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基于监督和评价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应运而生的新型审计方式,两者有许多相通之处。经济责任审计中蕴含了大量的绩效审计内容,为绩效审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将绩效审计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必将有助于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一、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从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来看,绩效审计以各类政府性资金为主要目标,审查分析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围绕着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开展审计。这就决定了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绩效审计都应紧紧以政府性资金为抓手,通过对各类政府性资金的分析比较,来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有较大的差别,具体的审计内容则应针对具体审计对象的特点来确定。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紧紧抓住全部政府性资金这一载体,将审计重点放在财政资金的效果性评价上,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国家经济政策执行、地方经济政策的合规合法情况;地方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经济综合实力变化情况;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三农”、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环保和城市建设等公共领域和公益事业支出比例情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险覆盖面变化情况;国家土地政策落实,土地出让金、增值税、有偿使用费等征缴、管理、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在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提高政府性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为目标,围绕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关注财政财务资金的管理水平,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造成的行政成本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率低、公共产品提供能力差等问题。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将审计重点放在资金使用的效率性评价上,关注国有资产的运行水平,分析投入资源和产出的产品、服务和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重大决策、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水平,规避风险,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设置 (一)按评价指标的指向性,分设业绩指标和素质指标。所谓业绩指标是用来评价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实施领导行为过程中所创造业绩的数量和质量的指标。业绩指标是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基础性指标,起支撑作用;素质指标是指衡量领导干部能力、水平、协调性等个人素质在任期内变化情况的指标。素质指标的着眼点在领导干部个人身上,它们虽然不能直接用来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的数量和质量,但能通过衡量领导干部的素质来反映领导干部创造业绩的后劲和个人发展的潜力,如判断力、决策能力、工作作风等。素质指标较多的通过定性表述,如在经济责任总体评价时,可用适当的语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的特色进行表述,在反映重大决策情况时,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决策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表述。 (二)按评价指标与领导干部行为的关系,分设应为指标和不应为指标。所谓应为指标是指用来衡量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应做事情的指标,如经济增长率、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率;不应为指标是指用来衡量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不应该做的事情或越少越好的指标,如领导干部腐败人数、决策失误率、违纪违规率等。一般说应为指标数值越大越好,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越好。不应为指标数值越小越好,没有则更好。经济责任审计中绩效审计理当以应为指标为重点,但切不可忽视不应为指标,某种意义上讲,不应为指标更重要,更应关注。 (三)按评价指标的性质,分设客现指标和主观指标。客观指标是指用来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状况的指标,一般通过统计指标表现出来。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任期前后定报工业企业个数、纳税超千万(亿)元企业数、工业用电量、定报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技改投入等;主观指标是指表现人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感受、愿望、评价和态度等方面的社会指标。这类指标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形式,用满意或不满意的程度或用评分的方法来测定人们的感受、评价或态度。如公众满意率、优化发展环境满意度等。主观性指标运用得当可以鲜明地传递社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意见,对客观性指标起很好的补充作用。 (四)按评价指标与责任大小的相关性,分设增量指标和减量指标。增量指标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通过努力应该不断提高数值的各项指标,其大小与业绩的质量、数量成正相关关系,如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城镇化率、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及参保率、森林绿化覆盖率、公众满意度等;所谓减量指标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通过努力应该不断减少的各项指标,其大小与业绩的质量、数量面负相关关系,如下岗失业人员数、政府负债率、万元GDP综合能耗等。 三、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方法 (一)定向比较法。所谓定向比较是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业绩与任职时确定的岗位目标规定任务进行比较,了解完成任务的多少,超额了多少,有哪些目标没完成,原因是什么,群众满意不满意。如在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可将各项指标与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比,与年初镇人代会通过的报告对比;对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审计时,可将实际完成的情况与年初下达的部门预算对比,与向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责任书对比。定向比较的原始标准必须有出处,具有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