋生于过度信任的外部环境,但在加强监督的过程中,也要防止监管过度导致内部流程紊长而影响营运效率。在监管与信任的天平中需要得到有机的平衡,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及关键岗位轮岗制,基于业务流程的授权审批制度以防止过度授权,实现权责对等;并将日常监督程序嵌入业务流程,最终实现因事设权、权为事所用的良性授权与监督机制。 提高内部审计地位,拓宽内部审计范围。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内部审计模式中,董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模式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地位均是最高的。基于这种模式,内部审计独立于管理当局,高管层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要接受审计,内部审计的范围是最广泛的,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挥,便于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与监督,又便于内部审计为管理层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 建立反舞弊制度,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2008年,由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企业建立反舞弊制度不仅是合法合规的需要,也是企业做强做大的需要。企业的内外部人员易观察到舞弊者违反内部控制、奢侈的个人消费等情况,如果内外沟通机制顺畅,就可以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企业相关部门,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减少舞弊的发生。反之,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舞弊行为产生的几率就越大。因此,企业要加强反舞弊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外部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反舞弊所必需的信息来源。 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跟踪分析机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不断提升,ERP等管理软件逐渐成为普遍的企业管理工具,诸多业务信息日趋详尽。舞弊的经营数据始终存在的逻辑缺陷,通过数据比对往往能发现数据异常。因此,内审部门应建立日常数据跟踪分析的模型,由专人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分析与监控及时发现异常并提前控制舞弊行为,减少舞弊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加强反舞弊宣传。企业应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让企业员工形成舞弊为耻的价值观。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反舞弊的主要责任部门,应利用企业报刊、网站和宣传墙等进行反舞弊宣传,定期组织并宣贯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向全体员工宣传反舞弊政策及规定,倡导员工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诚信做人。 严惩舞弊者。在反舞弊行动中,内部审计发现舞弊并搜集充分的证据往往要耗费大量的审计资源,推高审计成本。舞弊行为本身具有的隐蔽性特点,也注定单靠内部审计的力量难以发现所有的舞弊行为。另外,如果管理层对人为操纵的错误和记录态度“暖昧”,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舞弊者被发现后的法律或责任代价很低,有可能诱导舞弊者和潜在舞弊者继续犯错。只有依法严肃处置舞弊者,使其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才能震慑舞弊制造者和潜在舞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