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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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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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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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财政部副部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李勇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蔡永忠出席签字仪式并发表讲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张智媛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该项声明。

      李勇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审计准则等效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内地与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有利于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高国际化水平,推动两地会计行业的共同繁荣。希望双方在两地及国际会计事务中进一步深化合作,为财务报告的高质量和经济金融的稳定做出更多的贡献。

      蔡永忠在签字仪式上表示,签署联合声明,显示双方致力紧密合作,根据2007年所签署声明的精神,达到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现今资本市场趋向全球化,企业有意积极参与跨境集资活动,订立一套全球通用的审计准则非常重要。联合声明标志着双方在维持高质量的国际审计准则方面的努力成果。

      据悉,实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达成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确立了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最近几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着手开展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并于2009年2月27日正式完成该项目。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准则要求、提高了准则质量。

      2010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以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趋同。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的生效日期均为会计期间始于2009年12月15日及之后的财务报表审计。为了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按照准则国际趋同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初启动了对内地审计准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根据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积极推进并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准则持续等效认同工作。本次签署联合声明,标志着两地会计行业的合作取得新的成果。

      此外,陈毓圭介绍,除了审计准则持续等效声明外,11月份,双方还将签署职业道德守则等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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