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审计提出开展全郡政府性资金审计的理念,并在同年开展的13个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进行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试点审计。2007年,省审计厅在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当前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已渐入佳境。从审计“免疫系统”的角度看,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实务创新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初步实现“免疫对象”的整体覆盖。实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要求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的总量、结构、规模及其变动情况进行整体把握,并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审计重点突出问题,从而不仅可以全面反映政府聚财、理财和用财的全貌,更使审计机关能够站在整个政府性资金运作的高度来审视宏观管理中的问题,关注政府运行过程中各种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更具针对性、建设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可以说,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初步实现了审计“免疫系统”从个体免疫向整体免疫的一次重要转型。
二是初步实现“免疫流程”的全新再造。实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打破审计部门内部传统的职责分工与层级界限,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以审计产品需求为核心,对审计部门原有工作流程、服务流程进行重组,建立以问题诊断为前提、以解决问题为宗旨的服务流程模式。按照审计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确立工作协调机制、项目立项机制、审计实施机制、审计审核机制、数据汇总机制、综合分析机制、成果应用机制、整改落实机制、审计保障机制、工作结合机制等“十大工作机制”(如左下图)。形成了审计组织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以追求最大限度的实现审计产品的价值增值。 可见,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实务创新是审计“免疫系统”浙江化的探索实践之举,其所取得的成果不仅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肯定和赞誉,刘家义审计长也多次给予高度评价:“浙江财政审计没有完全拘泥于一般意义上的财政审计,而是从浙江实际出发突出了两点,一是包括各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性债务在内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二是将整个政府性支出审计和其他各专项审计紧密结合,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下级决算审计紧密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财政审计格局,并且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好评。”、“注重从源头上推动整合政府各项收支,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推进建立起完整统一的政府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