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成都平原乡村集镇与农民生活

——兼论农村基层市场社区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德英(1964-),女,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1949年末1950年初,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施坚雅在其《中国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一组系列论文中提出了“基层市场社区”理论,不仅对美国的中国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在中国学界引起了共鸣,不少学者通过各种方式对这个理论进行评述,或赞同,或批评。我们利用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调查资料,考察当时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与乡村集镇的关系,回应学术界对于施坚雅理论的相关争论。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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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圈分类号:K264.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11)03-0012-10

      1949年末1950年初,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施坚雅(Skinner)曾在成都平原的高店子(当时属华阳县)做了三个月的社会调查,写出了《中国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一组系列论文,提出了“基层市场社区”理论,不仅对美国的中国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在中国学界引起了共鸣。几十年来,人们利用施氏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农村市场网络与社会结构,进而扩大到城乡关系和城市与区域的空间分布①,近年来对施氏理论的反思和进一步研究也是硕果累累。人们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施氏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所有地区,施氏的六边形市场模式是否太过理想不符合历史事实?还有学者从经验层面批评施氏理论资料支撑不足,通过实证研究来修正施坚雅的某些结论②。作为施坚雅理论的重要来源地——成都平原的学者,有必要对学术界的相关争论做出一些回应③。尽管施氏理论可能不尽完善,但乡村集市在农村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意义确实不容忽视。对于成都平原而言,乡村集镇可以说是农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活动空间,是农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不拟探讨乡村集市的时间和空间模式,仅从农民日常生活出发,观察乡村集镇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于施氏理论的批评作一点回应。

      一、“基层市场社区”理论

      所谓“乡村集镇”,是指传统社会中的农村市场,又称为“集市”,它是以地方定期交易为核心的经济流通空间。根据王笛的研究,“在传统社会中,集市总的经济意义主要由三个因素决定:1.它向其经济区提供商品与劳务的作用;2.它在连接经济中心地的销售渠道结构中的地位;3.它在运输网络中的位置”。“这些农村集市是农民之间以及农民和商贩之间进行交易的立足点”,“集市初为小生产者交换和调剂产品的产所,赶场者出售其多余或结剩的产品,换回自己不能生产的日常生活或生产用品”[1]。按照施坚雅的集市体系理论,属于集镇(town)范畴的彼此相连的经济中心地包括:基层市场(standard market)、中间市场(intermediate market)、中心市场(central market)。

      “基层市场”,是地方市场系统的三个等级中最低的一级,它是能满足农户所有基本贸易需要的乡村集市。它不仅是市场区域内农户交换商品的场所,也是农产品及手工业品上流到更高级市场系统的起点,也是供应小农消费的货物下流的终点。本文研究的“乡村集镇”主要指这一级市场集镇。“中间市场”,在商品和劳务向上下两方的垂直流动中都处于中间地位。“中心市场”,与基层市场和中间市场相比,通常在流通网络中处于战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发职能。它的设施,一方面,是为了接受输入商品并将其分散到它的下属区域去;另一方面,为了收集地方产品并将其输往其他中心市场或更高一级的都市中心[2]5-7。这三种经济中心地的居民点,分别称之为“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在理想状态下,基层集镇的空间分布意味着18个自然村以六边形围绕着一个集市。

      通过包含八层等级的“中心地模式”,即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较大城市、区域城市、区域都会、中心都会,将城市与乡村结合起来,这种模式最核心的内容是“市场”,强调人们通过经济关系,进行社会交往,从而形成一个社会网络,人们的活动都在这个网络中进行。这个网络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基层市场社区”(standard marketing community)。基层市场社区是亲戚、宗族组织、秘密社会、宗教组织、方言乃至“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的载体[2]21-55。

      施坚雅提出基层市场社区理论的学术目的是证明农民社会活动区域是由市场区域所决定的:“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如果可以说农民是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中,那么这个社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我要论证的是,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2]40施坚雅证明了基层市场社区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认为过去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分析,太注重行政体系,希望取得一种共识:即传统中国社会处于中间地位的社会结构,既是行政体系和市场体系这两个各具特色的等级体系的派生物,又纠缠在这两个体系之中。

      二、赶场与集镇

      传统社会中国农民的活动半径有多大?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是由村庄还是市场区域决定的?这是施坚雅研究基层市场区域时所提出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在不同环境、不同气候、不同居住模式的区域有着完全不同的答案。四川的农家民居都分散在田中,即使有聚集一起的也仅三五家而已,称为“院坝”。耕种者的田地即围绕在住处周围。这种院落式的居住模式与华北平原乡村的集中居住不同,人们之间的交往和互动需要一定的空间和媒介。而“赶场”就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时机,“集镇”则为人们的各种活动提供了空间。

      “赶场”在成都平原农民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十分热闹的一天。每个月的一四七、三六九或二五八这些日子,是不同的集镇赶场的日子。关于川西坝子赶场的热闹场面,很多文学作品都有非常详尽而生动的描述,“赶场是货物的流动,钱的流动,同时也是声音的流动”[3]。赶场日的集镇,不仅是商品流通的场所,更是乡村人口汇集的空间,人流、物流、财流的聚集与发散,打破了乡村的宁静。

      1940年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曾对成都平原乡村社会生活有过很多调查,包括乡村手工业、秘密社会、农家教育等问题,几乎每个人都对“场”做了十分生动的描述。1944年美国卫斯理学院人类学家脱鲁岱来到成都华阳县的中和场作社会调查,1947年春写成《四川中和场调查》,对中和场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分析描述,对该镇的商业系统如商店、家庭市场、小摊贩及社会结构、家庭经济、婚姻关系、健康与卫生、正式与非正式的教育、社区宗教、新旧政府、文化与社会变迁等问题,都有深入的研究[4]④。有意思的是这个时期来到四川调查的学者(包括施坚雅)都把注意力放到“集市”或“集镇”上,这除了反映当时学术研究的旨趣以外,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四川乡村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分散居住的农民,需要借助“赶场”和“集镇”来进行商品交易和社会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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