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时代是维吾尔族封建农奴制经济迅速形成并高度发展的历史时期,同时,租佃契约关系也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来,吐鲁番等地所出土的为数不少的回鹘文租佃契约文书就雄辩地证实了这一点(尽管我国史书对此毫无记载)。这些契约主要见藏於柏林东德科学院历史与考古中央研究所(Zentralinstituts für Alte Ge-schichte und Archologie der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derDDR)。一九二八年,苏联学者马洛夫(C·E·Maлoв)整理发表了其师拉德洛夫(W·Radloff)的遗著《回鹘文献集》(Uigurische spra-chdenkmler), 刊布了其中的七件文书,〔1〕但都没有附原件的照片,以致於长期以来学者们很难对这些文书进行更为细致的研究。〔2〕除这七件文书外,其余租佃契约则很少为人所知。〔3〕直到近年,才由德国学者茨麦(P.Zieme)刊布了另外的六件, 并重新研究了前已刊布的七件文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十三件文书的照片都由茨麦逐一刊布在柏林出版的《古代东方研究》(Altorientalische Forschun-gen)第七卷中。〔4〕这些文书对於我们研究蒙元时代畏兀儿的社会经济及租佃契约关系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兹据茨麦所提供的照片,并参考其转写,试将这六件新刊布的文书略作译释,供史界研究者参考。 一 题解:该文书由德国第二次西域考察团得自吐鲁番亦都护城。原编号为TIID204(U5269)长14.5厘米,高18厘米。 原文转写:
注释(阿拉伯数字表示行数):
汉译文: 1.马年三月十八日, 2.我米斯尔因需要 3.种粟的土地,便把卡依木杜 4.的位於塞库地方的半石土地 5.自愿地租下了。 6.该地需要多少种子,我们二人均摊; 7.该地若有捐税派来时, 8.我卡依木杜与米斯尔二人平均负担。 9.证人:艾施喀克奇;证人: 10.桑加。这个印章是我卡依木杜的, 11.我执笔手书。 12.………… 13.………… 二 题解:该文书由德国第一次西域考察团发现於吐鲁番一带,具体地点不详,原编号为TM73(U5279),长12厘米,高12.5厘米。 原文转写:
注释:
汉译文: 1.价值……腾格的棉花…… 2.葡萄园土地的 3.……若有卡兰税派来时, 4.概由我帖米其负担,与我 5.巴依·帖木儿无关。证人: 6.吐坎儿·雅迦;证人:道人· 7.……这个印章是我帖米其 8.的。我亲笔书写。 三 题解:该文书是德国第一次西域考察团於吐鲁番亦都护城所获得的,原编号为TM81(U5277),文书长21厘米,宽19厘米。 原文转写:
注释:
汉译文: 1.马年六月十八日, 2.我帖木儿因需要种粟 3.的土地,从卡依木杜 4.的位於……艾萨甫的与亦列奇共同有份 5.的半石土地中, 6.我帖木儿将其上方的土地租下了, 7.位於其下方的地亩由阿出克 8.租下了。该地所需的种子, 9.我们二人(指帖木儿和卡依木杜)均摊。 10.该地若有捐税派来时,由我们二人 11.平均负担。证人:艾施卡克奇;证人: 12.桑加。这个印章是我帖木儿的。我 13.卡依木杜遵帖木儿之嘱 14.而亲笔书写。 四 题解:该文书系德国第一次西域考察团於吐鲁番亦都护城所获得,原编号为TM100(U5276),长25.5厘米,高9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