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界定的思考

作者简介:
侯绍林 吴占利 程军 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办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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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模式,它是检查和鉴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其个人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审计制度。目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还缺乏一套较为系统的规范准则,如何正确评价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关键是准确界定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的内涵

      经济责任来源于经济权利义务的赋予和相对应后果的承担。具体地说,经济责任来源于经济的发生和发展,当经济随着规模的增大,投资者自己难以管理的时候,就产生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投资者拥有经济所有权,把其中的经营权委托给别人经营管理,为自己服务。经济权力的委托,随之也产生了经济责任的转移,这是经济责任产生的根源。相应的,国有经济的经营权转移的责任,就由国家审计来监督,非国有经济的经营权转移的责任,就由注册会计师或者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来审计监督。从国家审计角度看,经济责任的内涵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经济责任的分类,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说,还未成型。本文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经济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经济责任的界定原则

      经济责任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的,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制定时,对权利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追究大多有统一的原则;另外审计中所涉及的经济责任,主要是以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责任为主,而且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在具体分析领导责任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从法律法规和政策角度看,责任要有法可依。即所要界定的责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所对照,并要排除无法律法规、无政策依据的责任,尽可能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因果联系原则。要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经济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要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确认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的重要因素。要确认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这是区分有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责任相称原则。界定责任时,要保证其经济责任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特别是其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与行为人主观恶意、善意相适应。

      证据确定原则。所有认定的责任,都要有证据。因为违法行为发生后,大部分实事已不能再复原,只能取证,用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存在和相应的程度。所用的证据,要与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证据要经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的鉴定。

      决策责任原则。即谁决策,谁负主要责任。这里的“谁决策”,包括集体决策,也包括个人决策。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如果出现问题,则整体问题由集体负担;但领导个体之间的责任,不是平均分配,而是根据决定权的大小和对事件的态度来认定责任。对经集体决策的,除整体集体负责外,其拥有决策决定权者,应当认定负主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对所有问题都应负领导责任;但一人一票的决策情况,要视集体情况而定。集体与个人的责任划分,决策与主管的责任划分,常常以会议纪要等决策性文件为准。

      执行责任原则。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领导负责任。如经营环节出问题的,负责经营的领导负相应责任;在审批环节出问题的,负责审批的领导负相应责任。任期内外的责任也一样,任期责任一般根据一把手的任职期间区分,但前任决策后任执行而出现问题的,前后任要根据其间的作用和问题的大小,各自负相应的责任。

      监督责任原则。经济运行很重要的一环是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环节出问题,如果是决策者没有设立监督环节,那是决策者的责任;如果有监督环节,是监督者工作不到位,则既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者的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

      经济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的界定,需要正确的判断依据。判断依据来源于机构性质、法定职责、主观意愿、内部控制、行为结果、责任界线等责任源。

      (一)根据机构性质界定责任

      党组织领导的责任界定。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依据党章及相关规定来界定责任。根据党章规定,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投票表决的决策中,整体责任大家负同等的责任,但个体之间,书记可以比其他人负更多的责任;在非投票表决的决策中,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国家机关领导的责任界定。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依据宪法、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规定来界定责任。根据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对于行政首长的决策,一般性的事务,首长个人决断,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重要事务,经过集体讨论的,首长采纳大家意见的,大家共同承担责任,首长负决策者责任;首长没有采纳大家意见的,首长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导的责任界定。企业、中介组织和人民团体等组织的领导干部,依据其章程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来界定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现代企业推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领导干部的责任,参照党组织领导干部责任的确定;经理层的责任确定,参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定。根据中介组织和社团章程的规定,人民团体大多实行委员会制,中介组织大多实行企业化管理。确定其责任;要根据其领导制度来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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