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收支不实的主要类型及审计技巧

作 者:

作者简介:
郝大强,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审计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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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算收入不入库

      财政、税务部门在当年收入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为给以后年度留有余地,往往将部分预算收入年终不入库,滞留在体外,待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陆续入库。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预算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包括在总预算账、非税收入账、政府专项基(资)金账、财政部门内部各科室账等往来科目中挂账,未作收入入库。二是预算收入留存在各类“专户”、“过渡户”等银行帐户中。如财政部门设立的罚没专户、契税的过渡账户、税务部门设立的稽查专户等,年底留有余额未入库。三是预算收入留存在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代征代扣税款的单位以及部分重点税源户中。如税款以欠税、缓缴为名留存在部分重点纳税大户、年底税款滞留在代征代扣单位,一些专项收入留在征收部门等。四是预算收入留在非税收入账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出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等种种目的未执行到位,仍然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存放在非税收入账中。

      审计技巧:一是对财政部门管理的各类账簿的往来款项逐一进行梳理,查清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二是注意缴入国库各类收入的缴款书(含各类税票、税收汇总缴款书)中的银行账号,有无收入过渡账户,核对各类收入专户银行对账单,年末是否留有余额,必要时可以到代理银行核对。三是将11、12月份收入与往年或其他月份进行分析对比,有无收入异常情况,同时延伸下一年度1、2月份的预算收入,有无收入异常情况如收入突增,有无收入过渡账户。四是对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代征代扣单位以及重点纳税大户进行延伸审计,检查单位账面上缴的财政收入同财政、税务部门已入库的收入种类、金额、时间是否一致,检查预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资金有无被截留。五是注意对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的检查。首先要审查税务部门纳税人征管档案,检查税务专管员审查记录及纳税人申报表;其次确定代开发票的种类、实纳税额与完税证记录是否一致,是否只开“代开发票”不开完税证;最后再核对完税证书和汇总缴款书是否一致,查清压库税款及存放方式。六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对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将非税收入账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筛选出来。

      二、虚增收入

      在财政困难的县(市),特别是在镇级财政中这类问题较普遍。其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转”。所谓“转”就是将财政预算内资金、非税收入以及其他自筹、统筹资金以各类税收或罚没收入、其他收入名义缴入国库。其“转”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四种:1.通过会计结算中心绕弯子。目前各镇纷纷成立了会计结算中心,这确实有利于加强会计监管,严格控制支出。但因会计结算中心设在财政部门,也为财政部门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如审计某镇时发现财政预算内以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教育事业费等名义列支57万元,预算外以农业事业费、水利事业费等名义列支45万元,共计102万元转入该镇会计结算中心,然后财政所用假发票从镇会计结算中心全部套取现金102万元,其中82万元以虚拟纳税人名义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2.通过预算外兜圈子。审计某镇发现财政预算内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万元转作某单位预算外收入,延伸该单位发现此款同一天又被以集中单位预算外收入的名义转回到财政预算内。3.通过地税部门迂回。在审计中发现某镇财政年底通过预算拨款拨给地税部门经费28万元,跟踪资金流向查明地税部门将此款作为税款重新缴入国库。4.通过企业翻空心跟头。审计某镇财政预算内支出地方立项开发项目投资46万元,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76万元,分别拨付给12家停产或半停产企业,再到地税部门核实发现,几乎同一天这122万元资金通过税收全额缴入国库。二是“调”。所谓“调”是指借用往来科目,凭空增加收入。主要是一边增加财政收入,一边在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政府机关经费等账面的“暂存款”、“应付款”、“暂付款”、“应收款”科目挂账。审计某镇当年入库资源税60万元,经查当年实际征收资源税6万元,其余54万元分别在财政预算外“暂付款”挂账27万元,政府机关经费“暂付款”挂账27万元。三是“买”。所谓“买”是指以给予纳税人返还的“优惠”措施“吸引”非本地区的税源。值得注意的是给予纳税人返还的“优惠”是隐蔽的,其形式有手续费、助征费、吸税奖等,其来源主要是通过预算内、外的支出转入镇政府机关经费,从中巧立名目支出。如审计某县4个镇发现有3个镇“买税”292万元,返还纳税人达135万元,返还比例最低为30%,最高达50%。

      审计技巧:一是跟踪资金流向,特别是科学技术支出、支农支出等支出项目,无论资金如何转,查找资金最终的落脚点,查清是否虚收虚支。二是核实往来款项,查清是否空调收入。三是把财政部门的支出和地税部门的收入结合起来审查,重点核实财政部门支出的发票真实性,特别是到税务部门开的发票是否真实,所列的支出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同时关注地税部门的收入与财政部门的支出在时间、金额上有无关联,特别是地税部门手工填开的完税证,核实完税证上填开的纳税人是否真实存在,虚增的收入或“买”来的税款往往用虚假的纳税人姓名填开税票,查清是否空转或乱拉税款。

      三、挤占上级收入或各县、各区之间相互挤占

      以前各地挤占中央、省级税收的现象比较普遍,后经审计署对几个典型案例的严肃查处,问题得以纠正。目前主要存在市与县、市与区、各县、各区之间相互挤占收入,集中体现在建筑业的营业税、契税等税种上。各地纷纷出台一些纳税奖励(实则返还)的政策,以至于各地互相攀比,税款在各地的分抢之中流失严重。

      审计技巧:一是查阅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有无纳税奖励的政策文件,若有财政部门是如何执行这些文件的,纳税奖励款是如何列支的,再寻找这些税源鉴定其预算级次。二是重点检查入库的建筑业营业税、餐饮业营业税、契税等税种的税票,对纳税人进行排查,鉴定其来源和预算级次,是否挤占上级或拉来的税款。

      四、虚列支出

      一是支出直接转入往来科目。财政部门未将预算支出拨付到具体的预算执行单位而是转入预算内外的往来科目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年底科技、教育、支农等支出要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两个高于的指标、比例,财政部门并未安排就虚列预算支出,在往来科目挂账。原因之二是财政部门拨款不及时,年底为了达到财政支出的规模,先列预算支出,资金转入各科室后再陆续下拨。二是先支后收,资金通过单位转圈,再收回来,在往来科目挂账或增加收入。如一些需要地方财政配套的“拼盘”项目,地方财力紧张无力配套,地方财政先列预算支出取得中央或省市的配套资金后,再将本级的财政支出收回挂往来科目,其目的是为了套取中央或省市财政的资金。三是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用于缴税或其他账面不能列支的支出项目。如一些贫困的镇为了达到财政收入的考核指标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虚增收入。

      审计技巧:一是关注重点支出项目,跟踪资金走向。二是核实支出发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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