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我国2006年6月-2010年6月首发上市的538家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审计师声誉与新股发行抑价之间的关系,并基于美英等发达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结论,即审计师的良好声誉可以显著降低客户股票的IPO抑价程度,但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研究却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其原因可能是我国仍处在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及审计师声誉还有限。近年来我国关于IPO定价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有做大做强战略等重要举措,这些改革或举措很可能为审计师声誉影响IPO抑价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条件,于是本文以我国2006年6月-2010年6月首发上市的538家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审计师声誉与新股发行抑价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1)用“国际四大”作为良好声誉审计师的替代变量时,审计师的良好声誉可以显著地降低客户的新股发行抑价程度,提高客户的发行价格;(2)用“全国大所”作为良好声誉审计师的替代变量时,虽然审计师声誉与客户的新股发行抑价率成反向变动关系,但不显著。这些证据表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审计师声誉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新股发行发行抑价的作用,而国际四大的声誉比本土大所更能有效发挥这一作用。本文的这些发现从一个侧面为我国关于IPO定价制度的改革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策略提供了支持,也为有关的IPO抑价理论和审计师声誉理论提供了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