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的关键风险点及审计技巧

作 者:
吕静 

作者简介:
吕静,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审计部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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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货交易和期货公司概要

      期货交易是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回避现货价格风险。

      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只需要缴纳少量保证金,即可取得对应的期货合约。也正是因为这种杠杆效应,使得期货交易表现为一种以小搏大的高风险高收益的交易模式。

      所谓期货公司,就是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代理无法直接进场交易的期货投资者,进入期货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中介公司。虽然期货公司也收取手续费,但是金额要比股票交易手续费低得多,通常双边手续费不会超过合约价值的千分之一,有的甚至仅有万分之几。

      不可否认,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建设,多次强调期货公司的规范经营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期货市场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和严格规范,期货公司合规运作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期货公司自身来看依然存在如下一些主观风险,这些风险无法由,国家进行有效的监控。

      二、强行平仓力度不够,穿仓风险陡然上升

      穿仓是客户权益为负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而且还倒欠或占用了期货公司的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33条第2款规定,穿仓损失首先由期货公司承担。虽然期货公司可向客户追索,但一旦涉及诉讼,将会是一个漫长且占压大量人财物的过程。此外,由于期货公司仅仅收取微薄的手续费,一旦客户穿仓,期货公司首当其冲要用自有资金向交易所填补,占压了公司的自有资金不算,如果再发生客户弃仓,期货公司更是要开始漫长的追索历程了。为了避免穿仓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期货公司多采用强行平仓的风险控制手段。一般情况下,期货公司根据风险度这一指标,把握强制平仓时机。当风险度大于100%时,公司首先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减仓;否则公司有权实行强平。但是强平点把握不好,就会流失客户。期货公司经常在强平与维护客户之间进行博弈,这样就会造成侥幸心理使强平不及时,发生严重穿仓损失。

      可以采用如下审计技巧检查期货公司的强平情况:(1)检查期货公司是否对强行平仓进行制度规范,评价制度的合理性。(2)从期货信息系统中倒出一段时间内公司所有客户的日结单,检查是否存在结算后,客户风险度大于100%的情况,并检查第二日该客户是否及时追加了保证金或期货公司是否及时进行了强平处理。(3)抽查公司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电话录音和强平处理前通知客户的电话录音,判断客户是否已经知晓强平处理,并对处理无异议,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保留维护自身权利的证据。

      三、公司保证金收取不足,面临极端行情(假日)风险

      2008年国庆节期间,由于外盘价格急剧波动,积累了7天价格风险的国内期货市场在节后开盘前三个交易日出现连续跌停,致使很多客户穿仓,期货公司即便及时强平,也无法成交止损。沪铜期货,连续5个交易日跌停,累计跌幅达到了22%,多头几乎没有平仓机会。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国庆节一次假日极端行情,全国就造成约1650万元的穿仓损失;有些客户甚至转走账户资金弃仓,期货公司不得不自己买单。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期货公司保证金收取严重不足。

      前已述及,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交易所收取客户一定的保证金(即交易所保证金)。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公司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公司保证金加点)以保护自身利益。但由于期货市场竞争的日益白热化,导致很多期货公司为了争抢客户,随意降低保证金加点甚至不加点。期货公司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只要公司强制平仓力度到位,风险还是可控的。但是当期货市场发生如08年国庆节的极端行情时,强平手段一旦失效,期货公司的风险将骤然提升。另外,保证金追加是否及时,也是反映期货公司风险意识的重要指标。对于追保不及时的客户,如果期货公司未及时强平,那么就意味着该客户已经开始占用其他客户甚至是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了,即透支交易。透支交易对期货公司很危险,在2006年和2007年期货行业都发生过类似的案例。现在很多客户以赌徒心态参与期货,利用期货公司业务拓展之机要求透支交易。一旦客户穿仓,期货公司也难辞其咎。然而期货公司是否为客户透支交易,却较难捕捉。

      保证金收取和透支交易的审计技巧:(1)检查期货公司是否制定了保证金加点的规章制度和加点的参考范围。(2)从公司交易软件中倒出所有客户权益月结单,比照其中公司保证金是否大于交易所保证金。关注公司保证金等于交易所保证金的客户,或者差距较小的客户;抽查公司保证金的收取与相关规章制度和期货经纪合同上注明的保证金加点条款是否一致,执行是否有效。(3)取得交易所对假日前加收保证金的有关通知,并抽取假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客户权益情况表,检查公司是否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要求在假日前加收了保证金。(4)从交易软件中,按照时间顺序倒出所有客户在一段时间(最好是一个月以上)内的所有交易金额、出入金和手续费流水。计算各新开仓的时点客户权益;如果出现负值,说明期货公司存在瞬间为客户透支开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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