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0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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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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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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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7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审计工作发展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收支、跟踪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监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报告和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内容,是对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相关规定的明确、细化和补充。

      二、审计署获批设总经济师并独立设置经济责任审计司。2月3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审计署设总经济师(司局级)1名,并独立设置经济责任审计司。

      三、审计署领导班子调整。2月12日,中央批准,侯凯任审计署党组成员;10月8日,中央批准,侯凯任审计署副审计长,令狐安不再担任审计署党组副书记、副审计长职务;12月30日,中央批准,董大胜任审计署党组副书记。

      四、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3月29日,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传达了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首次对外公开审计署自身预算。4月1日,审计署通过署门户网站公开了2010年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在按要求公开至款级科目明细的基础上,主动公开至项目支出的项级科目明细。

      六、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继续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先后组织9900多人次,对规划总投资3012亿元的11600多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累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1300多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400多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00多项,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45亿多元,有效促进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和阳光。

      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审计署立即采取措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并对审计机关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工作作出部署。4月至7月,组织近6000名审计人员开展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告阶段性审计结果。6月至10月,组织300多人次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对救灾款物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保证了救灾和重建的顺利进行。

      8月8日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后,审计署迅速发出通知,要求署有关司局和甘肃省审计厅等地方审计机关认真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重建跟踪审计。11月,甘肃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舟曲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从2011年1月起,甘肃省审计厅和甘南州、舟曲县三级审计机关将对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跟踪审计,重点审计灾区恢复重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和效果。

      七、举办首届中印青年审计论坛。5月11日至17日,第一届中印青年审计人员论坛在北京举办,来自两国最高审计机关的20名青年审计人员参加了论坛。这次论坛由刘家义审计长和印度审计长温诺德·莱先生共同倡议举办,也是中国审计署第一次与国外最高审计机关之间以青年审计人员为对象的专业研讨会。

      八、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当“四手”人才活动。5月31日,审计署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了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10月20日,在审计署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署党组提出创先争优活动要做到“八个结合”:一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其整改结合起来;二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化审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审计机关结合起来;四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署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五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文明审计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结合起来;六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七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八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每位同志争取立功受奖结合起来。

      10月26日,审计署党组印发《关于开展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当“四手”奋发有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署在职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中,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更好履行岗位职责,争当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署各党支部和在职党员积极行动,制定活动措施、公开承诺、践行承诺,进行点评,掀起争当“四手”人才、争创一流业绩的热潮。11月25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复函审计署党组,同意各特派办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审计署的领导为主,地方党委协助。

      九、首次单独公告企业审计结果。6月13日,审计署发布了6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13至18号),这是自2003年审计署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来,首次单独公告中央企业审计结果。

      十、受国务院委托,刘家义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6月23日,刘家义审计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很大变化:从形式上看,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已公告的21个单项审计结果、56个中央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2008年来已结案的审计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件等3个附件,初步搭建以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为核心,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作补充和配套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体系。从内容上看,审计工作报告对问题不回避、不掩饰,实事求是地予以披露,着重反映了预算执行和管理的总体情况、存在的普遍性和重大的问题、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原因;作为附件的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则详细和具体地揭示每项审计的内容,从而使审计工作报告的立意更加高远,层次更加清晰。审计结果由向政府报告,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到向社会公告,再到实现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相互衔接,不仅是具体做法的一个简单变化,而且是制度上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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