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的审计要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桂林,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

原文出处:
安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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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是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非税收入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笔者认为对非税收入审计应抓住以下要点:

      一、审查非税收入征收单位的主体资格。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但并非所有此类机关单位都有关于某项非税收入征收的主体资格。应对照有关文件严格审核是被审计单位否拥有征收主体资格。

      二、审查非税收入征收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许可证是进行收费的唯一合法凭证。收费部门和单位在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前,应当及时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政府性基金许可证》、《罚没收入许可证》,如不办理许可证实施收费,其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同时对于受财政部门或者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委托,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还应办理《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

      三、明确征收单位非税范围,审计非税收入是否应收尽收。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审计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四、从非税收入征缴审计方式来看,征收单位银行账户是非税收入的载体,应当采取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方法,审查非税收入的征缴是否合规。在审查银行账户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由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账户情况并向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情况;审查银行账簿、银行对账单;对其关联单位和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由人民银行协助提供执收单位的开户银行;通过查看被审计单位代码证书了解开户情况,查实是否存在多头开户,逃避监督的情况。

      五、审计征收单位依法收缴、暂扣的财物、赃款登记、移交、保管及处理情况,查实执法单位对罚没财物、赃款、赃物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处理,是否存在私自占有、擅自处置、贪污变价款等违法行为。

      六、审计征收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收费情况,查实短期培训班收费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是否按照审批的范围、人数、时间、内容、资料、收费标准组织培训和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不培训,或缩短培训时间、压减培训内容、减少培训资料,或强制安排食宿等违规行为。

      七、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审计。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是非税收入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应重点审计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各项制度的情况,主要包括:有无擅自批准减免非税收入、擅自延长减免非税项目期限;有无停征应征非税项目的问题;有无随意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有无采取抵扣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减少非税收入的问题;有无擅自将非税收入项目转为经营性收入项目的问题。

      八、强化票据检查,审核非税收入收取是否合规合法。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取使用的票据应是从财政部门领购的合规票据。审计过程中,要注重与财政部门沟通,查看被审计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票据的实际数量。

      九、审计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划缴情况,查实是否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缴或拨付上下级分成收入,是否违规将非税收入分成资金直接或者变相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拨付下级执收单位。

      十、分清管理形式,查看征收单位利益分配是否得当。政府非税收入面广量大,管理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有些该进财政专户的而未进专户,有的单位采用隐瞒或混淆的手段,将该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当做经营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而将一部分经营性收费纳入财政管理,混淆了财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界限,造成非税收入的流失。

      非税收入的管理形式有:纳入预算内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以及批准留用管理形式。分清管理形式可以有效审查其是否存在划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是否存在只顾集体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的现象。

      十一、抽查会计核算,审核非税收入会计处理是否规范。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部门或单位应在“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或直接缴入国库;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部门或单位应在“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对批准留用的非税收入则直接计入部门或单位的“事业收入”。

      十二、计算收缴金额,审核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纳。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挪用、坐支非税收入行为。是否存在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将收入滞留在本部门延期上缴或者不缴入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随意支出,形成收支脱离政府监督,体外循环情况。通过计算收入与上缴金额,审核确定被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应缴未缴、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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