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译的跨学科理论概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蒋凤霞,女,北京外国语大学讲师,清华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口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吴湛,男,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口译测试与教学管理研究(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外国语文

内容提要:

在国内外翻译理论研究的宏观框架下,在翻译学逐渐向独立学科发展的过程中,口译的理论研究在译学建设中有其特殊的和特定的地位。根据口译的目的、交际特点,对口译的理解阶段以及口译的表达阶段所涉及的跨学科理论,进行了初步梳理,逐一介绍了口译目的论、口译的交际理论、口译的认知学理论、口译的信息处理理论和口译的释意理论,为口译实践和教学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并能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与解释口译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性与特殊性。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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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译理论研究仍属于一门新的学科,在国内外仍然缺少具有实证意义的、科学的系统化口译理论。由于口译活动自身的思维规律、心理机制以及各种因素对口译活动的制约,口译理论研究一直局限于实践经验、教学经验的浅层次探讨,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因此,口译研究完全可以借助相关学科的成熟理论和有效方法,进行跨学科研究,拓展其研究范国,开拓翻译研究的视野。

      笔者根据口译的目的以及口译的交际特点,对于口译的理解阶段与表达阶段中所涉及的各种跨学科理论,进行了初步梳理,逐一介绍了口译的目的论、口译的交际理论、口译的认知学理论、口译的信息处理理论以及口译的释意理论,以期为口译实践和教学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以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并解释口译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性与特殊性。

      一、口译目的论

      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家提出了翻译行为论(theory of translational action)与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两个概念,并将此确立为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内容。目的论认为,所有的翻译都应当遵循三个法则:(1)目的性法则:整个翻译过程,包括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都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的;(2)连贯性法则:译文必须是连贯的,使接受者能够根据自己的背景知识和情景环境达成理解;(3)忠实性法则:译文与原文间应存在语际的连贯一致。为了达到交际目的和文本间的语际连贯,译者可以根据原文模仿或创造,即,忠实于原文,但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的目的以及译者对于原文的理解决定。

      根据目的论三原则,我们可以将口译的目的论概述如下:

      首先,口译活动为了达到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策略,殊途同归。口译是一种具有明确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可以根据不同的文本、不同的读者对象、客户的不同要求、目的进行调整翻译标准,采取为达到目的的所有可能手段”(陶友兰,2010)。正如威密尔所言,能达到目的的手段就是正当的手段(Vermeer,1978)。上述现实中真正需要的翻译形式与策略主要有“摘译、编译、译述、缩译、综述、述评、译评、改译、阐译、译写、参译等”(黄忠廉,2002)。在口译中,目的只有一个:达到跨文化交际的成功。由于口译的“现时”、“现场”、“限时”的特点决定了口译的标准比笔译的标准要宽松,因此只要保持“准确”和“流利”即可。

      其次,口译人员可以凸显很强的主体性。目的论认为,口译员以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为指导,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语的交际目的,交际目的则使口译员决定如何完成翻译任务。在整个翻译过程中,口译员是个起着积极作用的专家,掌握使用何种翻译手段达到译语的目的。源语只是任由口译员使用的“原材料”,其“王位”已被取消,决定译语(面貌)的是翻译目的(Vermeer,1996.12-15)。因此,口译员不必拘泥于源语的字词结构,而应重在“沟通”、“传意”。当然口译员也要负责任,在许可的范围内尽量明确自己的权限,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口译员的主体性要受到“忠诚”原则的制约,口译员不能胡译、乱译、随意篡改原语、歪曲说话人的意图。

      最后,口译的首要法则是“准”,不能脱离说话人的宗旨。目的论坚持语内连贯和语际连贯。也就是说,口译出来的内容本身是有逻辑性的,言之成理,能表达完整的意思,不是支离破碎的语句;同时,口译的内容与源语紧密相关,不可以随意发挥,很大程度上是原说话人的“影子”。

      二、口译交际理论

      跨文化交际学(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是一门涉及众多学科的应用学科。它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国,其理论来源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以传播学理论为基础;二是综合利用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三是主张以经验为基础,通过大量调查,从而建立一个独特的跨文化交际的理论体系。

      跨文化交际学应用于翻译研究,从威密尔(Vermeer 1978-1996)的文章和著作中可以得到印证。他的理论观点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1)翻译(包括笔译与口译)是语言行为的一种特殊种类,首先它是一种交际行为,是为了完成特定环境和条件下的特定交际目的。翻译活动中的一切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而进行的。(2)翻译活动是跨文化交际的一种手段,在翻译过程中会发生两种转变:首先是交际伙伴的转变;其次是交际环境的随之转变,比如时间、地点、文化与语言背景等。这两种转变决定了一次翻译活动只能是在已改变了的交际条件下,根据新的特定的交际目的对源文从语言到内容上不同程度的再创造。(3)威密尔认为“忠实于原文”实际上只是忠实原文的表层含义,而蕴涵在原文深层结构的非语言性的内涵就很难谈得上“忠实”。因此他认为,“一个译员为了实现他的既定目标,不应害怕将撰写得质量很差的译出语文章重新加t”(Vemmer,1996)。

      口译的一个基本特点表现为它是口头上的双语交际。由此,语言的交际理论成为其中主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在口译中还有口译员的介入,形成三位一体的对话链。要做到全面、准确地理解说话人的意思,口译员除了必须听懂源语之外,还应对所译内容进行分析,分析的过程中口译员的思维活动紧随说话人的思维活动,是口译员忘掉源语形式,加深领会说话人的意思并为传递信息打下基础的过程。通过分析可以避免误译、错译以及粗制滥造的符号转换和文字搬家现象。语言形式上的等同不能被看做是意义上的完全等同。这就要求口译员要大胆冲破源语形式的束缚,排除源语语法、用词以及句子结构的影响,在忠实源语内容的基础上,把说话人所要表达的意思用简明易懂的话语解释出来。基于此,跨文化交际学中的口译理论,大致可以体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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