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往来账管理现状及应对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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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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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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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乡镇(街道)会计账簿上的往来账,主要是指暂存款、暂付款两个科目的内容,暂存款和暂付款表示具有资金往来的两个单位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暂存、暂付款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出现双方挂账金额不符、长期挂账未清理产生呆账的现象,有的还因暂存暂付款挂账问题,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解读。

      往来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双方核算口径不同。存在拨款关系的上下级单位间或是同级部门间,发生业务时双方的核算口径不一致,一方记借款,而另一方当拨款。如财政周转金借出,基层财政所却认为是专项拨款,核算结果自然不同。若是双方未定期进行核对,出现挂账金额不一致的现象在所难免。

      暂存暂付两头挂账。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是由主管会计制作会计凭证,其他会计人员负责登记账簿。当同一个挂账单位既有收款又有付款业务时,制作凭证的人员有时会在暂存款、暂付款两个科目中分别核算;若是制作凭证时不加以确认或记账员没有及时提醒,势必出现两头挂账的情况。两头挂账不利于直观反映具体的结算情况,还容易在最终结算时发生疏忽,出现少付或多付结算款项的问题。

      经年累月挂账不清。个别单位或因会计人员变更或是领导换届等原因,导致一些暂付款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这其中主要是费用性预借款未及时清理,如个别工作人员因办理公事预借款项,但未能及时履行必要的报销手续,账面记录有暂付款待收,但实际上并非是个人欠款。有的因时间过长或当事人调离等原因,给清理工作增加了相当的难度;有的暂存款长期挂账,是因为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或是项目变更未及时进行调整。

      项目工程挂账未决。一些项目或工程款按进度拨付款项时,一般都先在暂付款科目核算,待工程决算时再转入“事业支出”或“专款支出”等相应的会计科目。审计发现不少项目工程因未办理决算手续,长期挂列往来账,导致虚增“事业结余”或“专项结余”。有的施工单位不及时办理结算,延期开具发票,不仅延时缴纳税费,甚至产生偷税行为。

      未按规定进行核算。个别单位从部门利益出发,将预算外收入挂列往来账,并从中支付相关的费用;还有个别单位年度末期将专项结余或经费结余转入往来账中,次年直接从往来账中支付相关费用,脱离预算管理。

      加强往来账管理的主要途径

      严格定期对账制度。上级财政部门应重视往来资金的对账工作,可结合年终财政决算编报等组织对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定期对账制度,每年度终了时应与债权债务单位进行一次对账,最好采用书面方式,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建立定期核销办法。内部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借款需经领导签字审批,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责任。每月末财务部门应将个人借款情况书面报告领导,视不同情况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销或归还手续,特殊情况需应经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下应在当年度内结清(年末发生的事项可允许在次年初办理),不得跨年度。

      项目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于项目工程支出具有付款次数多、时间间隔长等特殊性,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承担组织决算的责任,避免项目完工却长期不办理决算的问题发生。

      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一是制作会计凭证时所附单据应当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入账时有合法的收款或付款凭证,便于日后双方进行对账。二是发生收、付款时,要认真核实发生业务的性质,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产生差错。三是制作会计凭证和记录会计账簿的人员都要讲求协作的精神,记账员要经常对暂存、暂付款进行梳理,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及时纠正。四是要加强预算管理,所有预算收入、自筹收入均应纳入预算,专项结余、经费结余应按规定纳入次年预算管理,不得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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