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说法值得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爱军(1960-),男,安徽宿松人,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财经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安徽 蚌埠 233030

原文出处:
探索

内容提要: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被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但它却是后人杜撰出来的所谓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包含一个相对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并没有形成一个可以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并提的成熟的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论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步骤和前途,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不可或缺的内容。新民主主义理论服务于现实革命斗争需要的有关政策与策略,不能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来解读。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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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9.1;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5-0172-06

      1988年11月,刘少奇诞辰90周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共湖南省委在长沙联合召开“刘少奇研究学术讨论会”。于光远在会上作了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的发言,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个概念,主张新民主主义理论应该包括上述两个组成部分。

      于光远“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观点提出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遂成了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研究的一个热点,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在研究和教学中被广泛采用[1](P11-12)。2008年《探索》第4期发表李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不能成立》一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说法提出了批判与否定。李文的观点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现实针对性,应引起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研究的反思。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说法值得商榷。

      一、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不存在的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结果。中国革命胜利后有没有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回答清楚它的前提——新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一方面和旧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革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革命相区别。也就是说,中国革命是属于第三种类型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命题本身就突出了中国革命既与旧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革命相联系、相区别的一面,又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革命相联系、相区别的一面。但在给新民主主义革命定性上,又将其划入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这个革命,按其社会性质说来,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革命。”[2](P667)既然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那么,这个革命所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理所当然地应该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共和国了。正如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所指出:“现在我们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又是人民大众的,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老资本主义,而是新资本主义,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3](P110)但是,随着中国革命胜利的到来,毛泽东却改变了原先的看法。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政权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社会经济呢?有人说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4](P139)也就是说,他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应该是社会主义因素起决定作用的社会。显然,在这里,毛泽东否定了过去将新民主主义社会纳入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社会的范畴的说法,实际上已将新民主主义社会纳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范畴。

      资本主义是作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而存在的。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在一个社会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制度同时并存与发展,这在当时的人们的认识水平上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刘少奇在1954年9月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相反的生产关系,在一个国家里面互不干扰地平行发展,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中国革命和所要建立的共和国,本应属于第三种类型的革命、第三种类型的共和国,但因没有突破传统的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两种类型革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类型的共和国的理论框架,因此,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整体框架中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中,在谈及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2](P651)“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2](P685)。“我们是革命阶段论者,但两个阶段不能截然分开。”[5](P249)

      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是暂时的、过渡的、是一个楼梯,将来还要上楼,和苏联一样。”[6](P173)按照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逻辑联系,民主革命的结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这样,一个相对独立和稳定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不存在的[7]。

      在毛泽东的理论观点中,根本不存在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衔接”的问题,所以,随着中国革命胜利的到来,毛泽东已开始思考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把消灭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任务提上了日程。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指出:“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4](P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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