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危机的发生,无论对被审计单位、社会经济都会造成深远影响,长远来看,审计危机案例的存在还会影响公众投资者对经济的信心,这种无形损失则更是难以恢复。 审计危机是指在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者漏报的情况下,审计师出具了不恰当审计意见,并给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带来有形及无形损失的可能性。审计危机在审计客体、审计主体共同作用下产生,危机信号亦从中分析提取。笔者运用现有经验数据及案例剖析,分析提出显性及隐性审计失败危机信号,警告审计师及事务所,以期有效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根据危机信号是否可公开获取为据,笔者将审计危机信号划分为显性信号及隐性信号。显性信号是指,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审计师及社会公众可随意获取的信号。隐性信号是指,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社会公众不能随意获取,但审计师可依据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业务过程,分析判断的信号。 一、审计客体危机信号 审计客体即审计对象,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即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与非财务情况,是审计师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从审计客体的角度洞悉审计危机及审计失败的原因,包括经营失败、内控失灵、行业性质、ST处理及退市压力。 (一)经营失败 经营失败是指公司在其经济上的债务到期时无法支付。当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时,可以认定公司遇到财务困境:破产、债券违约、银行账户透支和无法支付优先股股利。经营失败是审计失败的诱因之一。有关研究表明,几乎半数指控审计失败的诉讼,都涉及到经营失败,如安然事件及国内上市公司造假事件都验证了这一点。我国审计失败案例——蓝田股份。1996至2000年间,蓝田在财务数据上一直保持神奇增速,但其所谓的高业绩均来自种种虚幻神话和财务包装。究其原因,是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造成的。因此笔者认为经营失败因素需要被考虑进审计危机的危机信号中。融合财务危机预警理论,运用财务比率进行经营失败分析。如从偿债经营、获利、成长能力分析等指标中,提取较为显著指标。 (二)内部控制失灵 COSO内部控制框架认为,内部控制系统是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控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要素组成,它们取决于管理层经营企业的方式,并融入管理过程本身,其相互关系可以用其模型表示。内部控制失灵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失去其固有效用,从而发生管理层舞弊,进而发生经营失败的漏洞。如经典案例——南方保健。其最终诱因之一,是南方保健内部控制制度失灵。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发挥其执业作用,长期无法接触主要账簿资料。而其内审人员的境况遭到审计人员忽视,且连续多年签发“干净”审计报告,致使安永事务所将自己置于风口浪尖之上。内部控制指标是审计失败的显性信号,可以通过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管与董事会规模等可公开获取的指标进行衡量。 (三)行业性质 行业性质是指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是否为发生审计危机的高危行业。经营环境多变、行业高风险、经济业务复杂无疑增加审计难度,加大审计风险。经美国学者调查129个案例后撰写的《公共会计师设计诉讼分析》指出,某些业务复杂的行业容易引发危机,金融、房地产和建筑业仅占美国公司的15%,但涉及46%的案例。由此证明,是否处于高危行业可以被认为是审计危机的显性信号。 (四)ST处理或退市压力 ST处理或退市压力,是指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监会决定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避免ST处理、退市是上市公司舞弊的主要动因。由此产生多种会计数据游戏,如甜品盒式准备金、巨额冲销等。ST处理或退市压力可以合称为违规动机,作为审计失败显性信号。 二、审计主体危机信号 审计主体是指实施审计活动的审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人与所分别阐述,不仅因为其承担不同法律责任,如民事责任仅由事务所承担,而且其对审计失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一)审计师 审计师是指参加审计活动的全部审计人员,包括签字注册会计师、助理人员、实习人员及相应专家等可以对审计意见造成影响的全部审计人员。 1.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师职业的基石,也是其宝贵资产之一,但其很难被保持却很易被挑战。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交易和外界压力等。当然实质独立固然重要,形式独立也不可偏废。正如山登公司,主要造假责任人与安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的研究,李爽、吴溪认为审计师的聘任期越长,对于审计独立性越存在重大减损。笔者将审计师任期作为审计危机显性信号。 2.专业胜任能力 专业胜任能力是审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即要求审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伴随经济不断发展,企业业务日趋复杂,会计创新比比皆是,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断提升。审计师若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不能做出准确评述,审计质量将受到置疑,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继而发生审计危机及审计失败。专业胜任能力据此提出,作为审计危机的隐性信号,供审计师自身度量。 3.未遵守审计准则 未遵守审计准则,是指审计师在执业中未遵守审计准则而出具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行为。在证监会公布的对事务所及审计师处罚公告中明确表述:审计师未勤勉尽责地履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对重大事项未保持关注,部分事务所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未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山东烟台乾聚就因进行的函证程序极不规范,导致东方电子审计失败的发生。未遵守审计准则与专业胜任能力,同理,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作为隐性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