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革命教化与思想权力

——北方土改期间的“翻心”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放春,美国西方学院历史系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1946年至1948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期间,北方解放区广泛开展了所谓“翻心”的实践。本文集中考察这场革命式教化运动过程中以“主人翁的自觉”为政治旨归的言说与权力运作。从普通农民的思想“障碍”出发,文章引出围绕“思想”展开而以发动与领导为基本内容的权力实践。以“苦”这一革命教化在广大乡村中的主要经验着力点为轴心,文章着重分析思想权力行使的两种重要方式:“诉苦”(及“解苦”)实践与“访苦”(及“引苦”)实践。关于土改“翻心”的经验考察揭示出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核心特征,即突出“心”、“思想”或“精神的东西”的重要性。就此而言,“翻心”可谓未来共和国的革命政治文化之滥觞。同时,它也揭示出现代革命实践与关注心术与教化的中国传统之间的深刻延续性。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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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子

      欲动天下者,当动天下之心,而不徒在显见之迹。

      ——毛泽东:《给黎锦熙的一封信》(1917年)

      通常人们认为,1946年至1948年间北方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以下简称为“北方土改”)是内战环境下共产党与农民(特别是革命的主要依靠对象“贫雇农”)之间的利益交换过程,即土改让广大贫苦农民获得经济利益(土地、房屋、浮财等),从而使共产党获得他们的政治支持,并最终取得全国性的军事胜利。这种观点有相当的经验基础。共产党在理念上明确认为闹革命是为穷苦大众谋利益,而在土改中阶级斗争的经济“果实”(或所谓革命的“油水”)也是运动的领导者与参与者共同关注的实质性问题。

      作为一种历史因果假说,利益交换论在逻辑上简洁明了而又似乎很有说服力。实际上,此类看法土改运动初期时就已在解放区的地主中流传。1946年陕甘宁边区试办公债征购土地,陕北就有地主议论:“内战非打不可了,共产党分配土地是为了收买农民,支持战争。”① 当时,国统区的知识阶层中也有不少人持类似看法。相比而言,晚近仍持此论的研究者在学术修辞上虽有所完善,分析上也更为深入,但在基本认识上则无实质不同。

      然而,历史地来看,土改期间共产党与农民的互动是一个颇为复杂的政治过程,往往并不像利益论者想当然认为的那样简单。一方面,中共各级领导层的确强调满足贫雇农的经济要求,但在战略上也始终对土改的政治与思想“果实”高度重视。这正是共产党放弃“和平土改”而要开展“阶级斗争”(不等于是无原则地鼓动暴力土改)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从农民(让我们暂时忽略其内部构成的复杂性)这方面来看,物质利益也只是参与“阶级斗争”的必要前提,而远未构成充分条件。事实上,不少普通农民对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革命方案一度不支持乃至相当排斥,土改中频繁出现的农民拒绝要地或退地的举动就是明证。风险顾虑(当时叫“变天”思想)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② 更值得注意的是,从当时的公开报道或内部报告也不时地传出诸如“翻身是亏良心”之类的历史“杂音”,而它们的制造者——即那些在阶级斗争中一度表现消极的农民——则常被描述为思想“顽固”、“落后”。③ 例如,1947年夏,一位中共高级官员曾在讲话中针对晋西北老区土改的情况抱怨道:“政府将土地给予农民是很简单的事,但有些思想顽固的农民就拒绝接受分给他的土地。”④ 看来,土改的过程并非“收买”二字能言明。在经济利益与政治拥护之间,还隔着一层不容忽视的“心”事。

      “翻身了吗?”——韩丁关于晋东南一个村庄土改的经典叙述中提到,土地等斗争“果实”分配完毕后,这一新的问候语一度取代了人们见面时挂在嘴边的客套话“吃了吗?”。⑤ 北方土改也被称为“翻身”运动。“翻身”并不仅指广大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获得物质利益(土地等生产及生活资料),而且意味着他们“进入一个新世界”。然而,农民的“良心”(及“命由天定”等)思想却构成了“翻身”的“障碍”。如果置放在传统文化语境中来看,可以说“翻身”并非一个“利”到渠成的简单交换过程,而也是一个关乎“义”(亦即农民看重的“理”)的复杂沟通过程。革命需要一种新的“义利之说”来证成自身,教化民众。⑥ 新的世界观能否真正为广大贫苦民众接受,影响到他们能否积极地进入“新世界”,可谓是攸关革命成败的大事。正因如此,土改中如何启发与提高群众“觉悟”就成了共产党领导农民“翻身”的重要一环。围绕这个焦点而展开的言说及权力实践正是本文所要考察的问题。

      在现代革命话语中,“阶级觉悟”是“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转变的关键。中国革命实践中的这个“自在阶级”,其主体则是常被认为“觉悟很差”的广大农民;而“良心”、“天”、“命”等思想正是农民缺乏“觉悟”的具体表现。于是,政党在共产革命的过程中扮演了相当活跃的启蒙者、领导者的角色。一方面,共产党人抱持群众自求解放的革命信条;另一方面,他们又反对一味“消极等待”,而是竭尽所能“发动群众”起来闹革命,积极引导与启发广大农民的“历史自觉”。

      1946年初,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曾发表社论《努力发动解放区群众》。社论认为,上年秋冬以来,各解放区发动群众的工作有相当收获。特别是华北、华中广大新区,群众针对汉奸、特务的控诉清算运动先后展开。然而,解放区的群众运动“无论从规模或深度来看,都还落后于客观形势的需要与群众的要求”。社论特别指出:

      要真正放手发动群众,唯有脚踏实地,从群众的当前的最迫切的要求出发,耐心地克服群众中的各种疑虑,启发群众的斗争情绪,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帮助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培养群众积极分子,经过民主方式成立和巩固群众自己的组织,用群众力量来解决群众自己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运动。群众是否发动起来的标准,不单看群众得到多少经济利益,而主要的要看群众在争取这些利益的过程中,是否已经产生了主人翁的自觉,是否相信自己组织起来的力量,是否产生了大批的积极分子和群众自己的领袖。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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