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国税代开普通发票的方法

作 者:
赵芳 

作者简介:
赵芳,南充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现代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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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们对某国税局2009-2010年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充分运用国税CTAIS系统(税收征管计算机系统)的相关数据,对涉及增值税金额2600多万元的4万多份代开发票,进行筛选、比对,确定审计疑点,将税收征管资料和延伸审计代开发票的销货方和购货方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审计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思路。审查国税部门有无违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高开低征”等造成税款流失问题。其审计方法为使用计算机数据分析工具,发现数据背后潜在的联系和规律,精心选择延伸调查单位。

      二、关注开票和征税之间的关联性。通过审查开票的应纳税金款与实际入库数,审查出开票行为的真实性和税款的安全性。即检查代开发票的应缴增值税金额,查看是否按照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同时到地税部门核对相应的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情况,做到国地税数据相互衔接印证。

      三、关注特殊用户。一是关注开票金额大但免税的用户,从国税CTAIS系统筛选出开票金额较大但税额为零的数据,详细查看具体的代开纸质资料,审查免税的真实性。二是关注代开次数多且单次金额大的用户。审查单次代开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发票核查程序是否合规。同时严查付款方为单位的票据,审查其代开业务的真实性,防止用票据套现行为的发生。

      四、关注特殊行业的代开情况。例如建材销售行业,因为国税部门对销售建材按照发票金额的3%计征增值税,而地税部门对工程建设按照3%计征营业税,2%计征个人所得税。申请代开发票人为了偷逃税收,往往隐瞒工程承包合同,将工程建设项目分解为在国税部门申请代开水泥、沙等内容缴纳3%的增值税。通过销货方和购货方名单并延伸调查,发现国税部门为地税部门的征税对象——工程项目代开发票,从而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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