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链”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波特提出的。他将价值链定义为“从原材料的选取到最终产品送至消费者手中的一系列价值创造的活动过程”。在物流于供应链及逆向供应链的转换过程中,企业为了获利,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价值增值活动,这就构成企业自身的价值链。企业一方面要消耗人类有限的资源,另一方面又要产生大量的废弃物,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各国环保法规的出台及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企业为了赢得竞争力,必须重新构建自己的“环境价值链”。 企业创造的价值不但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生态环境效益,这些价值是通过从产品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等产品生命周期过程的一系列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实现的,这一过程的经营活动组成企业的环境价值链。企业的环境价值链包括两个部分:企业基本活动和企业辅助活动。企业的基本活动是企业进行污染控制的主要环节,包括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产品营销和产品回收四个环节。企业的辅助活动主要是对企业的污染控制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证,包括企业的环境政策、方针和环境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内容。 (一)基于环境价值链的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 本文对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是以环境价值链为基础,针对环境价值链各个环节的特点,设计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该指标体系将所有指标分为三个层次,每一层次所包括的具体指标见表1。
(二)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此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可以应用统计平均法来确定各层次及各指标的权重。对于不同的企业,其生产过程及管理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用统计平均法先确定出各指标的权重,而后再进行审计评价。 统计平均法是根据所选择的各位专家对各项评价指标所赋予的相对重要性系数分别求其算数平均值,计算出的平均数作为各项指标的权重。其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专家。一般选择本行业或本领域中既有实际工作经验又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的专家,他们必须公平、公正、道德高尚。 第二步:专家初评。将待定权数的指标提交给各位专家,并请专家在不受外界干扰的前提下独立地给出各项指标的权数值。 第三步:回收专家意见。将各位专家的数据收回,并计算各项指标的权数均值和标准差。 第四步:分别计算各项指标权重的平均数。 如果第一轮的专家意见比较集中,并且均值的离差在控制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用均值确定指标权数;如果第一轮专家意见比较分散,则可以把第一轮的计算结果反馈给专家,并请他们重新给出自己的意见,直至各项指标的权重与其均值的离差不超过预先给定的标准为止,即达到各位专家的意见基本一致,才能将各项指标的权数的均值作为相应指标的权数。 (三)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既包括定量指标又包括定性指标。定性指标的评价,可以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0%)、环境专家(40%)和环境审计人员(30%)分别对第三层次的每一项定性指标进行评价。单项定性指标的评价分为四个档次:评价为“好”100分、评价为“较好”75分、评价为“一般”50分、评价为“较差”25分、评价为“差”0分。将三位专家的打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第三层指标的分值,再根据该项指标所占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第二层指标的分值。定量指标的计算可根据以下步骤:(1)计算出第三层各指标的实际值;(2)用各指标的实际值除以标准值,乘以该指标的分值,再乘以评价内容的权重(各类评价内容权重合计100%);(3)得出第二层定量指标的分值。标准值可采用国家的法律规定,历史和行业标准,科学计算数据,部门和单位自行制定的计划、预算、定额和合同等。 环境价值链综合评价分数=环境政策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环境管理系统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产品设计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产品生产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产品营销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产品回收评价总分×相应的权重 (四)审计结论 假设环境价值链综合评价分数为E,则审计结论可分为:当E∈[0,60),企业环境绩效为差;当E ∈[60,75),企业环境绩效为中;当E∈[75,85),企业环境绩效为良;当E∈[85,100),企业环境绩效为优。 环境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建构,增加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可操性,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一套简洁的评价方法,可以解决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无标准可循的困难,同时也可以降低审计成本。然而从目前来看,相关理论和指标的设计还不是很完善,如针对环境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的指标设计还不全面,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在实务中,对指标的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增减指标要根据评价指标的构建原则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