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环节财物是指执法单位在执法或履行职能过程中收取的费用、扣押的款物或证据、代保管的款物等,包括涉案和非涉案财物。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是各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执法环节财物审计对促进执法环节财物规范化管理、保障执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执法环节财物审计方法 当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如公安、城管、路(渔)政、运输、海关等在执法过程中经常性地涉及执法财物,具体的财物多种多样,管理模式也各有特点,仅公安机关的不同警种也会有不同类型的财物管理模式,如治安、刑侦、网警、监管等警种,执法内容不同,对应的财物类型和管理模式也不同。但不管实际情况多么复杂,其关键点主要集中在财物收取(扣押)环节、保管(内部移交)环节、处理(上缴、销毁、退还、处置)环节,在执法环节财物审计中,一般可采用顺查、倒查、协查等方法查找内控盲点、发现问题、提高审计效率。 (一)顺查法。顺查一般是从账面到实物,首先查阅登记受理记录、内部移交记录、当前保管记录,检查票据开具情况、附卷情况,再实地查看物品。这种从账面到实物的程序可审查有账无物、账多物少的违规情况。在审计过程中,需关注移交手续是否完备,登记信息是否完整,描述是否客观,记录有无人为涂改,不同资料记录有无出入、能否相互验证,是否定期整理核对,有无采取适当的必要的保管措施防止物品毁损变质,处理依据是否充分。 (二)倒查法。倒查一般是从实物到账面,从检查存放场地、盘点实存物品开始,倒查至受理记录、内部移交记录、当前保管记录、票据存根、附卷记录。这种从实物到账面的程序可审查有物无账、物多账少的违规情况。比如说巡逻查控中,获取一些无主赃物、车辆,群众上交的拾取物,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将这些作为无主物品单独存放,单独登记或未做登记,在顺查时不一定能发现这些物品,而倒查则容易发现。 (三)协查法。协查一般是从外围信息入手,如群众反映的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信息、举报的线索等。因为有些主观的违规行为,会人为掩饰舞弊痕迹,会在内部把账账、账证、账实处理得天衣无缝,所以无论采用顺查法还是倒查法都难以发现端倪。而协查法则可一定程度上弥补顺查、倒查法的不足,从侧面了解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环节财物审计原则及技巧 执法环节财物审计本质上属于制度执行审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管理需要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制度,比如有的单位会设置集中统一的大型执法仓库或场地,而有的单位将保管场地分设在各基层所、队(派出所、交警中队),所以执法环节财物审计以本单位的制度为依据的同时,要紧贴实际、因地制宜,并且在工作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使用必要的技巧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结合实际。执法单位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执法环节物品多种多样,而制度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审计中需灵活应变。如银行卡、金银饰品、贵重物品等小件应封存,公文包、旅行箱等可贴封条,大件如机器设备、大箱包装等需露天存放的物品可登记规格、外部特征,鲜活产品应及时处理,化学危化品应妥善保管;如毒品或疑似毒品,不仅要称重到克,且要严格封装,减少内部经手环节,避免抽取减少或调换调包,影响到案件定性和嫌疑人查处。收取物品时一般应给对方开具正规票据,但巡逻拾取、搜取、市民上交等无主物品,难以确定物品持有人,对开具票据的要求上可适当放宽,仅从规范管理角度做内部登记即可。 (二)重视依据。执法环节财物不仅在进、出等关键环节要依据充分,在内部流转环节也要记录完整。工作中发现,处理违禁品时,有的口头说明已销毁或简要标记注明已销毁,但拿不出定性依据和处理记录,存在外流隐患,所以移交的要有移交清单,退还的要有对方接收入签字,销毁的要有现场销毁和监督记录。 (三)善用技巧。实际审计中,审计人员可能面对堆积如山的物品和票据,可适当使用些小技巧,花较少的精力、使用较少的证据来尽快说明存在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一是从旧兼从乱原则。有些物品年代久远、情况复杂、经手人更迭;有些物品摆放混乱,如无牌无证的二、三轮车辆辨认标识不明显,可以先由此入手,一般来说,年代久远、情况复杂的物品能管理好,新近物品也能管理好;易混乱的物品能管理好,区别标识明显的物品也能管理好。二是把握第一感觉。经过积累一定的执法财物检查工作经验,每到实地检查,会对第一印象产生判断,比如新到一处暂扣物品的场地,如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露天场地有遮阳挡雨设施,表明管理人员是花了一定的精力、管理基本尽责的,可先抽取少量样本检查,反之,如果物品散乱堆放、场地内荒草蔓延、物品锈迹斑斑,往往管理工作不够到位,需多抽样、多关注,重点检查。 三、建立执法环节财物管理长效机制 执法环节财物管理伴随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需要长期抓、持续抓。提高执法环节财物规范化建设,除了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提示提醒,引起足够的重视外,主要应做好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管理角度加强制度建设,二是从监督角度经常性开展监督。 (一)健全和完善制度。制度不仅是日常操作的依据,也是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的依据。制度的科学、完备、操作性强,不仅表明制度建设的水平,也能体现一个单位或系统对做好该项工作的态度决心、精力投入和重视程度;反之,制度制定敷衍走过场,不科学、操作性差,会上行下效,基层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不利于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健全和完善制度要从财物收退、保管、移交、处置等环节入手,对流转程序、记录、文书或依据、保管措施、硬件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