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不避浅陋,拟就以下几个问题向学者和读者请教:(一)有文字记载的契丹社会,到底是氏族部落社会,还是宗族部族社会?(二)契丹民族首领的产生,为什么不是世袭制,而是世选制?(三)阿保机诸弟为什么三次谋叛,而阿保机又为什么三次赦免他们?这些问题,或者没有学者提出,或者提出之后没有令人满意的解说。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与阐述,不但对契丹民族史的探讨具有很大意义,就是对北方民族史的研究也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 一、从契丹社会发展的过程看其社会发展的特点 契丹族社会的发展,是走着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路子,还是沿着宗族、部族、部族联盟的途径发展,这是本文必须首先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一)契丹社会不是氏族部落社会,而是宗族部族社会 《辽史·营卫志中》说:“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有族而部者,五院、六院之类是也。……有族而不部者,遥辇九帐、皇族三父房是也。”笔者认为,“氏族曰族”、“部落曰部”,是《辽史》作者根据传统史学观念而下的定义,是把氏族等同于宗族、把部落等同于部族的概念产物,显然是不科学的。按照社会发展史的过程,氏族部落是原始社会的组织,一般不能直接进入文明社会而必须通过宗族部族这个中介组织,才能过渡到阶级社会。因此,氏族和宗族、部落和部族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淆。据笔者推断,契丹人从宇文部析离出之后,就已经结束了原始的氏族部落社会,而开始了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宗族部族社会。 关于氏族和宗族的区别,有的学者列举了6条〔1〕,笔者是完全赞成的。笔者要强调的是:氏族是生产力(石器时代)低下的产物,没有确凿的始祖,只包括家庭公社,而不包括个体家庭,不能直接向阶级社会过渡。而宗族是生产力(金属时代)发展的产物,具有确凿的始祖,是由氏族解体之后的家庭公社而来,不仅包括家族,而且包括个体家庭。因此,宗族是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中介性组织,具有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的双重特点。这就是宗族容易被古今中外学者误认为还是氏族的缘故。 同样,部落是建立在氏族基础上的高一级的原始社会组织,它只包括氏族,通常是互为婚姻的两个以上氏族,而不包括个体家庭,更不包括不同民族的家族和家庭。而部族是建立在宗族基础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不仅包括本民族的宗族、家族和家庭,而且包括非本民族的宗族、家族与家庭。在这种宗族部族社会中,也要象阶级社会一样,经常发生经济的、政治的和军事的冲突与争夺,并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巨大变化,有的宗族—家族富强起来,有的宗族—家族衰落下去。同时,天灾和传染病也频繁地困扰着当时的社会发展,因此,除了完整的或强大的宗族之外,还有残破的或弱小的宗族、家族和家庭。于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以某个富强宗族为核心,同时控制着若干数量的不同民族的弱小宗族—家族和家庭的小部族就形成了。 这样的小部族虽然也称为“部”,但却与由氏族组成的部落不同。它既是部落向民族过渡的中介性组织,又是由部落向国家发展的中介性组织,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2〕的中介性组织。就部族的某种意义说,或者就“国”的广义说,“部”就是“国”。《魏书·勿吉传》就把契丹古八部中的一些部直书为国:“其傍有……具弗伏(伏弗)国、匹黎尔国、拔(阿或何)大何国、郁羽陵国……羽真侯国,前后各遣使朝献。”这些部的含义与北魏早期所包括的“八国”以及中原古史中的“万国”之国,大同小异。契丹王朝建立之后,把世里氏宗族直接控制的五院部、六院部和乙室部的部长(夷离堇)都改称“大王”,把其余的各部之长改称令隐(令尹,即刺史),这些部虽然都变成大契丹国的一级行政组织,但也隐然包含着“部”即“国”的影子。 因此,《营卫志中》所说的氏族应为宗族,部落应为部族。而“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正好反映了这种宗族部族制度。所谓“分地而居”,即各部族都有自己固定的活动地区,就象“国”有国界一样;所谓“合族而处”,即在各部之内的不同宗族—家族,还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游牧范围,其小家庭之间相距不远,以便互相照应。所谓“有族而部者”,即以某一富强宗族—家族为核心,由不同民族的宗族、家族、个体家庭而组成的部族,不仅“五院、六院之类是也”,而且乙室等其他契丹各部亦是也。至于“有族而不部者,遥辇九帐、皇族三父房是也”,是说遥辇九帐和皇族三父房为单析出的两支,或者说是单析出的遥辇氏九家族和世里氏三家族。因为他们享有仅次于横帐家族的特殊地位,而最初没有直接统领的本民族部众,所以也就不成其为“部”了。 这样的部,一般以富强的宗族之名命名部名。“契丹有八部,族之大者曰大贺氏。”〔3〕大贺氏宗族直接控制的部称何大何部,即大贺部。但是,因为宗族—家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是不断发生的,宗族—家族的强弱、贫富也是变化不定的,所以导致部的核心宗族—家族的变化不定,因而发生部名的变更。这可以从古八部与大贺氏八部以及唐朝设州名称的比较研究中,看出一些变化的蛛丝马迹来。悉万丹部,“悉万”急读为“契”,悉万丹部即契丹部,既以其部名来命名民族为契丹,可见此部之大。然而,作为悉万丹部核心的悉万丹宗族后来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坠斤宗族,因而称为坠斤部,唐朝在该部地区设万丹州;羽(郁)陵部的羽陵宗族衰落了,而部内的芬问宗族取而代之,因之称为芬问部,唐朝在该部地方设羽陵州;日连部的突便宗族代替了日连宗族,因之称为突便部,唐朝在其地设日连州;大贺氏所从出的何大何部,另有两个宗族或家族富强起来,一个是纥便宗族,另一个是达稽宗族,并分别为核心而扩展为部,即纥便部和达稽部,唐朝设州时,前者以何大何的另一音译“弹汗”为州名,后者则以达稽部游牧区的地名“峭落”为州名〔4〕。由此可见,不仅古八部是以最富强的宗族之名命名部名,而且大贺氏八部也大多以最富强的宗族之名名部,而唐朝所设的州名,又大多以古八部之名名之。这再次说明,正处在向民族和国家过渡的契丹社会组织,不是氏族部落,而是宗族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