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基础。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建设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政府审计机关应当积极跟进,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努力推进加快改革进程,完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社保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当前尤其要关注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 当前,政府审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的审计。通过审计监督,要促进尽快建立和形成完整意义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此外,要围绕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关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关注完整意义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体系建设问题。从前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基础。 2010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预算中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处于预算外管理所潜在的基金安全问题,也有利于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基金收支状况适时进行宏观调控,解决当前基本社会保障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审计机关应当积极跟进,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审计。通过审计,要推动建立完整意义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尽快将已纳入预算范畴的社会保险基金与尚未纳入预算,但由公共财政预算列支的社会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彩票发行收入等,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 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建立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问题。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率达到30%以上。人口老龄化态势日趋严重,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基本格局仍然是由政府财政兜底,主要靠基本社会保险支撑。要改变这个局面,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多层次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审计部门应当予以关注,促进多支柱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并且通过完善现行制度,使社会保险机构建立具备抵御风险的安全机制,增强承担风险的能力,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关注提高社会保险管理统筹层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问题。按照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越多,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大多实行县级、市(地)级统筹,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正在推进之中,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过早出现社会保险基金赤字,更谈不上调剂余缺。审计机关应当予以关注,从多层面、多角度认真研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问题,既要调动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保险事业的积极性,又要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关注开征社会保险税,以法律手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问题。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从财力方面确保预算执行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险基金采用缴费制,由于缺乏组织健全且依法掌控企事业单位财务情况的征管机构和队伍,保费收缴缺乏强制力,拒缴、拖缴、少缴现象严重,社会保险基金因征管不力而大量流失。由税务部门以税收手段统一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保证收入稳定可靠,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基金预算管理。审计机关应当予以关注,推进相关的改革进程。 关注划分社会保障事权,强化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随着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必须根据事权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收支责任。我国是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地区差异较大,政权架构层次多,必须适当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社会保障事权。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社会保障总体规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下达,对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社会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并监督资金使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社会保险收、支、结余资金的监管;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和途径,强化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主要落实和执行中央政府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等项目保证经费预算,筹划并使用好中央政府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关注多渠道筹措资金,消化制度转轨成本,弥补基金缺口问题。编制社会保障预算以后,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基金积累制”过渡“现收现付制”是由尚属劳动年龄的在职职工缴费支付给已退出劳动领域的群体,以支定收,一般不存在资金积累;“部分基金积累制”是根据分阶段平衡的原则,在满足一定时期需求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金,根据确定受益率支付养老费用)。在此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制度转轨成本。为了避免当期转轨成本占用基本养老金积累,影响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必须筹措资金尽快补偿,方式有: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特别是养老保险补助;二是处置或转让部分国有资产,或者从国有控股企业的利润中上缴部分分红或资金占用费,转入社会保险基金;三是从发行的福利彩票收入中提取部分收入,弥补当期发生的社会保险转轨成本。审计机关应当予以关注,促进相关措施实施到位,以确保每年社会保障预算收支平衡,个人账户积累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