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审计工作的自觉性;要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要全面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迈上新台阶。 《意见》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要求,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一是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对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二是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三是围绕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等重特大公共事件的跟踪审计;四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五是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审计;六是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七是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八是围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涉外审计;九是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十是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十一是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的关注力度;十二是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 为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以上各项任务,《意见》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基础建设的保障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在审计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和提升队伍素质的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队伍的凝聚力;六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