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5月至7月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10省区市)机场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1个机场。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十一五”期间,10省区市共新建和改扩建机场53个,总投资681.98亿元,至200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23.75亿元;审计调查的31个机场建设项目总投资621.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05.73亿元,分别占53个机场的91%和94.4%。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一五”期间,10省区市地方政府和民航管理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机场建设和运营,机场建设管理总体较好,机场发展稳步推进,建设和运营均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机场布局逐步完善,运输能力有较大提升。“十一五”期间,10省区市新增机场18个,机场数量比“十五”末增长近三成,同时对原有的35个机场进行了改扩建,使航空运输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其中23个经改扩建后投入运营的机场,2009年旅客吞吐量达到5940万人次,较2008年增长28%。特别是新疆喀纳斯、内蒙古二连浩特、黑龙江漠河、云南腾冲、四川康定、广西百色和福建三明等“老、少、边、穷”地区支线机场的新建,进一步改善了边远地区的交通出行条件,也使得机场总体布局逐步完善。 二是机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了地方投资环境。截至2009年底,中央共投入扩大内需专项资金37.45亿元用于补助25个机场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7.43亿元,拉动地方投资58.98亿元,创造就业岗位59061个,有效地促进了地方区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机场建设在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带动旅游业等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福州、泉州、桂林、二连浩特和满洲里等5个机场以多头申报、重复申请等方式多获取建设资金0.61亿元,用于机场其他项目支出;大庆、榆林、乌鲁木齐和成都等4个机场的材料供应商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使用虚假发票,涉及金额0.33亿元;成都机场的施工单位将土石方工程分包给13个自然人,后者为逃避税收,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提供了223张“白条”,涉及金额0.6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政府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于多获取的建设资金,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于使用虚假发票和“白条”结算的问题,大庆市已对使用虚假发票结算的大庆萨尔图机场材料供应商进行了立案查处,追缴税款并罚款;其他使用虚假发票和“白条”结算的单位在清查处理中。 (二)23个机场项目的359项合同(占抽查合同总数1817项的19.7%),存在未公开招标等违反招投标程序的问题,涉及金额19.3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政府正依法进一步核查,将按核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加强了对机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三)大庆萨尔图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招标违规签订的施工合同比中标价(1.26亿元)高出一倍多,项目招投标和投资控制流于形式。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部门正在对大庆萨尔图机场结算工作进行全面评审,核实工程造价,并将根据核实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5个机场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的;15个机场是在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运行的;7个项目未按原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有些机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农田,存在污染隐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在与环境保护部协商,研究完善机场环保监督机制,并加强对机场建设项目的环保监察,督促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机场及时组织验收工作;相关地方政府正在责成有关单位采取建设配套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等措施,解决污水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